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区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以及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年度工作计划、调查研究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文书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综合文秘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领导批办件、信访件、政府信箱信件的协调、交办及督办。牵头制定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全局资金、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股室调配年度各项资金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年度部门预算、年终决算及财务工作;负责全局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等财务活动及国有资产管理。
(三)工程股。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牵头辖区内背街小巷市政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政府融资投资的安置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负责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住房保障股。执行住房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实施;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核和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负责辖区内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户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棚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将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分解或明确到具体项目。
(五)重点工作股。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参与全区房地产开发、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业管理及协调服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实施安全生产督查;参与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建筑领域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负责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农村危房改造,衔接补助资金拨付;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区村镇建设工作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六)物业管理股。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督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备案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前期物业招标、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指导镇、街道履行物业管理职能,依法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投诉、信访事项,负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完成省、市交办有关物业管理的工作任务,参与省、市级物业管理的考评工作;负责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决定和有失公平的管理规约。
(一)负责贯彻执行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设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办理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接待办理来信来访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的指导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督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备案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前期物业招标、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指导镇、街道履行物业管理职能,依法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投诉、信访事项,负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市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参与全区房地产开发、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业管理及协调服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实施安全生产督查,参与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建筑领域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六)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执行住房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实施;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核和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负责辖区内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户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棚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将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分解或明确到具体项目。
(七)负责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农村危房改造,衔接补助资金拨付;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区村镇建设工作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八)负责对政府融资投资的安置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
(九)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配合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李向阳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调度会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5月18日讯(通讯员 李小龙 丁梦芝 记者 蒋楠)5月17日,衡阳市雁峰区领导干部一行先后到湘江村塑田村、纺织新村、丁家牌楼、黄茶岭正街、余德堂、雷公塘等棚改项目现场,仔细对照规划图纸,详细了解棚改推进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
在调度后的座谈会上,雁峰区委书记周玉军对区棚改工作表示肯定,他说,要坚定一个目标,以排除万难的信心,重点推进,确保棚改项目全面动工;要吃透上级精神,学深悟透市委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科学认识,科学测算,抓好统筹工作,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实施;要明确基本原则,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产业布局、规划在先,合作共建、全区统一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抓好棚改重点工作;要以最强的政治自觉和最强的执行力,主动对接,加强督查,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雁峰区委副书记、区长何子君说,全区上下务必要高度重视棚改工作,坚定信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抓好落实棚改项目落地;要进一步抓好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一系列前期工作,一项一项抓落实,促动工;要坚持问题导向,仔细梳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完成清单;要加快工作进度,按照时间节点,迅速推进棚改工作;要上下齐心、全力以赴,形成棚改项目高质高效、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
作者:李小龙 丁梦芝 蒋楠
衡阳市园林管理处处长:席晓平
衡阳市园林管理处党委书记:李文华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岳屏公园内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