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一般是指利用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等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热能来加热水,使水变成高温、高压水蒸气,然后再由水蒸气推动发电机来发电的方式的总称。
原始资料:1.本厂共有4台发电机组,其中单机50MW的2台,额定电压为10.5kv;100MW的2台电压为12.5kv ,机组年利用7000小时。每台机组的厂用电从各自单元机组变压器低压侧引接电源。附...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是2011年出版的一本图书,作 者:本社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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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mall-size power plant GB 50049-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5 年 7月 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 1994〕67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9〕30 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负责主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国 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 -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 《小型火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J 49-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 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J 49— 83 (试 行 )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试行日期: 1983年 6月1日 关于颁发《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的通知 经基[ 1983] 72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78)建发设字第 562号通知的要求,由水利电力部会同有关 单位 编制的《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小型火力 发电 厂设计规范》 GBJ 49—83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本规范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中南电力设计 院 负责。 国家经济委员会 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编 制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78)建发设字第 562号通知,由水利电力 部 中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结合我国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向全国有关单位进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于2012-03-01实施。
本规程为条文强制性行业标准,其中划有下线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表格中有强制性内容时,在表注中提示。
DL5000—1994《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自颁布实施以来,对电力建设中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体现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统一、明确建设标准,保证新(扩)建的火力发电厂技术先进,实现安全、经济、满发、稳发和满足环保要求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技术的进步,DL5000—1994在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电力[1999]40号文《关于确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第42项的安排,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力量对DL5000—1994进行了修编。
本次修编工作,贯彻了电力建设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政策和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广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设计技术,注重节煤、节水、节电、节地和控制非生产性设施的规模和标准,注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为电力建设进入21世纪作好设计技术准备。
本次修编,未对DL5000—1994的框架进行大的修改,仅对有关章节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删除和补充,并对部分章节进行适当调整。
推广应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烟气脱硫技术和洁净煤发电技术是21世纪电力工业的发展方向,但与常规燃煤发电技术相比,国内的实践经验较少,尚欠成熟。对此,本次修编从前瞻性出发,仅编写了部分比较成熟的条文。
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提出。
本规程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归口。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适用于蒸汽初参数为超高压及以上、单台机组容量在125MW及以上,采用直接燃烧方式、主要燃用固体化石燃料的火力发电厂工程的设计。2012-03-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