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外文名 | Heze Natural Resources and Planning Bureau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 办公地址 | 菏泽市中华路659号 |
现任领导 | 王铁军 [5] |
1.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支队
2.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
3.菏泽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遥感中心
4.菏泽市国土综合整治服务中心
5.菏泽市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中心
6.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7.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8.菏泽市规划展览馆
9.菏泽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10.菏泽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新组建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合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原(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标志着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机构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办公运转。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县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审查市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总体设计及重要片区、地段的城市设计。负责审查城市道路、市政管线等市政工程的规划和跟踪管理。负责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规划的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对县区城乡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跨县区城乡规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负责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市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县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市牡丹产业管理办公室)。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外地户口想迁到菏泽市,菏泽市有房产,凭菏泽市的购房合同可以迁入到菏泽市吗?
可以的,直接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就行。
菏泽市审计局,规划局,城建局,财局,检查院组织部集资房楼盘名称叫什么?
被骗了现在无人居住成了鬼楼。
都不错,一定要相比较的话,应该是国土局好一些。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考核、奖惩事项。负责科技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起草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综合改革科
负责开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负责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埋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七)耕地保护监督科
负责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八)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负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县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九)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负责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全市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市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
(十一)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指导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十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耕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四)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科
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承担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以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工作。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工作。
(十五)国土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市遍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管理工作。
(十六)城市规划科
组织编制和审查市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及重要片区、地段、街区城市设计和重点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建筑规划科
负责市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审批后的规划跟踪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规划验线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认可;负责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十八)市政规划科
负责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负责市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核提城市道路、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电力、通信等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负责与市政工程相关的各类构筑物、建筑物规划方案的技术审查;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审批后的规划跟踪管理、核实认可;负责管理和维护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组织城市地下管线普查。
(十九)县乡规划科
负责指导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镇、乡、村的规划编制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
(二十)规划设计科
负责组织拟订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参与编制、修订和实施市区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二十一)安全生产监管科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预案。统筹负责煤矿领域、城镇燃气领域、城乡建设领域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参与指导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配合落实职责范围内、专项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机构,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分别负责所辖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统一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牡丹区规划管理办公室
市区规划管理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行使,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负责牡丹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陶区规划管理办公室
市区规划管理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行使,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负责定陶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定陶区规划管理办公室暂由定陶区代管。
局长:王铁军
2020年5月4日,被菏泽市人民政府授予“菏泽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2020年12月,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
2021年10月,被评为2021年度自然资源报刊读报用刊工作先进单位。 2100433B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子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编制时间: 2019/2/28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⒈项目实施背景、基本情况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⒉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 经与周边各县市相关部门交流及对市场的考察调研后做出采购需求 ⒊预算安排: 0 万元,其中:预算资金 0 万元,借贷资金 0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 )采购内容、数量 序号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G03 其他服务 项 1 无 (二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序号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需求明细 1 G03 其他服务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升全市乡村民居建筑风格、品质;传承历史文脉;延续乡村基因;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规范农村住宅建设;展现美丽乡村新面貌;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特色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丁跃萍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江勇强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纪军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叶祥九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古涛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胡汉兵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彬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汪泽洋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擎崔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段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世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正县级):宋红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柴红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伏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史臣林、刘文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参照部门副职管理使用):闫志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东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县级土地总督察:王国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穆伟、陈溪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岳志强、高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