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制定我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重点工程)、城市建设(含城市雕塑)、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含历史文化名城)、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总体规划(含各种开发区)、各种专业规划、各种详细 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环境综合整治、人防工程利用规划;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镇建设档案。
(三)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行业管理。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督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县内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县管工程、工程初步设计,指导监督全县施工图的设计和审查;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县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四)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的行业标准定额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拟定我县具体实施办法、管理规程或地方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
(六)指导和管理县城和村镇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人防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规划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市容环境治理和城镇监察。
(七)指导和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风景名胜资源开发、保护、利用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查报批及建设管理工作。主管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八)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及房屋产权户籍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住宅公积金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实施城镇抗震防灾规划,综合管理全县城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组织制订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建设重大技术引进工作;组织重大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指导制订全县建设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培训计划及有关政策,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土、木、建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工作;负责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管理全县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县外建设市场和房地产业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业开发和劳务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管理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并提出使用意见;检查督促各项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指导和组织县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及福利保险工作;指导行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上传下达协调内外关系;综合起草各类材料及文件;搜集管理各类资料文件;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管理机关后勤服务。
(二)政工股
负责机关和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安排、劳动工资管理、老干工作的管理、干部和职工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机关的财务收支工作,本系统的财务计划统计、审计和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财产、水电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系统的国有资产,制定实施增收节支、调控措施。
(四)城乡建设股
负责城乡建设、市政建设的管理,包括供水、道路、桥梁、园林绿化、道路绿化、风景名胜、路灯照明、市政监察、环境卫生、燃气、管线敷设等建设;负责建设绿化审批等工作。
(五)建筑管理股
研究提出建筑业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各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和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监理等专业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投标、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进行施工合同检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外地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同;负责全县有关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计划调度、监察协调和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综合管理工作。
(六)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和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党纪、政纪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查处违纪案件,对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七)城管办
负责环卫、城建监察、城市公共客运的管理协调工作。
地址:赶秋路花垣县建设局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
您好,伴碧江山二期的地址: 花垣县花垣县建设中路363号,均价为2808元/平米,三居建面179平方米。伴碧江山二期前守花垣主干道建设中路,背靠花垣城...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市本级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出售管理及其售后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变更、补差、回购、拆迁补偿合同签约事务,以及资料遗失...
1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泸水县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的职能 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州涉及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 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抗震及震后恢复重建、建筑装饰装修业、 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 业、国家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城市公交、 出租车管理 的措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 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 计划。 (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 家、省、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县建设定额信 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建筑产品质 量的认证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贯 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案、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工程建 设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综合管理和指
大河坪乡位于湖南花垣县西部,距县城24公里,北与四川省秀山县的峨溶乡隔河相望,东接保靖县毛沟乡,南接团结镇,西界茶洞镇,人和田地均分布在正常水位17米以上的山丘地。全乡总面积19.03平方公里,有耕地6927亩,其中稻田2868亩,林地3960亩。有10个村,56个村民小组,1553户,6543人,总劳力2760个,系苗、汉、土家族杂居乡。沿河地势较平坦,有大片小平地夹于丘陵间。年平均气温16℃,降雨量1420毫米,无霜期269天。按理是农业耕作的好地方。但是,由于该乡系石灰岩区,岩溶发育,全乡
1、行使行政职能的副科级事业局(全额拨款),隶属花垣县建设局,二级机构。
2、在全县规划区内行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理部门职权。
一、单位全称:花垣县城市规划局(副科级)
二、单位法人:吴凌云
三、单位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赶秋路。
6月25日晚,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报道花垣县尾矿库污染问题后,省委省政府对报道高度重视,副省长陈文浩26日带领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督促指导整治工作,抓紧整治各项突出问题。
2010年以来,省州两级政府多次督办花垣县尾矿库污染治理,2016年起省政府又对该地区尾矿污染开展了严厉整顿,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确实还存在整治不到位的情况。
花垣县已对所有涉矿企业实施关停整顿,县政府负责人表示,将以这次媒体监督为契机,立行立改,加大整治力度。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法规制度予以追责。
【来源:湘西网】
【编辑: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