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区 | 洪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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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成立时间 | 1979年11月 |
局 长 | 廖辉 [1] |
(一)办公室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行业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行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组织重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会议组织、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和老干服务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二)建设工程管理股
负责制定全市建筑业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外来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工作以及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审核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和商品砼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招标、市场交易、工程造价、劳动统筹保险工作;负责企业执(从)业人员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和监管;负责建筑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上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审查、申报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规费的核算;负责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全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拟定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制定调控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住宅建设和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管理市本级房地产开发项目,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城乡规划建设股
研究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镇、乡和村庄建设的管理和实施;承担全市村镇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全市镇、乡专项规划制定和实施,负责建制镇和乡集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初审与报批。承担全市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村庄整治、农村住房建设,落实国家、省、怀化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镇、乡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省、怀化市重点镇(村)的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市规划管理的技术性文件;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综合执法、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建设部门的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行政综合执法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书》、《施工许可证》、《排水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等证书,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负责电子政务及公共信息平台服务与管理,负责本部门驻市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完成本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股
指导和监督乡(镇)和村庄建设的管理和实施;指导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住房建设,指导乡(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省、市重点镇(村)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人事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干部职工的考核、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局二级机构资金使用计划的报批和拨付;负责本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实施;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和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规费的审核征收。局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共有干部职工854人。局党委下辖2个党总支,16个党支部,党员326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局内设办事机构: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股、城乡规划建设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村镇股、人事财务股。局属企事业单位18个,其中事业单位10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市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市污水排放处理监督管理站、市房管征收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企业7个:市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黔阳建筑工程公司、兴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建筑设计院、市自来水公司、安江自来水公司、监理公司,共有干部职工854人。局党委下辖2个党总支,16个党支部,党员326人。2017年,局脱贫攻坚、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基层党建等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分别被评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工作一类、2017年度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省、怀化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其他县市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四)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五)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点)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绿线的管理;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怀化市和我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和村庄人民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我市辖区内省、怀化市重点镇的建设。
(七)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八)负责全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九)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十一)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全市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三)负责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怀化市和我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本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定、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组织本市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及报批。
(十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书》;负责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批。
(十七)参与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审查;参与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承担对市内历史文化名城、古村、古镇保护的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区范围的城乡规划勘测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用地界址定桩放线和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及规划验收工作。
(十九)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指导城乡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
(二十一)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二十二)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二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廖辉:男,1976年7月出生,汉族,洪江市人,大学文化,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2年9月—1996年6月,长沙农业学校农作专业中专班学习。
1996年6月—1996年12月,待业。
1996年12月—1999年12月,洪江市沅河镇人民政府干部(期间:1994年12月—1998年6月湘潭大学考试文秘大专毕业)。
1999年12月—2001年9月,洪江市农业局干部。
2001年9月—2001年11月,洪江市太平乡党委副书记。
2001年11月—2006年3月,洪江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期间2002年7月—2005年6月 湘潭大学自学考试文秘本科毕业)。
2006年3月—2010年1月,洪江市红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0年1月—2012年9月,洪江市红岩乡党委书记。
2012年9月—2015年10月,洪江市雪峰镇党委书记。
2015年10月—2016年4月,洪江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6年4月—2016年12月,洪江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1月至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17年度文明单位。
2018年洪江市住建局党委荣获“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接待、修史编志和机关后勤、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指导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拟定有关行业管理措施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交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行政执法、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行政检查方案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审批、报批和后期评估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承担交通扶贫有关事项;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查工作和项目竣工验收;协助怀化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国家、省级公路(包括汽车站场)、干线航道(包括港口码头等)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和定额、造价控制等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
(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负责指导交通专业运输企业和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已运营交通基础设施等安全生产政策;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系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交通直属单位的消防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包括城市客运、旅游运输、大件和危险物品运输等)及站场、港口、码头、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实施办法以及线路、运力、站场、港口、码头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规划;负责交通运输业户和交通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和协管运输及运输服务价格;负责全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科技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并促进成果推介;负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负责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为全市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国防交通的工程管理和国防运力的动员组织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的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国有资产和交通投、融资的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的请款、拨付;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报批和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控购的审查报批;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 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纪检(监察)编制在单位行政编制总额内。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 名,纪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1名由副局长兼)。
纪检(监察)编制在单位行政编制总额内。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