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街道29号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
《衡阳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审批表》
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收入情况证明,由城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核定证明(享受衡阳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可直接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住房情况证明,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并经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查证;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受理 :
(一)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三)时限:即时
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签出初审意见,交住房保障科负责人复审。
3、时限:3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3个工作日
3、决定 :
1、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主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3个工作日
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同意办理的,填发《衡阳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证》;
(3)对不予办理的,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4个工作日。
湖南衡阳住房公积金查询可以网上查询:第1步.取得个人公积金帐号:公积金查询卡正面中间的后10位数;或到财会处工资核算科查询(36207032);或到房管科查询(36207137)。第2步.进入“中国建...
为使珠海的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于民,经济适用房市启动的对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调查统计工作中,调查对象也设立了“门槛”,必须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 条件一、夫妻双方均为珠海城市户口。 根据《珠海市...
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 南京 秦淮区 丰富路127号 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附近的公交车:306路、41路、35路、28路、3...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二年以上(含二年) :
2、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 :
3、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房(包括未购买私房 ,未租住直管公房和单位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 :
4、家庭成员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
1、《衡阳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衡政办发12号) :
2、《关于明确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 (衡住保组字3号) :
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办事指南 一、办理的范围及办理机关 (一)办理的范围: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 (二)办理机关: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对企业办理手续需申报的相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的相关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报告;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附电子报盘) 3.矿山企业所在的州(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延续登记的审查意见; 4.上一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报告; 5.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材料或者储量占用登记证明; 6.开发利用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证明; 7.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9.矿区范围图、地质剖面图;(图件电子文件 1 份) 10.采矿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 1.上述提交要件申报材料先提交 1份,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复制 5份。 2.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电子文件用 U 盘或者移动硬盘上报,用后退还。 3.
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08-9-25 阅读: 1104 次 一、办理的范围及办理机关 (一)办理对象及范围 1.办理对象:工业企业。 2.办理范围:交通、能源、水利、矿山等。 (二)办理机关及权限 1.办理机关: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2.权限划分: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二、对企业办理手续需要申报的相关材料和要求 目录 1份 1.州(市)人民政府报省政府的用地请示文件或州(市)国土资源部门报省国土资源厅的用地请示文 件(原件 1份); 2.州(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同级政府的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原件 1 份) 3.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供地方
《水利项目申报与审批指南》是为了方便水利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编写而成的。《水利项目申报与审批指南》收录了《关于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5年第2号)。正文共分两篇:第一篇是水利项目审批实施机关和审批依据,在审批依据内容中收录了每个项目审批时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和文件的全文,查询起来非常方便、快捷。第二篇是水利项目申报与审批必备法律和行政法规文件,收录了公告项目目录审批依据中提及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文件。2100433B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一)城市居民窗口申请:
住房保障窗口申请(1个工作日)→市住保中心审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产权情况并挂网公示(17个工作日)→市住保中心负责申购档案备案并发放准购通知书(2个工作日)
(二)单位职工集中申购:
单位发函到市住建局申请集中申购→市住建局批复同意后转市住保中心办理→单位负责受理、初审职工申购材料,在单位内公示并出具审查意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复核申购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查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公示(15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发放准购通知书(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