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贵州省水利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贵州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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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由鲁红卫巡视员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厅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厅办公室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局)及厅直属单位工作职能,明确厅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将工作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局)、厅直属单位,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 。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我厅制定完善了《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规定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贵州省水利厅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完善了《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非公开信息目录》,及时修订《贵州省水利厅厅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三)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厅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响应“政府网站集约化”,已将厅网站迁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明确专人管理厅网站,委托第三方监测和网站管理人员自行监测相结合,逐步提升厅网站健康度。规范设置网站公开栏目,明确栏目定位,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公众能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
二是加强“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省水利新闻宣传中心负责两个微信公众号(分别是水美贵州与贵州河长)和厅官方微博(水润贵州)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发布、更新水利系统内部新闻、领导动态、重大预警信息等内容。今年以来,“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新闻信息1788条;“水润贵州”官方微博发布信息90条。
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建立了《贵州省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与《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水美贵州”专刊,着力加强水利新闻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省水利厅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2号)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8〕85号)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8〕86号)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管理公开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8〕87号)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逐步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涉及水利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农水利项目相关文件均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给予公开。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更加精简透明。我们认真组织清理和下放行政权力,对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权力进行取消、合并、下放。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了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等7个行政审批材料的资质要求。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省级所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由行政审批申请人负担费用,全部由厅协调财政予以解决,每年为行政审批申请人节约3000万元。三是行政审批服务更加优质便民。通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有效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将7项整合为3项,减少了57.14%。制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将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大大压缩,减少50%以上。制定了《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提供规范、明确的办理途径和流程。四是加强窗口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水利厅窗口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以来,我们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优质服务、微笑服务、贴心服务。窗口从未出现过被投诉举报,多次获得“红旗窗口”称号,工作人员也多次获得服务之星称号。
(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二是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不定期编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简报》公开工作动态,向水利部河长办、省总河长、副总河长、省级河长、各市(自治州)河长办、各省级责任单位及厅领导、办领导通报“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按水利部要求认真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旬报统计及报送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河长制宣传,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对省级《工作方案》及全面推行河长制目标任务进行了解读,通过贵州电视台厅长访谈节目、贵州广播电台阳光946栏目等进行相关宣传报道。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我厅已向社会公布了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近两年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已全部公开。二是广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水利法治实践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效果。各级水部门每年均以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围绕年度宣传主题,隆重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宣传,报纸有报道,手机有短信,网站有消息”。三是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且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我厅均在部门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公开 。
三、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情况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厅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解读政策,回应重大舆论关切。今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开展在线访谈4次。
二是做好舆论引导和回应群众关切工作。制定《贵州省水利厅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政务舆情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应急程序等,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发布了《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的通知》,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畅通了公众交流和民意诉求受理渠道。
四、办理依申请政务公开情况
全年共接收依申请政务公开5件,办结5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结,没有迟办、漏办现象。对依申请政务公开没有进行任何收费。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意见。
五、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我厅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少,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及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统筹协调工作,更好服务全省水利改革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材料等。继续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每月及时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发布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
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办理。按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办理程序、及时回复。按季度定期分析发布依申请工作情况。
四是做好新闻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按照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等制度,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吹风会等;做好单位突发事件的首次信息发布、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和省网信办转办的政务舆情反馈工作;做好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客户端等“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严格审核稿件。组织本单位做好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公众号报送稿件相关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福建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
站 长:黄海田副 站 长:樊志远总工程师:吴 忠(副处级)
蒋屏(不再担任浙江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东阳人,1975年11月参加工作,中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省机电排灌总站副主任,省农水排灌总站副主任、主任,省农田水利总...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江苏水利厅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57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44条,政务动态信息1531条,工程招投标信息1453条,水情信息360条,互动交流信息278条,部门子站510条,专题专栏2011条,其他784条。组织召开1场新闻发布会。厅领导走进省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3期。此外,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95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53条 。
(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水利重点工作公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要点涉水事项、厅年度重点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水利信息。重点做好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民生水利发展、防汛防旱水利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公开。全年发布水利要闻366条,重大项目进展信息19条。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省预决算公开规定,公开内容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对预算和决算内容进行逐项解释,有图、有数据、有说明;在专项资金公开方面,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公布14项专项资金分配信息;在“三公”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落实省“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经费进行详细公开,对因公出国(境)、公用购置及使用、公务接待等费用逐项进行预决算情况对比分析,对“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进行说明。
三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均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江苏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栏公开,按有关规定,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及时上网公开。2018年,发布招标公告826条,中标公告627条。
四是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每日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实时水情、实时雨晴,为群众提供实时水利信息服务。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发布水情信息360条,水情通报17期。定期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全年发布24条。
(二)政策发布和解读
“政策法规”栏目已发布20年以来水利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70件,省水利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01件。做好对重要水利政策法规的及时解读,厅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接受媒体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厅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9件。
(三)行政机关办事公开
不断完善网站的在线服务体系,更加全面细致地梳理各部门的业务事项,以用户为中心构建在线服务体系,严格按照互联网 政务服务有关要求,打通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的数据传输通道,实现了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行政权力事项与省政务服务网同源展现,具体事项办理情况实时同步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
我厅开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申请渠道,为方便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通过江苏省水利网站提交的网上申请11件,信函申请5件。从依申请公开主体上分,个人申请13件,企业申请2件,社会团体申请1件。我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从答复情况看,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6件,同意公开的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不同意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且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件。
(五)网上来信办理情况
按照《江苏省信访条例》《江苏省水利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办法(试行)》《江苏省水利厅<厅长信箱>办理规则》要求,紧紧围绕“畅通渠道、方便群众、倾听民意、解决民困”宗旨,积极做好网上来信办理、答复工作,较好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2018年共受理网上来信278件,其中厅长信箱128件、在线咨询信箱114件、信访信箱36件。有效信件共244件,其中投诉举报类139件,政策咨询类98件,意见建议类7件。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省水利厅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3件,认真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分工办理、专人经办、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从严控制文本格式、办理时限,狠抓督办落实。推进建议提案信息化管理,打造建议提案网上办理政务系统,将办理工作分解为“交办、会办、主办、会签、送审、文印”等6个环节,办件环节更加清晰,办理责任更加明确,办件状态随时可查,办件效率进一步提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上传至省建议提案办理平台,在厅网站公开。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18年,江苏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内容和渠道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2019年,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细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工作分工配合,提高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发挥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拓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渠道,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时效性和影响力 。2100433B
(二)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贵州省能源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省能源局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各处室的职责职能。并根据职能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新修订《贵州省能源局信息公开指南》、《贵州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贵州省能源局非公开信息目录》(试行),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贵州省能源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贵州省能源局信息报送督查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宣传、保密审查,严格责任追究 。
(三)积极开展和参加培训。按照要求结合保密工作我局于5月召开保密暨政务公开联络员培训会,宣贯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并积极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和新闻宣传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局内制定的各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及时公开。根据局职责和职权,组织对1979年-2016年代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起草的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代拟制发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过程中,业务处室均按要求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及企业意见建议,征求公众意见3次,公众反馈2次,征集到意见数25条,审查备案并发布局发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表并督促落实,印发了《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共在监管平台实施抽查15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4处。及时将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完成局门户网站可开放数据在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架工作。及时发布了我省煤炭去产能、能源项目情况、招商引资和我局驻村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情况,方便能源行业各类企事业、群众了解能源重要信息本局党务和扶贫工作情况。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结合本局职责,努力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解读好煤炭、电力、油气改革方面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努力获得能源行业各类企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局门户网站平台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省人民政府和局内有关能源行业重要文件的解读信息,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我局努力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特别是关注涉及局内煤、电、油、气建设运行、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等方面重大政策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完善局内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上半年共处理反馈省政府办公厅、省网信办转办要求及时关注并反馈相关信息的政务舆情2件。提高了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建立和健全本局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一名副局长为本局新闻发言人,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负责人出席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工作,2018年9月,局总工程师徐光伟以“电动贵州 绿色出行——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为题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了在线访谈。局全年召开了4次涉及职责职能的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新闻吹风会,内容涉及充电桩、能源改革能源运行新机制和河长制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规划等方面。此外,在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上发布各类能源政策解读稿件23篇。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将门户网站在线服务栏目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省能源局节点直接联接,实现统一平台的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在线公示。对于涉及市场准入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行在全程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精准化、电子化。建立完善局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全年共通过局网站互动平台及时回复网民留言48件,为上网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二)提升局派驻政务大厅窗口的服务能力。按照省政府政务大厅的激励约束制度要求,积极加强局派驻政务大厅窗口的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按照要求,完成局权责清单的动态、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的调整完善工作,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省能源局节点上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完成省、市、县、乡政府四级权责清单的纵向比对工作。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省能源局关于公布修改、废止、宣布失效和现行有效代拟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四、进一步加强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局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将门户网站(贵州能源网)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网站已迁移到“云上贵州”省政府网站云平台上,并重新开发和优化网站版面,建立了新闻中心、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在线服务、专题专栏等板块。2018年将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做好局门户网站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截至2018年全年,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877条(包括:主动公开586条,规范性文件2条),其中:工作动态147条,行业动态1025条,局内文件64条,公告公示77条。
(二)建好用好政务微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微信、微博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及时转发局门户网站重要信息,不得发布与本局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2018年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失当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出现。截至2018年12月底,微信平台共发布信息92条,微博发布44条。此外,我局通过《贵州能源信息》简报、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各类报刊、各类上报信息渠道等形式公开信息。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充分利用2013年创办的公开发行刊物《能源新观察》,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使得信息公开的平台形式更加多样化。2018年全年,编辑《贵州能源信息》简报12期、出版《能源新观察》杂志12期。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局内信息公开前均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并认真做好公开内容、时机、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凡局门户网站(含政务微信和微博)发布信息前均要填写《省能源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后才能发布,公开涉及网民个人的信息时均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相关人员个人信息。根据职责,我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兼职承担。2018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务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我局作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每年业务咨询量较多,尤其是在我省开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以来,通过电话、当面、网络咨询及建议数量达900余人次,相关业务处室及人员都给予耐心的解答,进一步宣传相关产业政策,提高了政策执行力度。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要求的程序、规范和标准回复有关申请,安排专人每日查看依申请公开邮箱和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信箱及相关信件。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局共收到的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其中书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4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2件,共发布依申请季度情况4期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府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缺乏。受机构改革和人员设置限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缺乏、人员不足,目前,均由办公室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兼任。
二是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保障难度大。我局承担全省能源行业管理职能,时间紧、任务重,办公经费不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的各类经费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是政务公开专业培训较少,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和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要求多、知识更新快,因政务公开培训较少和宣传力度不大,局内领导干部较难主动掌握相关要求,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较难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我局存在的问题,并按照省政办公厅的要求,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机构改革后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是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方便群众查阅;
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特别是加强贵州能源网、贵州能源微信平台、贵州能源局官方微博的建设和维护,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内容;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积极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文件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7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1.人大代表建议 |
件 |
2 |
2.政协提案 |
件 |
1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3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2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25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 |
次 |
2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3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1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企业代表60人,新闻媒体8人。) |
人 |
6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数 |
人 |
18 |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次 |
|
3.提出意见数 |
条 |
|
4.采纳意见数 |
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9 |
(一)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移送管理、定期考核、公开公示等有关制度,不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
(二)加大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行业管理、政策解读等内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项目建设、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严格依申请公开。积极贯彻《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提出的公开水利政府信息的申请,着重抓好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答复三个环节,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四)拓宽公开渠道。充分拓展网站功能,进一步发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信访接待、在线访谈等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256条;主动公开非公文类信息104条。同时,利用微博和微信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1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水利厅201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件,内容主要涉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等,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进行答复,按期答复率为100%。
(三)咨询处理情况。省水利厅2015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1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次,网上咨询13次,均按时办结。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省水利厅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无收费。
(六)档案移交情况。按照要求,2015年,我厅累计向省档案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件共105件。
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省水利厅根据有关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审批流程,将审批清单、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依法在贵州水利门户网站和厅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贵阳市遵义路贵州省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及时公开。截止11月底,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86件,办结147件,目前在办139件。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加强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要求将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在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公开内容明细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对预算和决算内容进行逐项解释、说明。在加强“三公”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经费进行详细公开,对因公出国(境)、公用购置及使用、公务接待等费用逐项进行预决算情况进行说明。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均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专栏公开,按有关规定,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及时上网公开。2015年公开招投标信息240条。
(四)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利用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将全省水利涉农资金的核准、下拨、验收和审计等情况予以公示和查询。2015年完成涉农信息公示300余条。
(五)通过媒体公开信息、加强政策解读。2015年,省水利厅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小康水”行动计划和水利改革八个方面内容,及时向中央及省主流媒体通报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救灾等工作进展情况,先后组织了5期防汛备汛、黔中水利枢工程建设在线访谈节目,通过贵州广播电台、省政府办公厅网、当代先锋网向社会解读了我省防汛备汛、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二是部分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内部联运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水利厅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公告公报等工作;二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围绕水利建设、涉农资金监管、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的管理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