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住房公积金提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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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事项类型 | 管理服务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2、支取柜台初审 : 支取柜台初审;
3、复核 : 复核;
4、统一支付 : 统一支付;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居民身份证(配偶需支取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或不动产销售发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并取得完全产权);
房产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30%以上所有房款收据或不动产销售发票(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
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算及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建造含合作建房未取得产权的);
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及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翻建自住房未取得产权的);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预算及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大修自住住房的);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
3、《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
你好,衡阳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可提取额:其房产共有人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建修住房总价款(费用),一般以百元为单位。 证明资料和时效: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交者 ;
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街道29号 房地大厦B栋一楼 。2100433B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 3、单位同时办理两人以上(含两人)且收款单位开户行相同的还需提供《贵阳市住 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三份)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或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委托 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具体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分类如下: 职工购买商品房须提供的资料 (一)购预售房; (二)购现房; 1 、购房合同原件 1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商品房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售房位公章 3 、购房收据
1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设定依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石公管委【 2014】3 号)、《石家庄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补充规定》 (石公管委【 2015】10号) 三、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住房(含本市公共保障房)用于自住;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非本市户口职工与、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被纳入
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街道29号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1、《衡阳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衡政办发12号) :
2、《关于明确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 (衡住保组字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