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基本信息

中文名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 主管单位 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脱钩)
登记单位 哈尔滨市民政局 属    性 非盈利组织
社团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武威路43号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230100MJ4277903D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领域工作计划,提高安全生产领域管理水平;

(二)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行为,开展行业自律活动,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竟争、有序的安全技术服务环境;

(三)创新安全技术服务,全方位、一体化的运营模式,降低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管理成本;

(四)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系列考评流程和图例化标准,强化企业标准化达标质量和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

(五)开展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等活动、组织编撰出版行业有关文集、会刊等,提高企业的安全文化素质;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及技术服务平台系统;

(七)推进重大事故风险防控、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及装备应用示范,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八)做好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技术装备产品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安全技术区间协作,形成合力;

(九)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协助政府、企事业单位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十)建立专业委员会和专家数据库,实现专业活动开展信息发布、专家在线信息咨询管理等基本功能;

(十一)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委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处理及应急响应等工作;

(十二)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学术与技术交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性活动;

(十三)反映协会会员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四)承办政府、会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造价信息

市场价 信息价 询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市场价
(除税)
工程建议价
(除税)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供应商 报价日期
哈尔滨套筒式伸缩器 DN25-3200/ssq/-接口形式_法兰 铸钢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超创

13% 巩义市超创管道设备厂
哈尔滨汗蒸房,大庆汗蒸房 重量:10kg/m-1 樟木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沈阳创新

13% 沈阳创新世纪桑拿设备有限公司
赛凌斯哈尔滨不锈钢驳接爪 200mm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赛凌斯

13% 泰州赛凌斯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抛光砖(哈尔滨东方家园) “斯米克”规格:600*600,品种:F316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13% 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运动型木地板哈尔滨运动地板 1800*60-70*22 枫木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欧式

m2 13% 北京世纪耐德科技有限公司3
绝缘子生产设备,全套生产设备技术指导 320(mm)/U70BP 玻璃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雷电

13% 北京润鹏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收费技术 接口板、空气开关、避雷器、布线架、机柜等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1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费技术 接口板、空气开关、避雷器、布线架、机柜等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13% 广州滕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除税
信息价
含税
信息价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地区/时间
混凝土搅拌站 生产率45m3/h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混凝土搅拌站 生产率15m3/h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混凝土搅拌站 生产率25m3/h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偏心式震动筛 生产率12-16m3/h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混凝土搅拌站 生产率45m3/h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汕头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
混凝土搅拌站 生产率15m3/h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汕头市2011年3季度信息价
混凝土搅拌站 生产率25m3/h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汕头市2011年3季度信息价
混凝土搅拌站 生产率15m3/h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汕头市2011年2季度信息价
材料名称 规格/需求量 报价数 最新报价
(元)
供应商 报价地区 最新报价时间
技术服务 平台部署技术服务|1项 3 查看价格 河源市华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   2022-05-13
技术服务 终端底层部署技术服务|100项 3 查看价格 河源市华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   2022-05-13
技术服务 CPU指令集检测技术服务|6项 3 查看价格 河源市华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   2022-05-13
供应哈尔滨市路灯 |3513套 1 查看价格 哈尔滨欧萌铁艺灯具制造厂 黑龙江  哈尔滨市 2015-08-19
调试对接技术服务 调试对接技术服务|10套 2 查看价格 河南力安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   2019-12-31
安装技术服务 具体型号参数详见附件文档|1套 1 查看价格 中山市聚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2022-11-14
技术服务 大屏安装调试费,系统操作培训费,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1项 1 查看价格 上海三思 广东   2020-10-01
安装技术服务 由专业安装调试人员进行上门安装、调试、培训.|1项 1 查看价格 北京金三惠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   2019-06-19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二)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培训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企业自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四服务"的宗旨,探索引导“第三方”参与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和行业协会作用,积极调动有关技术机构和安全专家的积极性,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做法,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普及,营造良好氛围。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提供技术服务;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促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常见问题

  • 《化工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技术概论》 课程案例分析

    第一篇: 人一直以为地球上的海、陆、空是无穷尽的,所以从不担心把千万吨废气送到天空去,又把数以亿吨计的垃圾倒进海洋。大家都认为世界这么大,这一点废物算什么?我们错了,其实地球虽大,但生物只能在海拔8千...

  • 求竖井井口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 谢谢!!

    在竖井掘进施工时,为了能有效地控制井筒施工我们使用两套独立的控制系统。一种是使用悬挂重锤法;另一种是使用激光指向仪。 1.通常做法:悬挂重锤法 是在井筒中心用钢丝绳悬挂重锤作为施工的依据。该法虽然简单...

  •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内容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危险点。2、针对危险源、点的具体预防措施。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4、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的避难和紧...

协会采取会员制

凡本市相关企业、大专院校、相关科研单位、专业服务机构承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意愿,并书面申请,经本协会审核同意,可以成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应以单位法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如有变更,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更替,并及时告知本协会。

2016年8月,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2020年3月,协会为全市各区县及企业进行复工复产精准培训。

2020年5月,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组织“云观摩”活动提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2021年3月,中交集团哈尔滨地铁项目部邀请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开展复工培训。 2100433B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文献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技术

格式:pdf

大小:22KB

页数: 14页

评分: 4.4

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核准: 重庆澄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11月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一)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任务 为了消除事故的根源, 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 就要进行分析研究, 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这就是安全生产技术, 因为工人在 生产活动中处于不同的生产环境及不同的劳动条件下, 使用着不同的 生产工具,采用着不同的工艺过程, 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着有害于人 身健康和安全的因素。所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必要的, 不容忽视的。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1)分析生产过程中引起伤亡事故的原因,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 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2)掌握与积累各种资料,以便作为制定有关安全法令、规程、 标准、规范、制度等法定性文件的依据。 (3)编写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学习的资料。 (4)研究并制定分析伤亡事故的办法。 (二)

立即下载
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方案

格式:pdf

大小:22KB

页数: 7页

评分: 4.6

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方案 临安久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目 录 公 司 介 绍 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方案 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定义 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目的 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范围 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方式 五、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实施步骤 六、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主要内容 公 司 介 绍 临安久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服务第一、技术为先、信誉至上”为宗旨, 竭诚为我市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优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现有 各类专业安全技术人员 12名,皆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技师以上职称, 熟悉企业管理 工作流程,具有丰富的企业安全管理技术和工作经验,以其规范、科学、严谨的工作态 度为您的企业提供务实、高效、经济的专业咨询管理服务。 为了向贵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管理服务, 不断提升我们的服务品质, 我们郑重做 出以下承诺

立即下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是哈尔滨市装饰协会

英文名称:Harbin Decoration Association

简称:HDA

第二条:哈尔滨市装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是从事装饰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科研、教育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行业的不分所有制性质的地方性非盈利性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第四条:装饰是对人们活动的所有成形体内部空间(包括建筑物、车、船、飞机等)的再加工和再创造;是装饰空间及环境的装饰设计、施工、装饰材料和用品配套生产、组装供应的系统工程,是集产品、技术、艺术、劳务和工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行业;它为人们提供使用方便安全和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五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坚持“自立、自养、自治”的工作原则,坚持为会员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的工作方针,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代表行业利益、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哈尔滨装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协会接受哈尔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七条:本协会是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办事机构(秘书处)为常设机构。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

(1)根据国家行业政策,制定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对行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行业发展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2)对行业配套装饰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的整合,原材料基地的建设、投资与科技发展方向提出建议。受政府委托对行业发展重大技改、合作项目、行业发展的布局和调研,进行前期论证,参与组织咨询,评估以及项目的监督;

(3)参与本行业国家标准、经济、技术、管理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并组织实施;

(4)参与行业重要产品认证、质量监督、开展行检、行评工作,推荐优质产品和新技术产品,参与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和推荐政府采购准入企业,参与和组织装饰设计、施工招投标活动;

(5)组织行业国内外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组织参与举办行业性的展览会,设计大赛,举办设计高峰论坛;

(6)参与培育和规范家装市场,不断提高市场的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加企业竞争的水平;

(7)组织开展行业新技术,新管理的推广应用,对装饰材料及配套产品新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新闻发布,开展咨询活动;

(8)组织行业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能教育,达到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素质;

(9)加强行业经济活动的自律,推动行业内外联合,搭建网络平台,倡导优势互补经营理念;

(10)搜集分析管理和发布国内外行业的经济技术信息,开展市场预测,及时反映行业重要情况,提出解决行业共性问题的建议;

(11)编辑出版行业报纸、杂志和资料、实行行业的信息指导和服务;

(12)组织行规行约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对行业经济活动实行协调、指导和监督,保护行业的平等竞争,维护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间、行业间的关系;

(13)承担政府和企业委托的有关工作,开展有益于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内部行为,对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等非法行为进行揭露和举报,依法维护行业利益。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本协会会员有社会团体会员、企业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本人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执照,从事装饰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装饰工程公司及装饰设计、科研、技术开发、信息情报、教育等相关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申请为协会会员,照章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凡愿为发展装饰行业贡献力量的专家、学者、教授、科研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均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申请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在协会常设机构办理登记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监督权和其他民主管理权;

(二)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五)向协会提出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进行技术,经营管理方面的诊断、咨询或指导;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认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遵守行规行约;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向协会反映情况,向协会提供有关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和先进经验,为协会撰写学术论文;

(五)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承担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依法破产、解散、注销的团体会员,即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并决定协会重大问题;征求会员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提案;

(五)确定协会的方针和任务;

(六)决定终止事宜。特殊情况下,理事会或半数以上会员代表同意会员代表大会部分职权可通过通讯方式行使。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下届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十)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和秘书长一人。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告知形式。

第二十六条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果超过最高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三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遇有下列情况,应予以解除任职:

(一)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按章程规定被解除会员代表资格的;

(四)本人提出辞职的;

(五)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罢免的;

(六)工作职务调动或不受单位委托的。

第二十九条 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协会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的理事长负责制。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理事会闭会期间,在秘书长领导下,执行协会各项决议,开展工作,向理事长负责。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协会可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秘书长指导下开展工作向理事长负责。

第五章 资金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创办经济实体收入;

(六)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行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协会经费用于下列项目

(一)举办各种会议费用,为行业服务的各项活动或外事活动的经费支出;

(二)依据国家规定设立行业基金会及基金费用支出;

(三)协会常设机构的办公费用(含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用品费);

(四)编辑、出版刊物和购资料的费用支出;

(五)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奖金、劳保和必要的差旅费等项开支,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与协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结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的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2100433B

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英文名称是Beijing Work Safety Association,缩写BJWSA。

第二条 本团体由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事业单位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北京市安全生产大局,服务会员,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自律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靠全体会员共同努力,为建设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科技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办公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登莱胡同4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会员的安全生产自律能力;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调查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研究、制定,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有关安全生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资质认证及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为政府部门审批、审定提供依据;

(四)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管理、政策、法规等服务,推介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努力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

(五)按照北京市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要求,承担安全社区建设具体事务性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建设;

(六)推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优活动。组织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活动;

(七)组织出版安全生产方面的刊物、资料、书籍,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等,为会员提供服务;

(八)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由单位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咨询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提请本团体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支持与积极参加本团体各项活动;

(七)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召开会员大会30日前,应将换届准备材料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换届条件后方可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

(七)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团体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一)审议决定本团体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十二)根据需要,决定聘请协会名誉会长、顾问;

(十三)决定对会员的奖励、表彰和授予、撤销荣誉称号;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采取聘用制;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

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提名本团体秘书长人选;

(五)审查年度财务计划和月度财务报表;

(六)召集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会议与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由五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

(三)监督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团体成员违反本团体纪律,损害本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团体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团体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按照会员大会制定或修改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收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2011年5月1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011年5月18日,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召开了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会监事长、监事;通过了修改后的章程和缴费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兼中国安全协会会长孙华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秘书长杨书宏,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北京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明等领导到会祝贺并讲话。

协会宗旨是: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北京市安全生产大局,服务会员,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自律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靠全体会员共同努力,为建设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科技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协会业务范围:(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会员的安全生产自律能力;(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调查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研究、制定,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有关安全生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资质认证及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为政府部门审批、审定提供依据;(四)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管理、政策、法规等服务,推介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努力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五)按照北京市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要求,承担安全社区建设具体事务性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六)推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优活动。组织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活动;(七)组织出版安全生产方面的刊物、资料、书籍,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等,为会员提供服务;(八)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九)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由单位会员组成,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咨询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拥护《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即成为会员单位,发给会员证和牌匾。截止到2011年5月,已有会员单位163个。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相关推荐
  • 相关百科
  • 相关知识
  • 相关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