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是一个政府部门。
2021年1月21日,被湖北省人社厅、省水利厅列入“湖北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所获荣誉
2021年1月21日,被湖北省人社厅、省水利厅列入“湖北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100433B
简介: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以下简称“湖北水院”),始建于1956年,是省属唯一的甲级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单位。拥有国家颁发的各类资质16项,其中甲级资质14项,是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行业AA...
组织制定或参与制定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组织拟定流域内水量年度调度计划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指导、协调、监督流域防...
我省加快三江干流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建设今年,我省松花江、嫩江、黑龙江干流发生特大洪水,造成沿江堤防工程严重破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9月25日,陆昊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5次专题会议,确定投入3.8亿...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万林一行到襄州区鄂北凋水工程试验段施工地进行现场调研,并就凋研情况召开专题讨论会议。王万林指出,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襄州试验段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值得肯定。对今后的工作,王万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明确安全质量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近日,湖北省水利厅印发《湖北省水利厅力推生态长江建设十条意见》,《意见》要求,要严格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强化“三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要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坚持并严格落实节水优先方针,
四川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是一个政府机构。
所获荣誉
2021年7月,四川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入选全国水利扶贫先进集体名单公示。
湖北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湖泊局局长:周汉奎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正厅长级)、党组副书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廖志伟(男,壮族 )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丁凡璋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湖泊局副局长:焦泰文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勇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级)、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刘文平
湖北省水利厅总经济师(副厅长级):熊春茂
湖北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副厅长级) :袁俊光
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等文件,结合实际,特编制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本单位编制的《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湖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窗口(网址网上查阅和湖北省水利厅办公室现场查阅。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现场查阅形式,同时还采取电子屏幕、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特殊情况于信息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省水利厅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部门为湖北省水利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信箱:政务公开网上服务“网上办事”栏目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1),通过网上提交即可。
(2)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发送至网上服务“网上办事”栏目。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省水利厅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预以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申请流程
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四、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
投诉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湖北省水利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