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计划、规划等。
(二)负责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计划、投资计划,拟订技术标准;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征收、储备;负责已立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牵头协调非财政性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驻穗部队保障性住房项目备案工作。
(三)负责组织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筹集、租售分配和后续监管;负责市属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的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
(四)负责办理涉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业务;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资格的核查;处理房改历史遗留问题;监督、处理房改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
综合处、资金财务处 、征收储备处、计划工程处、审核分配处、住房监管处、房改指导处、组织人事处。
在广州市豪贤路195-197房地产大厦东楼10-13层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2009年12月22日,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4号),设立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办公室对内、对外发函、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 邮寄、签收; 2、负责收集招投标信息; 3、负责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每月 25日前报上月公司员工出勤数据交综合财务部; 4、保管工程印章,对工程盖章登记,并登记留存备案; 5、负责公司工程材料、办公用品的采购; 6、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7、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8、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料技术部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工程往来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 纸与设计变更资料等; 2、熟练操作 CAD,熟悉施工图,完成在建项目内业资料整理工 作; 3、及时处理工程往来的报告、函件,并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 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经项 目经理阅批后归档; 4、收集、归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文件、建筑材料与设备 等资料;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参与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监管。内设三个股室,即综合股、建设股、财务保障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级),股长3名(副股级);其他工作人员9名。
10月29日上午,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在房地产大厦(原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西广场举办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扩面政策咨询活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20余名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为市民解释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扩面政策,指引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或者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本次扩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线准入标准,将保障范围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至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29434元/年)。二是提高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住房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区域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至25元。三是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方式。对承租政府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保障对象,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采取租金减免方式分档收租,不再发放租金补助。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提醒市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咨询具体申请事宜及领取相关申请表格。(住保办房改指导处)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回迁安置等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民多高层公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布点规划编制工作。
(三)统筹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需求(包括房屋数量、户型配备比例、装修基准造价等)确定、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屋使用管理、退出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等工作;统筹区政府投资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及配售、配租工作。
(四)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和房改房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五)统筹指导全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和安置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协调推进农民多高层公寓涉及的审批、建设、回迁安置等事项。
(六)负责审查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方案设计,监督项目招投标行为和有关规范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代建工作机制,审查代建单位的资格,监督检查代建制执行情况;审查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农居拆迁安置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七)负责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安置政策宣传工作,建立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安置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