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贺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 | 受理单位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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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首付发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有关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
4、经济适用房:房改部门批准建经济适用房的批文、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
5、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6、大修自住住房的(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
8、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9、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11、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失踪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是指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1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4、重大疾病的,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医疗治疗费用发票、医保报销单、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户口簿)。
15、与单位终止按劳动、人事关系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劳动关系解聘书。
1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职工提供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提取科审核-中心领导、县(区)管理领导审批-提取科打印提取凭证-财务科审核转账付款。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家庭成员大病住院治疗、重度残疾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11、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本事购建的第二套(次)住房,或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二套(次)住房,暂列入可以申请办理提取的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nb...
贺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 &...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
中心一楼提取科、县(区)管理部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等),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开工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3、按期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每满一年或隔几年提取一次;
4、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租赁住房租金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
5、拆迁安置房的,自取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6、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 3、单位同时办理两人以上(含两人)且收款单位开户行相同的还需提供《贵阳市住 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三份)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或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委托 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具体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分类如下: 职工购买商品房须提供的资料 (一)购预售房; (二)购现房; 1 、购房合同原件 1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商品房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售房位公章 3 、购房收据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提取服务指南 一、 单位开户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办理流程: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 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 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 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 2.《单位登记表》 ; 3. 《开户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向“中心”出具证明。
职工持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并在14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当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条 经“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和同户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或者户口薄、单签发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审批表;所有打印材料必须以A4纸张打印。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证明:
(一)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返还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者协议、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及其复印件
(二)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的,提供与单位签订的集资或者房改房合同(协议)、购房票据及其复印件;
(三)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付费发票及其复印件;
(四)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城乡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付费发票及其复印件。
(五)职工偿还自住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已还款对账单(需银行盖章)以及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六)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应当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其复印件。
(七) 职工离退休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一种:
(一)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及其复印件;
(二)经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职工离退休审批表及其复印件。
(八)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其复印件。
(九) 职工调离本市并迁出户口的,提供调令及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其复印件。
(十)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十一) 住址在乡镇或者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十二) 职工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及其复印件。
(十三)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千元以上的,还应当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十四) 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职工,提供职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
(十五)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其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十六) 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