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含山县建设局 | 职 责 | 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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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 赵广安 | 内 容 | 拟订建设事业规范性文件 |
局长:赵广安 领导建设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郑大平
分管建设监察大队、执法监察股工作。
总工程师、副局长:张俊 学历:本科 参加工作时间:1991.7
负责建设行业工程建设和项目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分管建管股、质监站、重点工程、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联系建筑业协会、剪刀厂。
副局长:陈志荣 学历:大专 参加工作时间:1981.8
分管人秘股、村镇股、行政审批股、信访、老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人防、设计院、县一建公司、华阳开发公司。
副局长:吕玉华 学历:本科 参加工作时间:1995.7
负责城建办全面工作,分管招商引资,联系规划综合技术服务所、县二建公司改制工作。
纪检组长:李仁荣 学历:本科 参加工作时间:1986.7
负责纪检和分党委日常工作,分管招标办、文明创建、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联系工程造价事务所。
2、负责县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组织实施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组织县内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实施监督;参与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审查县内重点工程初步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定额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
4、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
5、负责组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计、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6、指导建筑业的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引进及创新工作,加大预拌商品砼、散装水泥、新型墙体革新工作纳入规范管理;负责组织全县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各镇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
4000到5000之间。
4000--4500
该文以含山县木荷防火林带构建为主线,围绕防火林带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林带设置、林带营造与管理等关键技术环节进行论述,为生物防火林带的应用与推广提供技术参考。
安远县建设局 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是我县的城市建设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局在 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的悉心指导下,以开 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东江源 头、客家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山水园林旅游城市目标, 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城市建设步 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年来,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8088万元(同比增长 24.1%),完成村镇整治建设投资1063.1万 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2 亿元(同比增长10.5%),建筑总面 积达 42.6万㎡,新增城市道路面积6.5万㎡,改扩建城市道路面 积 0.37万㎡,新增排水管道9公里,改建排水管道1.69公里, 新增供水能力 0.5 吨/日,新增公园绿地面积 8.5 公顷,城区园 林绿化面积达260公顷,绿化覆盖面积达310公顷,绿化覆盖率 达 35.2
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有:一是投融资职能,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管理各类城市建设资金;二是建设职能,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逐步推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代建制;三是资本运营职能,授权土地收储、开发和出让,以控股、参股、购并等形式进行资本运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季传舜,总经理胡成兵。内设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管理部、资产运营管理部、市政工程管理部、房建工程管理部、投资评审管理部、招标采购管理部和投资融资管理部。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水利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提出中央、省、市及县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二)规划建设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要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及县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地方标准、规范规程。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三)水政水资源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跨区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区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规定承担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并监督实施。
(四)河长制工作股(河湖管理股)。承担河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河湖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国有水管单位维修养护工作,对涉河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重要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党组书记、局长:范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