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海南省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 发布时间 | 2021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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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示范文本》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各项方面都做了细化,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监理、施工图纸、甲方义务、乙方义务、材料的提供、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及验收、安全生产、工程价款支付、工程保修、违约责任、合同义务的转移、合同的解除、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附则、其他约定事项共计18项。
据悉,通过制定《示范文本》,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当事人提供行为规范,可以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合同各方主体的权益,规范海南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业者的履约行为,促进海南室内装饰装修市场规范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消费体验。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颁布实施,制定《示范文本》是贯彻落实民法典的具体表现。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具有消费金额大、专业性强、合同履约期长等特点。但是大多数消费者不具备专业的装修装饰知识。通过制定《示范文本》不仅可以指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当事人签约,有效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提升业主消费者及装饰装修业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是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法治环境的必要举措。 2100433B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
伊莱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伊莱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
吉林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 吉林省室内装饰协会 制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 供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办公空间、商业空间等各类小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可以参照使用本合同文本, 其中工程施工规范与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三、室内装饰装修是消费者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 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 重,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四、签订合同前发包方(甲方)要验看承包方(乙
合同编号 : 宏信花园 1#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监 制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 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需认真阅读、填写。本合同示 范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室内装饰资质 等级证书。 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合同标的 额较大,合同履行期长。为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 同应慎重,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补充内容应全 面、具体、严谨。 4、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 出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陕
由于简明施工合同适用于工期在12个月内的中小工程施工,是对标准施工合同简化的文本,通常由发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承包人仅承担施工义务,因此合同条款较少。
简明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包括17条,标题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施工控制网;工期;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争议的解决,共69款。各条中与标准施工合同对应条款规定的管理程序和合同责任相同。
施工合同审查是即指审计机关或合同管理机关对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的审查工作,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地点、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施工期限、技术资料与施工图交付的时间和份数、设备到达现场的进度、材料供应方式、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验收的程序和手续,工程款项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责任的条款等。对施工合同主要是审查它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根据国家颁布的经济合同法和有关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审查下列事项:(1)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sup--normal" data-sup="1" data-ctrmap=":1,"> [1] 2100433B
【学员问题】施工合同涉及款项的确定?
【解答】1、当业主违约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监理方应就承包方按施工合同规定得到的款项中与业主和承包方进行协商,并按施工合同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方的应得款项,并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方:
1)承包方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承包方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规定的业主应支付的违约金。
2、由于承包方违约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监理方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方的应得款项,或偿还业主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方:
1)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方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5)总监工程师接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业主和承包方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方应得款项或偿还业主款项的证明。
3、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业主、承包方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监理方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应当指出,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必须根据合同管理法规,按合法程序进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并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