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环境保护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行政后勤、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文书科技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业务信息、技术信息、环境数据的归口管理、共享以及发布;负责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及日常维护;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及电子政务的维护管理。
(二) 环境影响评价科。
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的建设项目、畜禽养殖项目、矿山开发项目和公路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项目除外); 参与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参与查处负责审批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
(三)污染防治科 。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拟订专项环境功能区划、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申报国家、省级污染防治项目;组织拟订市级工业污染治理资金使用计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指导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实施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非废物进口许可等工作。
(四)总量控制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总量控制计划; 负责审核涉及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考核总量减排情况;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自然生态保护科。
负责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提出新建的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以及上报备案工作; 承担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负责全市矿山开发项目、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畜禽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参与承担审批的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参与查处承担审批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违法行为; 负责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承办市内新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协助监管市内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
(六)核与辐射管理科。
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承担全市核与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承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核设施、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核与辐射污染防治、防护和安全实行监督管理;负责辐射防护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负责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指导全市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七)监测科技科。
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运用;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联系市环境科学学会的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管理、环境信息发布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政策和相关制度,拟订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承担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八)法制宣传科。
拟定全市环境保护宣教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市级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市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环保执法人员考核及行政执法证的办理和年检工作,参与重大环保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的环保业务培训,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
(九)计划财务科。
负责行政收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科技设备资金、污染管理资金;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经费开支的审核和工资发放工作;负责资金年度计划预决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十)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级)评聘(定)申报、人事档案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和机关党组织日常党务工作以及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县市区做好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在职人员培训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人事统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衡阳市环境保护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衡阳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
(二)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衡阳市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衡阳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衡阳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衡阳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市排污申报登记、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的实施。
(五)负责提出衡阳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衡阳市政府委托对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衡阳市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负责衡阳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衡阳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衡阳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九)负责衡阳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衡阳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衡阳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衡阳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衡阳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提出衡阳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衡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
(一)取消已由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
(三)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落实衡阳市减排目标、环境监管以及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职责。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文电、机要、督察、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
核定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工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一)市环境保护局珠晖分局、雁峰分局、石鼓分局、蒸湘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
(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
(三)市松木工业园环境保护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设站长1名,正科级。所需编制由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调剂。
(四)市白沙工业园环境保护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设站长1名,正科级。所需编制由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调剂。 2100433B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法规宣教股) 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 施,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绩 效考评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督察、环境信息发布、保密、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件、 报告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 信访、 电子政务、 政务公开等工作;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 故和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及联络工作。 负责环保干部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 拟订并 组织实施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干部 (人事) 和机构编制工作;负 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二级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
淮北市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方案 :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省人民政府 《关于淮北市党政机构改 革方案的通知》 (, 2001? 82 号 )设置市环境保护局,市环 境保护局是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划入职能: 1 、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能。 2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3 、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职能。 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 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 律、法规、规章;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 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 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 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 (三)对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 毒化学
《衡阳市志》全书共870编317章1297节,480完字,由总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记、等组成,配彩色图照200余幅及中、英文目录、索引,按编、章、节、目编排,分上中下三册编印。《总述》,从宏观角度记述衡阳这座历史文化名城2200年来的历史与现状。《大事记》收录自公元前221年到1995年衡阳境内发生的大事要事。80篇专志系统详细的记述了衡阳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巨大成就。全书收录近千名教授、专家,近万名革命烈士,近百名全国劳动模范,并为蔡伦、王夫之、彭玉麟、唐群英、夏明翰、罗荣桓等178位著名认为列传。《衡阳市志》纵贯古今,横陈百科,集政治、经济、社会、人文于一体,文字精炼,资料详实,图文并茂,是衡阳收录范围最广的百科全书,此前历代地方志书均无与之相比的,是一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志书。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对水文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与职责分工。由衡阳市水利局牵头,会同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衡阳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与计划。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道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