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提升产业创新基础能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省发改委拟于近期开展2015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省发改委申报要求认真编制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2)和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所属园区办,再由园区办汇总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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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园区建设是新时期国家对各高新区发展提出的历史使命,创新型园区建设离不开创新创业环境建设,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是企业集聚、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活力迸发的前提和基础。文章在对湖北省15个高新区进行深度调研的基础上,从多个层面展开系统分析,揭示出目前存在创新主体素质低、产业缺特色、创新创业载体功能不强、投融资长效机制未建立等关键问题,并据此提出有针对性的系统改善和优化对策。
2015年10月23日,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委员会、武汉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电气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在武汉召开。湖北省建筑电气行业200余名从事建筑电气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的电气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年会。会上,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电气与智能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电气专
为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引导技术改造投资,推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根据《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15年省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粤建科函〔2014〕2258号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提高我省住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水平和科技含量,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的通知》(建住房[1999]98号)、《关于印发<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宅[2000]274号),我厅决定加大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的意义
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是以住宅小区为载体,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为总目标,通过示范小区引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住宅建设综合质量和整体效益。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把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住宅成套技术作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住宅技术体系;把提高住宅功能质量、环境质量作为前提,满足广大居民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的需求;把康居示范工程作为样板,引导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
二、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任务
各地要把组织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作为提高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水平,推进住宅产业成套技术应用的重要抓手,从2012年起,各设区市每年要选择1~2个规划设计水平高、应用住宅产业成套技术、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方向并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住宅建设项目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同时,对通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预审列入实施项目的住宅小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及时申请达标考核验收。
三、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住宅小区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大中城市住宅小区用地规模不宜小于8公顷;小城市住宅小区用地规模不宜小于6公顷;小城镇住宅小区用地规模不宜小于3公顷。住宅小区的建设应符合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综合配套的要求。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资质审批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三)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项目,要求计划指标落实,用地落实,资金基本落实,产业现代化目标明确。
(四)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有关住宅产业化的内容应体现一定的技术集成及部品集成,符合《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成套技术量化评价指标》的要求。
(五)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应对地方住宅产品的系列开发、工业化生产、配套供应,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并具有地方居住特色和建筑文化传统。
(六)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应在2~3年内建设完成。
四、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和管理
(一)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指导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我省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申报、组织管理和协调等工作由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和落实申报项目。
(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表》,经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三)项目批准申报后,建设单位编写《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住宅产业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方案,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初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评审通过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列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项目。
(四)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中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到项目所在地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达标和住宅产业化内容在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对工程中关键性成套技术进行专家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
(五)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建设单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申请达标考核验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成达标验收小组,按照《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对示范工程进行性能认定,并颁发相应等级的证书和标志;按照《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达标验收考核指标》内容对示范工程进行达标考核验收,验收通过后,对示范工程和有关单位颁发标志。
(六)示范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取消示范资格,不再列入公布范围:
1、在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方案评审、建设中期检查阶段没有通过审查,或没有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的;
2、《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住宅产业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一年半内没有开工建设的。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刘耀辉
附件: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表和《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住宅产业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格式可从中国住宅产业网或河北建筑节能网上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