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申后高氏民宅修缮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冀文物发〔2009〕1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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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河北省文物局 | 发布日期 | 2009年12月29日 |
文件全文
省文物研究所:
你所《关于呈报鹿泉申后高氏民宅修缮方案的报告》(文研字〔2009〕43号)收悉。经审核,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申后民宅倒座房、影壁、一进正房、二进正房、三进正房、厢房、围墙及院落现状修整。
二、修缮工程应本着“最小干预”的原则进行,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文物建筑安全。
三、工程核定补助经费为100万元。
四、请依法公开招标,选定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建筑)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河北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包括: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已包括安全网、防护架、建筑物垂直封闭及临时防护栏杆等...
没有任何区别,地勘局是以前的叫法。地勘类一般有各省地调局、地矿局、煤田地质局、冶金系统省分局、核工业系统、油田的勘探部门等。一般主体都是勘探居多,包括地质学、资源勘查、物化探、水文地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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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 关于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方 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 2011〕 376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方案 的请示》(豫文物〔 2011〕 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 如下: 一、原则同意 《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修改和完善: (一) 进一步明确保护展示对象, 将城墙内外的古城遗 址纳入方案中统筹考虑。 完善遗址现状评估, 补充文物本体 现状勘察、测绘和病害分析等方面内容。 (二)城墙本体保护措施应科学、合理、有效。补充植 被整理、排水、防护林建设、化学保护剂加固等措施的设计 依据和相关数据说明。 在城墙本体上栽种植被固土护坡, 不 得对遗址造成新的破坏,建议进一步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 性,并考虑生态护坡袋等其他多种比选方案, 实现城墙本体 保护及景观环境塑造。 (三) 细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广告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河北省广告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 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河北省广告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广告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加强税源控管,确保国家税收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红灯、 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文体项目或通告 、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业务的 广告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 以下简称广告业纳税人 ) 的税收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广告业纳税人,包括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文件发布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你所《关于呈报鹿泉市高氏民宅补充方案的请示》(冀文研字〔2014〕4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补充方案工程内容。
二、工程实施中,注意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与已完工项目的衔接,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和隐蔽部位的补充设计,重要内容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三、工程施工需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开工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
四、请你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将工程总结报告等资料报我局。
河北省文物局
2014年8月7日 2100433B
文件全文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承德普乐寺保护修缮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1〕127号)收悉,综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局批复如下:
一、方案修改稿基本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则同意修改内容。
二、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防鸟网进一步研究,提出补配具体要求及拆除原因。在此方案基础上,做好普乐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技术设计,补充节点大样,明确工程做法、材料要求等,并组织承德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实施。
三、注意加强工程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和隐蔽部位的补充设计,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完整,重要内容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四、工程预算以国家文物局核准后的方案预算控制数为准,开工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工程管理应严格按照《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2100433B
文件全文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承德安远庙保护修缮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1〕129号)收悉,综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局批复如下:
一、方案修改稿基本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则同意修改内容。
二、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普度殿墙体增设排水嘴的必要性和依据进一步研究、补充完善。在此方案基础上,做好安远庙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技术设计,补充节点大样,明确工程做法、材料及相关工艺要求等,并组织承德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实施。
三、注意加强工程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和隐蔽部位的补充设计,严格控制工程范围,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重要内容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四、工程预算以国家文物局核准后的方案预算控制数为准,开工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工程管理应严格按照《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