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中文名称 |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 范 围 | 化学品 |
---|---|---|---|
类 型 | 行业行规 | 标准号 | GB15258-2009 |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LD50≤40mg/kg;吸入1hLC50≤0.5mg/L的化学品。
3.2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
3.3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1h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
4.1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4.2内容
4.2.1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组分标识
4.2.1.1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4.2.1.2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4.2.1.3化学成分及组成
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2.1.4编号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4.2.1.5标志
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
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可从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索取。
4.2.2警示词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具体规定见表1。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表1警示词与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对应关系
警示词 | 化学品危险性类别 |
危 险 | 爆炸品 易燃气体 有毒气体 低闪点液体 一级自燃物品 一级遇湿易燃物品 一级氧化剂 有机过氧化物 剧毒品 一级酸性腐蚀品 |
警 告 | 不燃气体 中闪点液体 一级易燃固体 二级自燃物品 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二级氧化剂 有毒品 二级酸性腐蚀品 一级碱性腐蚀品 |
注 意 | 高闪点液体 二级易燃固体 有害品 二级碱性腐蚀品 其它腐蚀品 |
4.2.3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4.2.4安全措施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4.2.5灭火
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4.2.6批号
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4.2.7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4.2.8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4.2.9应急咨询电话
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5.1编写
标签正文应简捷、明了、易于理解,要采用规范的汉字表述,也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义必须与汉字相对应,字形应小于汉字。相同的含义应用相同的文字和图形表示。具体参照附录A、附录B所提供的短语进行编写。
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签应及时修订、更改。
5.2颜色
标签内标志的颜色按GB13690规定执行,正文应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色,一般采用黑白色。
5.3印刷
标签的边缘要加一个边框,边框外应留≥3mm的空白。标签的印刷应清晰,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胶粘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安全标签可单独印刷,也可与其它标签合并印刷,样例见附录C。
6.1使用方法
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上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地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6.2位置
标签的位置规定如下:
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集装箱、成组货物:位于四个侧面。
6.3使用注意事项
6.3.1标签的粘贴、挂栓、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6.3.2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
6.3.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性概述常用短语
A01遇热、明火、震动易爆炸
A02易爆、高毒、强刺激性
A03易爆、高毒、对环境有害
A04易爆、有毒、刺激皮肤
A05易爆、有毒有害
A10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A11易燃易爆、强刺激性
A12易燃易爆、具刺激性
A13易燃易爆、具腐蚀性
A14易燃易爆、强腐蚀性
A15易燃易爆、对人体有害
A16易燃易爆、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17易燃易爆、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18易燃易爆、有毒、具刺激性
A30极易燃、有毒有害
A31极易燃、强刺激性
A32极易燃、具刺激性
A33极易燃、强腐蚀性
A34极易燃、对人体有害
A35极易燃、具腐蚀性
A36极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37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38极易燃、有毒、具腐蚀性
A39极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40极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50高度易燃、有毒有害
A51高度易燃、强刺激性
A52高度易燃、具刺激性
A53高度易燃、具腐蚀性
A54高度易燃、强腐蚀性
A55高度易燃、对人体有害
A56高度易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57高度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58高度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59高度易燃、有毒、具腐蚀性
A60高度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61高度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70易燃、有毒有害
A71易燃、强刺激性
A72易燃、具刺激性
A73易燃、具腐蚀性
A74易燃、强腐蚀性
A75易燃、对人体有害
A76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77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78易燃、有毒、具腐蚀性
A79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80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81易燃、具自燃性、有毒
A82易燃、具自燃性和刺激性
A83可燃、低毒
A90自燃、具刺激性
A91自燃、高毒、具刺激性
A92自燃、有毒、具刺激性
A93自燃、遇湿易燃、高毒
A94自燃、遇湿易燃、有毒
A95自燃、遇湿易燃、强腐蚀性
A96自燃、遇湿易燃、具刺激性
A97自燃、高毒、对环境有害
A101遇湿易燃、强腐蚀和刺激性
A102遇湿易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103遇湿易燃、自燃、有毒
A104遇湿易燃、自燃、强腐蚀性
A105遇湿易燃、自燃、具腐蚀性
A106遇湿易燃、具刺激性
A107遇湿分解放出毒性自燃气体
A110强氧化性、易燃、有毒
A111强氧化性、易燃、具腐蚀性
A112强氧化性、有毒、具刺激性
A113强氧化性、有毒、具腐蚀性
A114强氧化性、强腐蚀性、有毒
A115强氧化性、强腐蚀和刺激性
A116强氧化性、具腐蚀和刺激性
A117强氧化性、具刺激性
A118强氧化性、易燃易爆
A119强氧化性、易燃易爆、有毒
A120强氧化性、易燃易爆、具腐蚀性
A121强氧化性、对人体有害
A130具氧化性、易燃、有毒
A131具氧化性和腐蚀性、易燃
A132具氧化性、有毒
A133具氧化性、有毒、具腐蚀性
A134具氧化性、有毒、强腐蚀性
A135具氧化性、强腐蚀和强刺激
A136具氧化性、腐蚀和刺激性
A137具氧化性和刺激性
A138具氧化性、易燃易爆
A139具氧化性、易燃易爆、有毒
A140具氧化性和腐蚀性、易燃易爆
A150强氧化性、容器受热有爆炸危险
A152具氧化性、容器受热有爆炸危险
A153具窒息性、容器受热有爆炸危险
A154低毒、具窒息性
A155强刺激性和腐蚀性
A156具窒息性、对环境有害
A170剧毒、易燃、强腐蚀性
A171剧毒、易燃、具刺激性
A172剧毒、易燃、对环境有害
A173剧毒、可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174剧毒、强腐蚀性
A175剧毒、具腐蚀刺激性
A176剧毒、强氧化性
A177剧毒、具氧化性、强刺激性
A178剧毒、对环境有害
A181高毒、易燃、强腐蚀性、
A182高毒、易燃、具刺激性
A183高毒、易燃、对环境有害
A184高毒、可燃、具腐蚀性
A185高毒、强腐蚀性
A186高毒、具腐蚀性和刺激性
A187高毒、强氧化性、强刺激性
A188高毒、具氧化性、强刺激性
A189高毒、极易挥发、助燃
A190高毒、对环境有害
A195有毒、易燃、强腐蚀性
A196有毒、易燃、具刺激性
A197有毒、易燃
A198有毒、可燃
A199有毒、易燃、对环境有害
A200有毒、可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201有毒、可燃、具刺激性
A202有毒、具腐蚀性
A203有毒、具腐蚀和刺激性
A204有毒、强氧化性、强刺激性
A205有毒、具氧化性、强刺激性
A206有毒、极易挥发、助燃
A207有毒、对环境有害
A211强腐蚀性、易燃高毒
A212强腐蚀性、可燃高毒
A213强腐蚀性、高毒
A214强腐蚀性、有毒有害
A215强腐蚀性、有毒易燃
A216强腐蚀性、有毒可燃
A217强腐蚀性、有毒、遇湿反应
A218强腐蚀性、有毒、强氧化性
A219强腐蚀性、有毒、具氧化性
A220强腐蚀性、高毒、具氧化性
A221强腐蚀性、强氧化性
A222强腐蚀性、具氧化性
A223强腐蚀性、易燃
A224强腐蚀性、可燃
A225强腐蚀性和刺激性
A226强腐蚀性、对环境有害
A231具腐蚀性、易燃有毒
A232具腐蚀性、高毒
A233具腐蚀性、有毒有害
A234具腐蚀性、有毒易燃
A235具腐蚀性、有毒可燃
A236具腐蚀性、有毒、遇湿反应
A237具腐蚀性、有毒、强氧化性
A238具腐蚀性、有毒、具氧化性
A239具腐蚀性、高毒、具氧化性
A240具腐蚀性、强氧化性
A241具腐蚀性、具氧化性
A242具腐蚀性、易燃低毒
A243具腐蚀性、可燃低毒
A244具腐蚀性和刺激性
A245具腐蚀性、对环境有害
A246具腐蚀性、对环境有害
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常用安全措施短语
B01远离热源、火种,避免撞击、摩擦
B02远离热源、火种,严禁撞击、摩擦
B03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B04远离热源、火种,贮于阴凉通风处
B05避免接触火种、热源、氧化剂
B06避免接触火种、高热,防止阳光直射
B07贮于低温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
B08贮于低温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
B09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
B10贮于通风干燥处,切忌受潮
B20密闭包装,并贮于干燥通风处
B21密闭包装,并贮于阴凉通风处
B22容器密封,避免震动、撞击
B23密封包装,不易大量贮存或久贮
B24密闭包装,切勿受潮,防止破损
B25密闭包装,避光保存,切勿受潮
B26密闭包装,不可与空气接触
B27避光保存,切勿受潮,防止破损
B31注意增加湿润剂
B32搬运时戴好钢瓶安全帽、防震橡皮圈
B33在氮中操作处置,切忌受潮
B34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B40按危险货物配装表分类划区储运
B41切忌与氧化剂等共储混运
B42应与氧气、压缩空气、氧化剂等分储
B43应与氧气、卤素、氧化剂等分储分运
B44切忌与易(可)燃物等共储混运
B45应与氧化剂、酸碱类等分储分运
B46切忌与氧化剂、酸类等共储混运
B47切忌与氧化剂、碱类等共储混运
B48应与还原剂、易(可)燃物等分
B49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分储
B50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储
B51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储
B52应与氧化剂、爆炸品等分储分运
B53应与H发泡剂、易(可)燃物等分储
B54切忌与卤素、酸类等共储混运
B55应与氧化剂、卤素等分储分运
B56应与还原剂、金属粉末等分储分运
B70注意个体防护,严禁身体直接接触
B71吸(食)入者迅速就医
B72用水彻底冲洗身体接触部位
B73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身体接触部位
B74身体直接接触者迅速就医
B75若皮肤或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
B76若被冻伤,就医治疗
B77眼睛接触,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B78吸入,给输氧或作人工呼吸,就医
B79吸入中毒者,给吸亚硝酸异戊酯,就医
B80误食,饮温水,催吐,就医
B81误食,饮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B82误食,饮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B83误食,给饮植物油,催吐,就医
B84误食,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B85误食,用5%硫代硫酸钠洗胃
B86误食,用1%硫代硫酸钠洗胃
B87误食,催吐,用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B88误食,催吐,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
B89误食,立即用2%硫酸铜洗胃
B90误食,用硫酸钠溶液洗胃,导泄
B91误食,催吐,用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B92误食者,洗胃,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B93误食,用水漱口,无腐蚀症状者洗胃
B94误食,催吐,用1%碘化钾60ml灌胃
B95若皮肤接触,立刻涂抹2%的硝酸银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监督总局发布GB15258-2009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
--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
--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
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应该是二者均有,在供应商而言,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危险化学品条例、标准化评定标准)等,供应商应为自己的产品提供符合”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的MSDS,而且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以为产品相关方提供应...
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化通用规范》(AQ3013)的基础上,2011年国家安监管总局出台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
不适用,如前面答友回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写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化学品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
化学品安全 669.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当设置什么颜色的区域警示线 (a)红色 (b)黄色 (c)蓝色 答案: b 670.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当设置什么颜色的区域警示线 (a)橙色 (b)黑色 (c)红色 答案: c 671.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人员在下班后,其工作服应如何处置 (a)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 (b)必须用密封的包装袋包好带回家清洗 (c)必须经消毒处理后再带回家 答案: a 672.若工友的皮肤长期接触工业溶剂,会引致患上下列哪一种疾病 (a)皮肤炎 (b)白蚀 (c)黑斑 答案: a 673.吸入下列哪一种金属的尘或烟,可严重影响人体的骨髓和神经系统的功能 (a)钠 (b)铅 (c)铁 答案: b 674.若皮肤不幸被腐蚀性液体溅及,应即怎样处理 (a)用大量清水冲洗 (b)用绷带包扎患处,往医生治理 (c)用干布抹去 答案: a 675.处理化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标识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其它对人 体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标识的编写。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6944一19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 LD50≤40mg/kg;吸入lh LC50 ≤0.5mg/L的化学品。
3.2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 40mg/kg<LD50 ≤200mg/kg;吸入lh 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
3.3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LD50 (2000mg/kg;经皮接触24h 200mg/kg<LD50之1000mg/kg;吸入lh 2mg/L< LC50≤10mg/L的化学品。
4.1 表示
安全标识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 和安全注意事项。
4.2 内容
4.2.1 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约分标识
4.2.1.1 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识的正上方。
4.2.1.2 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 可略。
4.2.1.3 化学成分及组成
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2.1.4 编号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 No.和CN No.表 示。
4.2.1.5 标志
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 13690规定的符号。 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
4.2.2 警示词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 进行危害程度的誓示。具体规定见表l。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 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 清晰。
4.2.3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4.2.4 安全措施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 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4.2.5 灭火
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 及灭火注意事项。
4.2.6 批号
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 次用××表示。
4.2.7 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4.2.8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4.2.9 应急咨询电话
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5.1 编写
标识正文应简捷、明了、易于理解,要采用规范的汉字表述,也可以同时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义必须与汉字相对应,字形应小于汉字。相同 的含义应用相同的文字和图形表示。具体参照附录A、附录B所提供的短语进行编写。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识应及时修订、更改。
5.2 颜色
标识内标志的颜色按GBl3690规定执行,正文应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 色,一般采用黑白色。
5.3 印刷
标识的边缘要加一个边框,边框外应留≥3mm的空白。标识的印刷应清晰, 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胶粘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安全标识可单独印刷, 也可与其它标签合并印刷,样例见附录C。
6.1 使用方法
标识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 原则上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识,但若外包装上己加贴安全标识, 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贴安全标识;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 的安全标识可清楚地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识。
6.2位置
标识的位置规定如下:
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集装箱、成组货物:位于四个侧面。
6.3 使用注意事项
6.3.1标识的粘贴、挂栓、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不损 坏。
6.3.2标识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 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识。
6.3.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 后,方可撕下标识,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识。
本标准代替CH 1001—91《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CH 1001—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体例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并将《测绘技术设计规定》作为其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4章“测绘技术总结的编制”中增加了“4.1通则”,规定了测绘技术总结的组成和各组成部分的内容要求;
——专业技术总结的编写内容和要求不再分专业描述。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玉霞、郭玉芳、庞尚益、桑东文。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H 1001—91
该“规定”对勘查报告编写既有明确的总体要求,又结合矿种特点、勘查地区实际计部门的要求对报告编写提纲进行必要的增减和调整,体现了原则性和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以及标准化、表格化、数据化等特很强的可操作性。“规定”对提高我国的勘查报告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