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对核电厂安全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危害。考虑的自然因素有地质特征、地震特征以及潜在的水文气象扰动等。人为危害包括邻近的化学设施引起的毒气释放或化学品爆炸,以及飞机撞击。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外部事件进行调查,给出它们的概率资料,以及它们对核电厂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果可能,导出它们的定量概率。要考虑为对付各种外部事件的安全设施。特别注意到极端外部事件的潜在威胁和设置补救安全设施的可行性。
核电厂在正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大致是通过空气、食物链和水源而进入人体的。对于厂址要研究可能影响这些途径的特性:即物理特征,如地形、气象和水文;环境特征,如动植物的类型;土地和水资源的使用情况;以及核电厂周围的人口分布情况等。
为了应付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的极不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应急措施是必要的。这类应急措施的可行性可能会受到厂址特性及其周围各种特征的影响。
核电站是怎样发电的呢?简而言之,它是以核反应堆来代替火电站的锅炉,以核燃料在核反应堆中发生特殊形式的“燃烧”产生热量,来加热水使之变成蒸汽。蒸汽通过管路进入汽轮机,推动汽轮发电机发电。一般说来,核电站...
结构大致一样,只不过核电厂的一回路系统有放射性,需要隔离,一路系统的热量传给二路系统把水加热成蒸汽冲击汽轮机做功,这样比火电厂多了一个过程,因此冲击汽轮机的蒸汽参数较低,汽轮机的转速比火电的低了一半。...
核电厂机组从土建、安装、调试到商运大概需要4~5年,要是考虑前期的设计、选址、采购等等环节,耗时更长。就调试而言,又分但系统试验和联调,联调主要包括核回路冲洗(NCC)、开盖冷试(CFT-RVO)、冷...
为有效减小地震灾害对核电厂安全壳的影响,基于安全壳的动力特性,从隔震技术原理出发,分析安全壳采用隔震技术的可行性。以某核电厂为对象,对比分析了隔震技术对安全壳的减震效果,并应用优化技术进行了隔震设计。结果表明,采用隔震技术可显著提高安全壳的抗震性能。
安全级控制显示装置是核电厂操作员与数字化核安全级控制保护系统进行交互的人机接口,因其功能强大,且具备高度可靠性等特点,一直以来我国核电厂都需要进口安全级控制显示装置.GPU200是广利核公司自主研发的核电厂安全级控制显示装置,本文从确定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和人因工程等维度阐述了GPU200的软件设计,尤其是自监督等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目前GPU200作为我国首套核安全级设备已成功应用于阳江核电厂5、6号反应堆控制保护系统.
调试前必须完成安全分析报告和调试大纲,并经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审查批准。调试大纲必须证实核电厂的建造符合设计及安全要求,并包括必要的可供运行人员应用的运行规程。
核安全法规对核电厂设计的基本安全要求。核电厂设计安全的主要要求包括:贯彻纵深防御原则、加强辐射防护、设置安全功能、提高系统和部件的可靠性、考虑人因、实行安全评价与验证等。这些要求是国际上一致公认的,已反映在各国的核安全法规中。中国的核安全法规“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及其导则中,也对这些要求做了规定。
纵深防御 设计必须适当地应用纵深防御原则,使核电厂系统具有多级保护和多重屏障,以防止放射性物质的失控释放,并保证可能导致重大放射性后果的失效或综合失效的发生概率极低。
纵深防御保证个别失效或差错可得到改正或补救,甚至对于极不可能发生的多重失效的综合,也能减缓对公众造成的危害。按纵深防御设计的安全系统,重点在于保持三个基本功能:控制核功率、冷却燃料元件及包容放射性物质。纵深防御措施包含事故预防及事故缓解两个方面,主要注意力放在事故预防上,并要求在各种状态下都要有缓解措施。
辐射防护 设计必须使对厂区人员的辐射照射,以及释放到环境的放射性物质,达到合理可行尽量低的要求。
核电厂安全设计中必须遵循辐射防护接受准则:导致高辐射剂量或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的核电厂状态的发生概率要低,而发生概率较高的状态辐射后果要小。在安全分析报告中,对于核电厂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事件和事故工况均必须满足相应的接受准则。
设置安全功能 为了使核电厂保持在正常运行状态,并保证发生假想始发事件后,能立即做出正确的响应以及事故工况后便于处理,在设计中必须系统地考虑并设置所需的安全功能。
(1)必须提供安全停堆手段,使在运行状态中和事故工况期间及事故工况后的反应堆安全停堆,并使之保持在安全停堆状态。
(2)必须提供排除余热的手段,使停堆后(包括事故工况停堆后)从堆芯排出余热。
(3)必须提供减少放射性物质释放可能性的手段,并保证在运行期间任何释放都低于规定限值,在事故工况期间低于可接受限值。
系统和部件的可靠性 设计必须保证核电厂能可靠、稳定和方便地运行,其主要目的是必须能防止和缓解事故。
为保证功能的高度可靠性,对于与质量有关的各个方面,必须予以极大关注。
凡属可行,设备必须按照适用的、经认可的标准设计,其设计必须是此前在相当使用条件下验证过的。对于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必须加以鉴别和评价,以确定其适用性、恰当性和权威性。
为了使防止或缓解事故的安全设备高度可信,设计应达到:①多重性,各安全功能必须满足单一故障准则;②多样性设计以减少共模失效;③冗余系统应独立地触发及实物分隔布置;④设备或系统的失效应使核设施处在安全状态;⑤在可靠性设计中,计及设备停役的影响。
考虑人因 必须在各个设计阶段及运行要求的制定中,系统地考虑人机接口及人的因素。
在系统设计上,凡属可行,应考虑消除及缓解人因错误的影响,及核设施具有高度的容忍人因错误的能力。一方面使人的机智在非常环境中得到最佳发挥;另一方面能承受人的差错。系统的设计确保只有在具有足够时间进行诊断和纠正行动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操纵员作纠正故障的干预。
评价与验证 必须进行系统的安全评价和独立验证,以证实核电厂的设计满足安全要求及安全目标,最后按规定报送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审批。
设计应由一组与设计者分立的人员提供独立的验证,以研究设计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及安全目标。设计者应与运行者保持密切的关系,从而了解设计的各项细节是否有效,设计是否满足运行要求,并且适合于今后采用的运行规程。当然,设计是否满足安全要求,还必须要有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的评价。
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为保证核电厂选址、设计、建造和运行各阶段质量提出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尤其为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主要内容,如组织形式、物项管理、过程管理、检查和试验、不符合项管理、纠正措施、记录和监查等提出了原则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