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有6个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管理股、建设管理股、监察室;下设4个二层机构:贺州市八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察大队)、贺州市八步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八步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贺州市八步区规划设计室。共有在编人员2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 本科学历17人、大专6人;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有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7人。我局主要职能:做好八步区各乡镇建筑工程审批和监管工作,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好乡土建设,稳步推进我区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贺街特色小镇建设,稳步实施“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从绿化、亮化、硬化入手打造中心城镇,提高城镇建设品味,推动全区城镇一体化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的贡献。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为: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西韩愈大街279号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科学技术推广使用、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你好,林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设在太行路48号。 公司主要服务范围是农、林、牧、渔业。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机构名称:贺州市房屋网签备案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东宁街3号
负责人:张国坚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本级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市本级及八步区、平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直管公房的日常管护、修缮和租赁管理工作,维护直管公房的安全使用。
(三)负责与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工作。
(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监督管理全市白蚁防治工作;承担市本级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实施白蚁预防工作。
(五)负责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邓鹏
机构职能:
负责对市城区已办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指导各县(区、管理区)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潘国琛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制定全市建筑节能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
(三)负责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设计施工阶段的建设节能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执法。
(四)执行建筑节能规范标准强制条文。
(五)负责从规划、建筑方案审批到建筑施工图审备案,建设节能专项检查、建筑节能培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建筑节能验收备案、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运用。
机构名称: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刘建华
机构职能:
(一) 综合科
负责人:李静
负责市房改办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政策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的审批工作和已售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审批工作,做好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审核工作;负责已售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审批工作;负责住房补贴发放的审核和审批工作,做好住房补贴系数的测算工作;负责个人住房档案的建档工作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做好个人住房情况查询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政策落实协调指导工作和代管资金的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
(二) 住房保障管理科
负责人:胡金秀
负责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中央、自治区下达的住房保障资金使用计划以及贺州市住房保障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参与并监督在建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各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分配、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的房源调剂工作;负责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管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分配入住工作;负责市相关项目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 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谢文英
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负责全市房改政策落实的督查和指导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参与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指导价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负责保障性住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发放准购证,配合做好分配入住工作;负责市房改办政策法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城建档案馆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杨小华
机构职能:
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各种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为城市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管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工作的需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整理汇编有价值的资料;对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参与重要工程验收。
机构名称: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王琳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和解释全区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计价规则。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各案和管理,调解工程造价纠纷。
机构名称:贺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促进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潘国琛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墙改与节能建筑政策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墙改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核退、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规范生产和市场秩序。开展墙体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各登记备案、墙改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开展墙改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全市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编制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规划落实工作;指导装配式建筑产业的运营和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装配式建筑产业政策和资金扶持。
机构名称:贺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莫少民
机构职能:
(一)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管理服务,做好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管服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对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本辖区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核发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核发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与星光路交汇处
负责人:杨春梅
机构职能:
承担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工作;执行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承担人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莫薇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市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指导组织百镇建设示范、少数民族乡建设、乡改镇建设等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
(三)负责指导全市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等乡镇、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
(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付志伟
机构职能:
(一)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二)协助局机关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服务工作。
(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聂伟杰
机构职能:
负责研究起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协助编制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对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对市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对县、区房屋征收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市本级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对拟定的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上报市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备案;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贺州市八步区江南街道以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活动为载体,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把美丽乡村蓝图变成现实。
该街道在生态乡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充分尊重民意,在村庄原有布局的基础上,重在建设与整治相结合。建设一块主要围绕“一渠”“一亭”“一片”,“一渠”即修建了三面光的渠道,并对渠道沿线进行绿化和水泥加固,把排水沟渠建成便于村民生产生活的渠道。“一亭”就是在700多年的古榕树周围竖起了围栏,建造了石桌石凳,方便了村民休闲娱乐。“一片”就是让老百姓在自家其他可利用的空地上,种植瓜果蔬菜,形成“小菜园”。
该街道把生态乡村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加强规划建设,尊重群众意愿,强化资金保障,完善长效机制,为农民建设幸福生活美好家园而努力。
该街道坚持点、线、面相结合,扎实推进生态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重点是“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乡村建设活动。通过入户进行垃圾分类培训讲座,成功取缔路边菜市场,消除了路边“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提升了乡风文明水平,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街道通过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宣讲会、送“科普大餐”给村民、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对生态乡村活动的知晓率,使广大干部群众准确把握活动的目标、意义、重要内容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目前,该街道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2000多份、宣传永久性标语10条、横幅5条、科普宣传手册100多份。
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是贺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工作部门。其前身为贺州地区建设局,2002年12月撤地设市后更名为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2003年5月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职能分工,八步区建设局部分职能、人员上划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管理。目前,委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辖10多个企事业单位。委机关及委属各单位(含二层单位)职工约200人,其中拥有注册一级结构师3人,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多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多人。
贺州市建规委曾被国家建设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村镇建设先进单位,并在集镇规划、建筑业和历届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等方面多次获自治区级表彰。2007年获全区建设系统记集体二等功。仅2007年度获得各级奖励的集体奖项10项,个人奖项4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