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赣州市章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隶 属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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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会务,信访综治、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合性文稿起草、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等法律事项。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职业技能鉴定、非学历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和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二)城乡建设和住房管理股。研究拟定全区城市建设、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行业统计;管理全区建设行业科技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案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拟订引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区绿色建筑节能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负责组织全区村镇建设管理人才培训和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的从业资格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各项工作,落实各项任务分工; 负责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本区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联合会审及租赁补贴的准入资格核定、发放、动态管理等工作;主管区本级投资开发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建设项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备案;负责辖区内物业(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的受理、审核。
(三)建筑业管理股。拟定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和规范全区建筑、检测、勘察、设计及建设监理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施工许可、资质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批后管理;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负责审核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全区建筑业报表统计工作;参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建设项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规定的执行情况,参加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的综合管理及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负责区内燃气行业的资质初审及运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区内燃气质量、价格、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排查处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制止、处罚违章违规行动;协调区内燃气事故的抢修和调查处理。
(四)项目管理与征收股。统筹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负责全区城建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区城建项目库;负责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报表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负责区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的协调、调度管理,以及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指导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和牵头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区范围内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与管理;拟定全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补偿安置工作;管理、调度全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并监督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费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各镇、街办及相关部门进行返迁房的分配和管理。
局长:李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城乡建设、村镇建设、燃气管理、人民防空工作、建筑业、房屋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管理、物业管理及土地房屋征收与安置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属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全区建筑企业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建设过程,对全区建筑企业技术资质等级、个人从业资格实施动态管理;负责区属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批后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报建、审批工作和批后管理。
(三)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四)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对城(镇)建设管理监察部门的业务活动和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五)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计划和技术经济措施,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按照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的培训及农村个人从业资格管理。
(六)负责全区城市燃气行业行政管理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联合会审及租赁补贴的准入资格核定、发放、动态管理等工作;主管区本级投资开发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八)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备案、换届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建设项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备案,物业管理用房的确认,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辖区内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备案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的受理、审核。
(十)负责全区范围内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与管理; 负责拟定全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补偿安置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十二)协助章贡生态环境局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为: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西韩愈大街279号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科学技术推广使用、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你好,林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设在太行路48号。 公司主要服务范围是农、林、牧、渔业。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赣州市赣县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
(二)指导全区城乡规划、村镇规划。负责指导和审查各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区属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程序,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编制专业规划。
(三)负责全区建筑企业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建设过程,对全区建筑企业技术资质等级、个人从业资格实施动态管理。负责区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
(四)负责区属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施工报建审批工作组织批后管理。负责对河套老城区、章江新区征地拆迁农民安置房和区属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的规划建设、组织批后管理和验收。
(五)指导全区城乡规划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对城(镇)建设管理监察部门的业务活动和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六)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集镇、社区、区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作。
(七)制定全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计划和技术经济措施,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按照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区个体建筑工匠的培训及个人从业资格管理。
(八)负责全区城市燃气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赣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