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河北冀发地源热泵研究所 | 地 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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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研究所 | 目 的 | 开发能源 |
节能减排,推广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开拓创新,用高科技服务大众使我们努力的宗旨。2100433B
河北冀发地源热泵研究所拥有博士、教授、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建筑设备(暖通)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高素质专业研究团队。已完成逾100万平方米建筑热泵系统工程的优化设计、工程管理以及运行监测,其中“河北省建设厅信息服务中心”地源热泵工程是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运行数年节能效果优异;已完成数十个大中型复杂热泵系统的改造工程;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完成了“河北省建筑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
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地源热泵简介地源热泵概述 地源热泵是一种利用浅层地热资源(也称地能,包括地下水、土壤或地 表水等)的既可供热又可制冷的高效节能空调设备。 地源热泵通过输入少量的高品位能源 (如电能),实现由低温位热能向高 温位热能转移。地能分别在冬季作为热泵供热的热源和夏季制冷的冷源,即 在冬季,把地能中的热量取出来,提高温度后,供给室内采暖;夏季,把室 内的热量取出来,释放到地能中去。通常地源热泵消耗 1kWh 的能量,用户 可以得到 4kWh 以上的热量或冷量。 地源热泵由来 "地源热泵 "的概念,最早于 1912 年由瑞士的专家提出,而该技术 的提出始于英、 美两国。 北欧国家主要偏重于冬季采暖, 而美国则注重冬夏 联供。由于美国的气候条件与中国很相似,因此研究美国的地源热泵应用情 况,对我国地源热泵的发展有着借鉴意义。 编辑本段地源热泵的热源 地 源热泵 目前,地源
地源热泵 - 地源热泵系统的介绍 地源热泵 地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地下浅层地热资源(也称地能,包括地下水、土壤或地表 水等)的既可供热又可制冷的高效节能 空调系统。地源热泵通过输入少量的高品位 能源(如电能),实现低温位热能向高温位转移。地能分别在冬季作为热泵供暖的 热源和夏季空调的冷源,即在冬季,把地能中的热量“取”出来,提高温度后,供 给室内采暖;夏季,把室内的热量取出来,释放到地下去。通常地源热泵消耗 1kW 的能量,用户可以得到 4-5kW 以上的热量或冷量。与 锅炉 (电、燃料)供热系统相 比,锅炉供热只能将 90%以上的电能或 70~90%的燃料 内能为热量, 供用户使用, 因 此地源热泵要比电锅炉加热节省三分之二以上的电能,比燃料 锅炉 节省约二分之一 的能量;由于地源热泵的热源温度全年较为稳定,一般为 10~25℃,其制冷、制热 系数可达 4-5 ,与传统的空气源热泵相比,
河北冀盛铝粉有限公司(原名辛集市齐南金属颜料厂)是中国的一家生产铝粉的公司,位于河北省辛集市南智邱镇西曹工业区。
河北冀盛铝粉有限公司的产品主要有铝银粉、铝镁合金粉、加气铝粉、新型发气助剂、雾化铝粉、涂料铝粉、金属铝粉等
冀盛公司荣获“河北省第九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从今年起,河北省外建筑企业进入河北承揽业务,只需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及在冀基本情况等信息。这是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方便企业、规范管理,大力推进的省外建筑企业进冀流程简化和监管服务方式创新。此外,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废止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驻冀分支机构备案制度。
据了解,上述企业只需将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报送至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报送系统即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的信息,企业无需再申报纸质资料和证件原件,由该厅自行通过平台进行核对。核对通过的企业信息将在该厅官网上公布,并提供查询服务。同时,企业可直接办理河北省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报送信息、办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该厅要求,报送信息的企业应当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的企业;企业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失信等行为的,禁止进入河北建筑市场;企业报送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报送告知。
此外,河北省还取消了其他业务部门对此事项的受理权限,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真正实现了“让信息跑腿,不让企业奔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充分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变重“前置管理”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
该厅要求,省内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进冀建筑企业动态监管,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进冀建筑企业。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失信等行为的进冀建筑企业实行市场禁入制度,依法清出河北建筑市场,并通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本省企业“外出”也更加便利。河北省坚决砍掉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鼓励本省建筑企业出省承揽业务。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自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为出省承揽业务的本省建筑企业出具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相关证明。确有需要的,企业可持进入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文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同时,河北省将加强对本省建筑企业出省承揽业务的延伸监管,及时开展动态核查,协助其他省市核实本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相关信息,配合处理建筑企业在跨省承揽业务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