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 | 外文名 | The basic construction of new fixed asse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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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义 | 已建成或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 | 作 用 | 表明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综合指标 |
正文
建设工程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时,投资的经济效果可以表现为使用价值形态的新增生产能力的扩大,也可以表现为价值形态的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加。前者只能以实物形态反映一个建设项目或同一种类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的总情况,不能综合说明一个时期整个国民经济或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建设成果;后者虽不能反映确切的实物生产能力,却能从价值上综合表明一个时期内全国或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基本建设成果。研究基本建设经济活动,除了研究固定资产使用价值──新增生产能力的形成外,还必须同时研究其价值──新增固定资产的形成情况。
计算方法 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价格,应与计算投资完成额的价格一致,包括交付使用的工程的全部价值。为了及时反映投资效果,便于同投资完成额进行比较,统计上的新增固定资产,在工程交付使用时,一般即按预算价格计算(但非标准设备、国外进口设备及其他基本建设费,可按实际价格计算);而会计上的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则要待作出工程决算后才按实际价格进行计算。
计算条件 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条件与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的条件是一致的。在单项工程符合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条件时,就应同时计算新增固定资产。其具体条件是:①凡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单项(或单位)工程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后,即可计算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②现有企业单位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等而建设某些不增加生产能力的附属、辅助工程或增添一些设备,只要已经建成,经正式验收或正式交付生产部门使用,就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③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非工程专用的不需要安装的设备等,在交付使用部门后,即可计算新增固定资产。④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基本建设投资,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科学研究试验费、土地征用和迁移补偿费、负荷联合试运转费等其他基本建设费用,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其他基本建设费如属于整个建设项目,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时,应根据工程分批投产情况,按比例分摊计算。
通过基本建设来增加新的固定资产,为社会扩大再生产提供更多的物质技术基础,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主要途径。2100433B
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勘察设计费一般应按各单项工程的...
固定资产是在社会再生产,再利用的过程中,很长一段时间,并不会改变的基本过程使用原来物质形态的劳动和其他重要资料。 固定资产有一定的标准规定,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企业使用期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及设备,...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因此,即然已经交付,也已住人了(达到可使用状态),应结转固定资产。至于款付没有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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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管理课本浓缩知识点: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
计算以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建成经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生产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1.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首先要清楚其包括的范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共包括三个内容,即交付使用的建安工程造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及工器具的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费(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迁移费等)、联合试运费、勘察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施工机构迁移费、报废工程损失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活家具、用具和交通工具等的购置费……要理解计算方法,特别是其他费用的分摊方法。按照规定,增加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应按各受益单项工程以一定的比例共同分摊。其基本原则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等按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只按建筑工程分摊。
3.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计算以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建成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生产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源于俄文。20世纪20年代初期,苏联开始使用这个术语,说明社会主义经济中基本的、需要耗用大量资金和劳动的固定资产的建设,以区别流动资产的投资和形成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也采用这一术语。基本建设在经济建设中占重点地位。
另一种定义是:1952年我国国务院规定:凡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恢复工程及与之连带的工作为基本建设。
基本建设的内容主要有:
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各种土木建筑、矿井开凿、水利工程建筑、生产、动力、运输、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的装配,以及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等装设工程。
②设备购置。即购置设备、工具和器具等。
③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实验、征地、拆迁、试运转、生产职工培训和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等。
基本建设的类型主要包括:
①按建设的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新建项目:是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
扩建和改建项目:是在原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对原有设备和工程进行全面技术改造的项目;
迁建项目:是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有关部门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
恢复项目:是指对由于自然、战争或其他人为灾害等原因而遭到毁坏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建的项目。
②按建设的经济用途分为生产性基本建设和非生产性基本建设。生产性基本建设是用于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的建设,包括工业建设、建筑业和地质资源勘探事业建设和农林水利建设;
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是用于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项目的建设,包括住宅、学校、医院、托儿所、影剧院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和金融保险业的建设等。
基本建设是形成固定资产的生产活动。固定资产是指在其有效使用期内重复使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的主要劳动资料,它是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必要物质条件.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概括起来,就是将一定的物资、材料、机器设备通过购置、建造和安装等活动把他转化为固定资产,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建设工作。
地理学范畴的基本建设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是以投资形式来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也是落实项目布局的最终环节。
投资额构成分类: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工具投资和其它基本建设投资。
按建设用途分类:①生产性建设项目:工业建设、水利建设、运输建设等;②非生产性建设项目:住宅建设、卫生建设、公用事业建设等。
按建设规模分类:按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的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建设项目。
按建设阶段分类:预备项目、筹建项目、施工项目、建成投资项目、收尾项目。
按行业性质和特点划分: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等。
基本建设经济学是以新增固定资产建设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新增固定资产建设的内在规律。基本建设经济学一方面研究基本建设领域内的生产关系,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运动的规律在基本建设领域内的作用和具体表现,也就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规律、价值规律、按劳分配规律在基本建设领域内的作用和具体表现。另一方面,基本建设又是在一定的生产力条件下进行的,受到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因此,基本建设经济学也要研究基本建设领域内的生产力如何满足社会再生产在物质技术方面的需要。
前苏联在20世纪50年代初创立了基本建设概念及基本建设经济学。中国在80年代兴起此学科,主要著作有:王宏经主编的《基本建设经济与管理》(1982)张仲敏主编的《基本建设经济学》(1982)徐文通著的《基本建设经济学》(198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