在“接触加相似性”中,接触是指被告有机会看到、了解到或感受到原告享有版权的作品。一般说来,原告作品的广泛传播,或者说公众有机会通过书店、图书馆、广播、电视等方式接触到作品,都可以推定被告接触了原告的作品。此外,即使作品没有公开传播,但如果是由原告专门提供给被告的(如雇佣关系、出版发行关系),也可以推定被告接触了原告的作品。
接触作品必须是由证据证明的一种可能性,而不能仅仅是一种猜测或推测。接触作品,可以是直接接触,也可以是间接接触。
相似性是指被告的作品与原告的作品相似到这样一种程度,除了解释为复制,不可能有其他解释。这里所说的“复制”,英文是copy或copying,而非reproduction。尽管这两个词在汉语里都可以译为“复制”,但只有reproduction相当于中国著作权法所说的复制,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至于copy,在含义上则更为广泛,不仅包括复制,还包括抄袭、改编、翻译等。
接触加相似原则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渊源中虽然只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8年颁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作过一些简单的规定,但它却在我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运用。
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见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条规定了四种类型的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权利人均可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按一般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来看,原告应负责证明下列事实:原告拥有商业秘密;被告实施了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被告具有过错;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损害;被告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但在实践中,由于侵权事实发生是由于侵权人(被告)所致,权利人在取得证据方面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对于侵害的发生经过、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权利人(原告)一般都很难证明。如果一味地要求原告举证,不利于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体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于是,为解决这一举证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5年颁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三款中,对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做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即:“权利人能证明被申请人所使用的信息与自己的商业秘密具有一致性或者相同性,同时能证明被申请人有获取其商业秘密的条件,而被申请人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获得或者使用的证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有关证据认定被申请人有侵权行为”。
该款规定运用了推定法则降低了权利人举证的难度,即权利人(申请人)只须证明被申请人的商业秘密与其商业秘密相同,以及被申请人具有获取其商业秘密的条件,就转由被申请人承担自己没有侵权的举证责任,倘若被申请人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合法来源,就可以推定其侵权成立。仔细分析,该款的推定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过错的推定,法院在审理侵权案件时,一般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归责原则,而在审理商业秘密的案件时,可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被告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二是对不正当侵害行为的推定,即以原告证明客体(商业秘密)的一致性和获得该客体的条件作为初步认定侵权成立的条件。于是,在司法实践中,作为审判经验的总结,逐渐形成了认定商业秘密侵权的“接触加相似”原则。
适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规则的关键在于对“接触”二字的理解,这也是该证据规则深刻内涵之核心所在。
第一,接触主体。参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它主要包括三种人:①现在或者曾经是权利人的雇员;②基于合同掌握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人,如特许经营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被许可人等;③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人。这三种人有一个共性,即他们都是侵犯商业秘密法律关系中能够直接从权利人处获得商业秘密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第二人”。除此以外,从“第二人”那里转接触或者说是再接触商业秘密的“第三人”在特定条件下也具有成为接触主体的可能。
第二,接触行为。上述“第二人”中的前两种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接触行为不证自明,法律已免去权利人对此的证明责任;后一种人则需要由原告去证明这种非正常接触行为的存在。而“第三人”必须由权利人证明具体的接触方式、时空和程度,缺一不可。
第三,接触时的心理状态,也就是接触者是否明知或应知该商业秘密的归属?由于“第二人”都是与权利人直接发生往来关系的,所以他们对所接触的商业秘密是从权利人处获得应当是明知的,因而对该商业秘密归属某权利人所有也应该是非常清楚的。“第三人”的主观状态决不可妄自猜测,因为毕竟他与权利人之间的接触是一种间接接触,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款所规定的要件由权利人证明之。
接触器分为交流接触器(电压AC)和直流接触器(电压DC),它应用于电力、配电与用电。接触器广义上是指工业电中利用线圈流过电流产生磁场,使触头闭合,以达到控制负载的电器。
可能是插头处的接触不良,或者是电热毯内部短路了,也可能是开关处有故障,如果开关的灯是亮着的,就是插头处的接触不良或者是电热毯内部短路了,你可以再试试扭动一下插头,如果还是不行那就是短路了,或者是坏了。...
固态交流接触器和普通用接触器的区别就是他是全封闭的。只有几个接线端在外面。固态交流接触器用的不是像普通接触器那样用触头来接通电路,而且是用电子三极管或可控硅来接通电路。这种接触器最大的优点就是反应快,...
审判实践中之所以有必要确立这样一条证据规则,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首先,它是根据法官正常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内心确认所作出的判断。因为如果被告原来掌握或者接触过原告的商业秘密,后来它事实上又在使用与原告完全相同的商业秘密,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对其商业信息的来源产生合理的怀疑,也完全有必要要求被告对他的商业信息与原告的商业秘密之间没有瓜葛作出澄清。
其次,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相对的无形财产权,它具有可以同时归属不同权利人所有的特征。换句话说,我们不能仅仅因为被告在使用与原告相同的商业秘密这一表面现象就将原告的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承担,更不能仅仅因此就断定被告在实施侵权行为,因为被告很有可能是自己创造或者从其他合法所有人处获取该商业信息的。而既然法律已经确认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那么我们就有义务确保这些推定合法者不受他人任意的调查和干涉,除非有确凿的证据。
由此可见,接触加相似原则不仅对加大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力度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还对维护社会和公众的安定利益具有价值,它实际上是法官在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求得的一种平衡。
什么是交流接触器?原理及安装指南。 交流接触器广泛用作 电力的开断和控制电路。它利用主接点来开闭电路,用辅助接点来执行控制指令。 主接点一般只有常开接点,而辅助接点常有两对具有常开和常闭功能的接点,小型的接触器也经常作为中 间继电器 配合主电路使用。 交流接触器的接点,由银钨合金制成,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和耐高温烧蚀性。 交流接触器的动作动力来源于交流电磁铁,电磁铁由两个“山”字形的幼硅钢片叠成,其中一个 固定,在上面套上线圈,工作电压有多种供选择。为了使磁力稳定,铁芯的吸合面,加上短路环。交流接 触器在失电后,依靠弹簧复位。另一半是活动铁芯,构造和固定铁芯一样,用以带动主接点和辅助接点的 开短。 20安培以上的接触器加有灭弧罩,利用断开电路时产生的电磁力,快速拉断电弧,以 保护接点。 交流接触器制作为一个整体,外形和性能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功能始终不变。无论技术的发展 到什么程度,普通的交流接
家用交流接触器专业制造商——万联电器 ,厂家联系电话: 18967786055 (杨先生) 0577-62969066 ct 家用接触器,小型接触器,导轨式接触器 1、家用接触器简介: 家用交流接触器 (以下简称接触器 )是一种用于远距离接通和分断 无感或低感负载、电阻炉、 家用电器和类似用途的低感负载、家用的 电动机等的控制电器。主要适用于交流 50Hz/60Hz,额定工作电压至 400V,额定工作电流至 100A的电力系统中,在 AC-1、AC-7a(无感或 低感负载、电阻炉、家用电器和类似用途的低感负载 )使用类别下, 作远距离开关和控制电路用。 2 正常工作条件和安装条件 2.1 正常工作条件 2.1.1 周围空气温度 周围空气温度上限为 +60℃,下限为 -5℃。 当接触器安装在配电箱内时,其两侧必须拼装 间隔件,以利于散热。 2.1.2 海拔 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 2000
(1)几何相似
几何相似是指模型与其原型形状相同,但尺寸可以不同,而一切对应的线性尺寸成比例,这里的线性尺寸可以是直径、长度及粗糙度等。如用下标p和m 分别代表原型和模型,则
线性比例常数可表示为 Cl=lp/lm
面积比例常数可表示为 Ca=Ap/Am=Cl^2
体积比例常数可表示为 Cv=Vp/Vm=Cl^3
(2)运动相似
运动相似是指对不同的流动现象,在流场中的所有对应点处对应的速度和加速度的方向一致,且比值相等,也就是说,两个运动相似的流动,其流线和流谱是几何相似的。
速度比例常数可表示为 Cv=Vp/Vm;
由于时间的量纲是l/V,因此时间比例常数为 Ct=tp/tm=(lp/Vp)/ (lm/Vm)=Cl/Cv
由此加速度比例常数Ca=ap/am=Cv/Ct=CI/Ct^2
(3)动力相似动力相似即对不同的流动现象,作用在流体上相应位置处的各种力,如重力、压力、粘性力和弹性力等,它们的方向对应相同,且大小的比值相等,也就是说,两个动力相似的流动,作用在流体上相应位置处各力组成的力多边形是几何相似的。
一般地说,作用在流体微元上的力有重力Fg、压力Pp、粘性力Fv、弹性力Fe和表面张力Ft。如果流体是作加(减)速运动,则加上惯性力Fi后,上述各力就会组成一个力多边形,因此Fg Fp Fv Fe Ft Fi=0。
当然,在许多实际问题中,上述各力并非同等重要,有时有些力可能不存在或者小得可以忽略不计,例如Fe和Ft,见图。如果在满足几何相似及运动相似的两个流动现象中,作用在任何流体微元上的力有Fg、Fp、Fv和Fi等,于是,如果这些力满足以下条件,则说两个现象是动力相似的。
动力比例常数可表示为:Cf=Fgp/Fgm= Fpp/Fpm= Fvp/Fvm= Fip/Fim=…
满足以上相似条件时,两个流动现象(或流场)在力学上就是相似的。这三种相似条件中,几何相似是运动相似和动力相似的前提和依据,动力相似是则是流动相似的主导因素,而运动相似只是几何相似和动力相似的表征;三者密切相关,缺一不可。
两个相似的流动现象都属于同一类物理现象,它们都应为同一的数学物理方程所描述。流动现象的几何条件(流场的边界形状和尺寸)、物性条件(流体密度、粘性等)、边界条件(流场边界上物理量的分布,如速度分布、压强分布等),对非定常流动还有初始条件(选定研究的初始时刻流场中各点的物理量分布)都必定是相似的。这些条件又统称为单值条件。如前所述,两个流动现象力学相似,则在空间对应点和对应的瞬时诸物理量各自互成一定的比例,而这些物理量又必须满足同一的微分方程组,因此各量的比例系数,即相似倍数,不能是任意的,而是彼此制约的 。
综上可得到结论:彼此相似的物理现象必须服从同样的客观规律,若该规律能用方程表示,则物理方程式必须完全相同,而且对应的相似准则必定数值相等。这就是相似第一定理。值得指出,一个物理现象中在不同的时刻和不同的空间位置相似准则具有不同的数值,而彼此相似的物理现象在对应时间和对应点则有数值相等的相似准则,因此,相似准则不是常数。
要使试验模型同它所模拟的研究对象相似,试验的结果才能应用到研究对象上去。判断两个现象是否相似,往往不能用物理量在对应时间和空间的分布是否保持同一比值来判定。例如,风洞中模型飞机流场与实际飞行着的飞机流场相似问题,往往只知道飞机远前方的来流速度,飞机附近的流场分布却不知道,因此不能根据相似定义来判断二者是否相似。
两个物理现象相似,必定是同一类物理现象。因此,描述物理现象的微分方程组必定相同,这是现象相似的第一个必要条件。
单值条件相似是物理现象相似的第二个必要条件。因为服从同一微分方程组的同类现象有许多,单值条件可以将研究对象从无数多现象中单一地区分出来,数学上则是使微分方程组有唯一解的定解条件。
单值条件中的物理量所组成的相似准则相等是现象相似的第三个必要条件。
反过来说,属于同一类物理现象且单值条件相似时,两个现象才有时间和空间的对应关系以及与时间和空间联系的相同物理量,如果对应的相似准则相等,又保持了在对应的时间和空间点上物理量保持相同的比值,也就保证了两个物理现象的相似。
综上所述,相似条件可表述为:凡同一类物理现象,当单值条件相似且由单值条件中的物理量组成的相似准则对应相等时,则这些现象必定相似。这就是相似第二定理,它是判断两个物理现象是否相似的充分必要条件。
相似三角形的相似条件
1、平行于三角形一边的直线和其他两边(或两边的延长线)相交,所构成的三角形与原三角形相似;
2、如果一个三角形的两个角与另一个三角形的两个角对应相等, 那么这两个三角形相似;
3、如果两个三角形的两组对应边的比相等,并且相应的夹角相等,那么这两个三角形相似;
4、如果两个三角形的三组对应边的比相等,那么这两个三角形相似;
5、对应角相等,对应边成比例的两个三角形叫做相似三角形。
离心泵叶轮的相似条件
1、流量相似关系
几何相似的泵叶轮出口排挤系数相等
如果尺寸比值不是很大,满足相似三条件的离心泵ηv = η’v
即可得:
2、扬程相似关系
3、功率相似关系
上式表达了满足相似三条件的离心泵各主要性能参数间的关系,称为相似三定律。
相似理论
相似理论在泵的设计和实验中广泛应用。通常所说的按模型换算进行相似设计和进行模型实验就是在相似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按相似理论可以把模型实验结果换算到实型泵上,也可以将实型泵的参数换算为模型的参数进行模型设计和实验。
用小的模型进行实验要比真机实验经济得多,而且,因受到条件的限制,当真机的尺寸过大,转速过高或抽送诸如高温等特殊液体时,往往难以进行真机实验,只能用模型实验代之。
①几何相似
两台泵在结构上完全相仿,对应尺寸的比值相同,叶片数、对应角相等。
②运动相似
两台泵内对应点的液体流动相仿,速度大小的比值相同、方向一致(即速度三角形相似)。
运动相似是几何相似和动力相似的必然结果。
③动力相似
两台泵内对应点的液体惯性力、粘性力等的比值相同。
满足以上3条,两台泵即为相似。通常两台泵只要满足几何相似和运动相似,就认为满足相似条件。
相似定律
符合相似条件的两台泵,可近似地认为两相似泵的容积效率、水力效率、机械效率相等,这时有以下各式成立,称为相似定律。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