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吉州分局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承担。
(二)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辖区内乡(镇)国土资源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撤销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站,其人员、编制整体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后,各有关单位职责划分如下:
市房管局: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市国土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楼盘表管理;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存量房转让管理;负责房屋抵押、租赁管理;负责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审核、应用管理;负责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等。不再承担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等职责。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按照省统一部署,农村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从2014年开始)。过渡期内,市农业局会同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市国土局调处权属纠纷;协同市国土局指导县(市)林权登记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机关(含吉州、青原、庐陵新区分局)行政编制41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工勤编制5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17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吉州、青原、庐陵新区分局局长各1名),副科级7名(办公室2名、行政服务科1名、吉州分局2名、青原分局2名)。
地址:兴中道2号中山投资大厦
你可以坐车到浏园宾馆,沿中华西路向西,就在党校对面,正源超市旁边。坐车可以坐104,101,15,3路车都到。要是坐27路11路就到党校或地质大队站下车。
文登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在威海市文登市文山路107号甲。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承担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保密、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承担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和编制人才规划,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局属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工勤人员岗位晋升等级考核;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市局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局党组委托的干部人事管理事项。
(三)政策法规科(调控和监测科)
负责起草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文件的审核;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研究拟订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承担国土资源重要信访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办市局综合统计和国土资源系统专业统计的归口管理工作。
(四)国土资源规划科
负责编制土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县(市、区)、乡(镇)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编制;编制和管理土地利用计划、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市局年度财务计划并组织落实;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财政拨付市局的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市局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财务审计工作;制订市局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市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六)土地利用科(耕地保护科)
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和监管;负责市本级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指导全市基准地价修订工作,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监管;承担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耕地补充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用)的审查(核)和报批工作。
(七)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环境科)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承担探矿权查询、年度检查;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备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动态监管;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管理,组织编制并负责实施市本级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指导和审核县(市)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承担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备案,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管,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储量评审、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
(八)矿产资源开发科
负责市级发证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及管理;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监管矿业权市场;依法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负责组织市级发证矿山开发利用设计方案审查。
(九)测绘管理科(市测绘地理信息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市本级基础测绘规划,指导县(市)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承担全市测绘市场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测绘资质、标准、质量以及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管理测绘业务登记统计和测绘档案资料。
(十)不动产登记科
拟订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承办不动产登记人员上岗资格审核,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处理不动产查封、扣押、解除限制等工作;组织协调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日常工作。
(十一)不动产权属科
指导并组织全市不动产权证书检验工作;指导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负责拟订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办法,指导县(市)调处权属争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调处跨县(市、区)及本级管理的不动产权属争议。
(十二)不动产调查科
拟订不动产调查、监测、统计有关规定和工作方案;承担市本级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组织汇总全市不动产状况及变化结果;负责全市不动产现状及变更情况统计分析。
市国土资源局吉州、青原、庐陵新区分局为市局派出机构。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吉安市国土资源局自组建以来,先后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十五期间全国地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获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矿产资源规划成果奖”,连续多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市直先进单位”、“落实20件大事先进单位”、“ 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重视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市长直通电话先进单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以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全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县(市、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市、区)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专项规划。
(三)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四)管理全市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负责土地定级、确权、登记、发证、动态监测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
(五)管理土地资源和资产,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储备收购工作;承办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实施;依法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六)管理全市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会同市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土地、矿产权市场管理政策措施,规范土地、矿业权市场行为;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授予、出让、转让、承包、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审查,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测绘管理和土地、矿产档案资料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和开采登记管理;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
(八)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储量评审结果备案;制定地质勘查计划;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勘成果管理。
(九)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评估的备案。
(十)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完成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十三)负责全市国土资源部门正、副科级干部的任免。
(十四)承办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参考材料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的实施 ,充分发挥土 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 ,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 (分级 ) 预审、备案制度 。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 (投资强度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行政办公及 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五项指标要求 。 4、国家实行 (土地用途管制 )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定土地用途 ,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 用地 )。 6、建设占用土地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应当办理 (农用地转用 )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 (分级)审批制度 。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村庄 、集镇的建设规划 )。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划分土地利用区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的实施,充分发挥 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 (分级) 预审、备案制度。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 (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 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五项指标要求。 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 用地 )。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土地利用区)。 10、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北门宾馆附近
吉安市商务局
吉安市建设局成立于2000年8月,2005年8月正式更名为吉安市规划建设局,2010年5月正式更名为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02]16号),组建市招商局 ,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