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黄冈市水利局 | 地 点 | 黄冈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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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水利局 | 下 设 | 办公室、政工科 |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4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行业工会主任1名,正副科级职数24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
水政水资源科、建设管理科、农村水利科、水土保持科、水库管理科、农电科、综合经营科10个职能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机关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完成和督促检查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和局务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局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及公文秘书、档案保密、来信来访、机关基本建设、房地产和公共资产管理、行政后勤服务等事务;负责水利综合统计、水利政策调研和冬春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度统计等工作;负责行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两案办理;负责机关保卫和局属单位综合治理。
(二)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全市水利行业政策、法规性措施的拟定、体制改革和水利、水土保持执法工作;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城乡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保护和节约用水、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工作,按规定归口管理河道、湖泊和水工程排污的有关工作,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供水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跨县市区的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组织实施,归口协调县、市、区之间和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水利血防工作,负责水利结合灭螺工程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水利公安。
(三)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流域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工程计划,调查研究相应的投资政策和落实措施,综合审查专业工程,会同有关科室组织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查和申报;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研究制订全市水利系统各项经济调节措施,组织筹措水利建设资金,审查编报水利事业经费预算及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及管理,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
(四)政工科(挂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的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选拔、考核、任免、管理及党群、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管理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出国人员的选派、政审工作和干部、工人及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市水利水电学校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五)建设管理科
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和协调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负责全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程的行业管理,并组织或直接参与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大疑难技术问题,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工作,提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市级审查、申报、验收;负责本行业施工企业资格和工程设计资格的审查和申报工作;协调有关科室负责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六)农村水利科
主管全市农村水利、乡镇供水和农村饮水工作;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规程规章及市内五大河流、华阳河流域(黄冈境内)综合治理与开发的规划和计划,负责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节约用水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乡镇水利站工作;负责组织本行业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负责冬春季农田水利建设情况联系工作。
(七)水土保持科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管理规程规章,编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和计划,负责项目的审查和申报;组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指导重点预防区、重点监督区的工作;组织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并负责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预防,负责水土流失调查、防治和指导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专业培训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八)水库管理科
归口管理全市10万方以上水库工程和万亩以上水库灌区、灌溉试验站,制订管理规程规章;编制水库及渠系加固、灌区配套工程的规划和计划,负责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工作和组织制订大型、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及审查、申报汛期控制运用计划;指导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对水库大坝开展监测、维修、养护及白蚁防治等工作,对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水库供水工程建设,协调水库水源供求矛盾;负责库区移民和库区扶贫工作。
(九)农电科
归口负责全市地方水电站及其小电网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县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电工程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水电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全市湖区(不含分蓄洪区、滞洪区)、机电灌排区建设的规划、计划和规程规章,负责其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湖区、机电灌排区和机电排灌站的建设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湖泊防洪排涝调度方案和排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湖区电力排水泵站的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地方水电与大电网的关系。
(十)综合经营科
负责全市水利经济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水利经济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水利产业经济改革和水利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建议和方案,指导全市水利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归口管理水库渔业,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水库渔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绿化、水利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局直单位经济工作,指导局直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呵呵,就在渝北区新牌坊一路旁,新南路3号,有一幢水利大厦,重庆市水利局就在那里了
不水利局,水务局,是政府系列的一个部门。 水利建设工程局职业生涯管理的公司,这本身就是机构下属单位的企业。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地址:宝塔大道85号黄冈市水利局
厅调研督导组来我市督导湖泊水库工作
2013年8月27日至9月4日,省湖泊局与水政监察总队组成的省水利厅第三调研督导组来我市的18个县(市、区)进行了调研督导,督导组现场查看湖泊、水库,拍摄第一手现场照片百余张。
本次调研督导旨在切实加强全省湖泊水库工作行风建设,深入了解涉及行风建设的湖泊水库有关工作,活动采取全面督导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即对黄冈的绝大部分县市都进行了一次抽查,同时不由县市区提前安排抽查对象,而是由检查组根据湖泊和水库名录随机选择进行抽查,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整体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水库、湖泊的拦汊筑坝、侵占分割水面违法养殖及水污染等情况,同时对湖泊巡查、湖泊规划、湖泊志编撰及湖泊论坛论文工作开展和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认为,黄冈市贯彻《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有认识、有行动、有力度,湖泊巡查、湖泊规划编制和湖泊志编纂等工作逐步开展,水库管理工作有所加强,水库在特大旱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湖泊保护和水库管理的现状仍不容乐观,非饮用水源地的水库和不少湖泊的投肥养殖现象较为严重,拦汊筑坝情况仍然存在,水利基层部门对湖泊保护的履责意识还有待加强,湖泊保护的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湖泊、水库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检查组要求我市要高度重视湖泊和水库保护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和《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对湖泊水库的巡查工作,加大对水库、湖泊拦汊筑坝、违章建筑、投肥养殖等违法行为的治理打击力度;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理顺湖泊水库管理体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同时要加快湖泊规划编制和湖泊志编纂工作进度。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城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黄冈市水利局
(三)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和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能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规费、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建设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审查和申报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和监督实施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主管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履行全市堤防和重点堤防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的职责。
(九)统一负责全市长江河道采砂的规划及申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及其砂石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
(十)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负责全市中小水电建设和管理,拟定水电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承担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灌排区的行业管理,并组织大中型灌排区的建设及管理。
(十一)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排涝抗旱工作,对大江大河大湖大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排涝抗旱调度。
(十三)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管理局属单位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利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负责分蓄洪区安全建设、负责实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及城市防洪工作以及防汛通讯信息网络建设管理。核定其事业编制10名。设专职副主任一名,内设调度科、通讯科、水情科,正副科级领导职数4个。
2、市河道堤防管理处,作为全市河道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受市水利局委托,负责全市长江堤防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3、市水政监察支队、水利规费管理站受市水利局委托,负责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的水政监察、水保监督执法、水利规费征收以及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有关方面的工作。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4、成立市水利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其事业编制9名。
水利规划计划、可研论证等前期工作是提高水利建设前瞻性、科学性的基础性工作。漯河市水利局从机构建设入手,于2002年初在机构改革中,增设了规划计划科,明确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由规划计划科负责组织,同时增设总工室,把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关,提高规划设计工作质量。两年来,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完成了漯河市城市防洪规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漯河供水区水量、水价规划、城市供水工程规划、移民安置规划、燕山水库漯河供水区
湖北省黄冈市西湖三路
黄冈市规划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09〕19号)精神,设立黄冈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黄冈市测绘局牌子。
1、负责局机关工作的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会议组织与协调,草拟重要文稿;
2、负责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档案资料工作和局机关计划财务、固定资产、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管理城市规划档案。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按照城市规划编制的原则,负责城市规划编制管理,组织市域城镇总体系规划、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2、负责制订和检查、落实行业技术规范;
3、负责机关业务科(室)和直属业务单位业务技术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全市规划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
4、指导、督促全市规划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制订地方性规划管理规定,检查、督办全市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监察;
5、负责市区规划设计、规划工作业务技术资料、数据的统计、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2、规划审查土地转让,根据市区发展情况提出规划布置及调整意见;
3、负责市区平面规划布置、街景协调和单位立面设计方案审查把关,组织参与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选址论证;
4、负责市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查勘、选址、定点、方案审查、放线、验线、竣工验收和施工工程的规划及协调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街心绿地和小品的设计及施工验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建设单位提供道路排水和杆线、管线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