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参与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方案、年度计划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购房制度。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及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四)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区物业服务市场。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设活动,贯彻落实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执行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制度的落实。指导实施相关技术政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七)指导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雨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的行业监督指导工作。
(八)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指导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指导实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
(十)完成区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舆情应对、教育培训、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人事、劳资、财务、后勤保障、装备、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退休干部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宣传、纪检、统战、综治、精神文明、工、青、妇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办公室
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经费计划及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收支核算管理。监管本系统专项建设资金。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三)房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屋交易、房屋中介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预销售、房源验核、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以及房屋抵押等规定并监督执行。管理全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承办中央、自治区、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负责区直属部门(单位)住房补贴工作。承担本科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物业服务监管办公室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业主委员会备案、物业企业备案、新建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等物业管理工作。承担本科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规范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科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参与重特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抗震防灾、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区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室内装饰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指导绿色材料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组织申报及实施建筑节能项目。贯彻落实住建行业人才培养和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组织全区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从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实施国家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资格标准。
负责处理下属国有企业遗留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转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六)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城镇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城镇建设的统计管理。参与并指导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对道路挖掘的监管。负责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市燃气、集中供热的行业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维护、养护与管理。承担本科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对村镇建设的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七)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在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承担本科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八)信访办公室
负责系统内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化解和稳控工作。
(九)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集中办理区住建局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区政务服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行政编制25名。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4名)。
区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那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本规定由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水利局局长:田晓红
本规定由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由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