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 通 过 | 2010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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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行 | 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 | 人 物 | 市长张效廉 |
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严肃行政纪律,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领域良好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行政处分。
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给予公务员行政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给予公务员处分,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 市监察机关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监督范围内违反本规定的公务员实施行政处分。
公务员任免机关或者区、县(市)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监督范围内违反本规定的公务员实施行政处分。
第五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决策程序,盲目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的;
(二)对违法实施征地、拆迁行为查处不力的;
(三)利用职权干预工程建设,扰乱建设市场秩序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违法备案工程建设项目的;
(五)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的;
(六)违法出让国有土地,减、免土地出让金的;
(七)违法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的;
(八)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违法招标代理,违法评标等行为查处不力的;
(九)对违法实施工程建设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对违法实施工程建设行为隐瞒、包庇、纵容的;
(十一)因监管不力,发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因对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组织救援不力、处理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对违法销售商品房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给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造成损失的;
(十四)因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十五)因工作失职,使本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决定或者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
(十六)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未移交,以行政处罚或者处分代替刑罚的;
(十七)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情形的。
第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一)在受行政处分期间再次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
(二)有两种以上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情形的;
(三)妨碍、抗拒公务员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调查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四)隐匿、伪造、销毁事实证据的;
(五)包庇同案人的;
(六)对举报人、证人或者办案人打击报复的;
(七)强迫、唆使他人违反本规定的;
(八)有其他应当从重处分情形的。
第七条 公务员违反本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引起国家赔偿的,所在机关应当依法对其实施追偿。
第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行为较轻微,未造成损害后果的;
(二)承认违反规定行为并能主动纠正的;
(三)检举他人违反规定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四)有其他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分情形的。
第九条 对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受理、调查、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务员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第十一条 公务员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公务员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哈尔滨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20号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市长:张效廉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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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水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水行政处罚的,水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全面、公正、客观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查明事实。第二十一条 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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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66号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已于 1999年 1月 7日经第一次 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1999年 2月 3日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监督建设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 《行 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行政处罚是指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建设法 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实施的行政处罚。 本规定所称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统称执法机关) ,是指依法取得行政处 罚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系统的行业管理部门以及依法取得委托执法资格 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建设的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 ,是指依法从事行政 处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
行政处分权是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之一,指监察机关根据案件调查和监察检查的结果,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直接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权力。
法律规定
《行政监察法》第24条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建议,也可以直接给予行政处分。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2100433B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如2000年1月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工程造价专业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所以工程造价专业可以考公务员。可以报考专业限制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公务员岗位,也可以报考不限专业的岗位。具体可以考什么岗位,建议可以先看一下往年的岗位要求如何开学复习。争取上岸!
备考之前建议先做几套公务员行测真题,找出自己的强弱势在哪一个题型,如果强的很强可以先注重提高弱势的那部分,可以提高很大的分数,如果强弱势不明显,或者弱势的是语言理解这类需要长期积累的题型,并不是短期突击能搞定的,建议先舍弃,了解些基本的做法就可以。
工作经验及能力提升:区或县级造价人员考上以后接触的项目基本是是小项目,政府付钱类的修修补补,对个人整体把控能力要求不算高,所以相对学到的东西就少很多;省市级单位接触到的项目大多为大项目,成本把控能力可以得到很快的提升,如果可以选择报考省市级单位就不要现在报县级单位,不过当然你有强硬的后台那就另当别论,考完再调也是有可能的哦!因为县级报考人数相对少,竞争力就少,考上的几率就大很多!
考公务员好处:1.工作时间比较固定,而且比较有空,可以做一些其它自己喜欢的事,同时可以照顾家里人。2.对自己身体有好处,造价人员大多在企业都是几乎天天加班的,身体受不了是常有的事,公务员不一样,起码不用这样,压力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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