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广州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编制单位 | 广州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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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9年初,根据市委有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法制办、市戒毒局等部门整合并入,由于原市戒毒局为原市司法局的下属单位,其2018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一直由市司法局统一审核发布统计,因此该文中的2018年信息公开数据,主要包含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
2018年,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能,全面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力保障了全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突出重点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任务落实落地。根据上级考核要求,原市司法局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将考核重点转向重点领域及信息发布的质量上,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分配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原市法制办也制定并公开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事项和工作分工,同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并在新闻信息工作、重点工作新闻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网络新闻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认真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均按市里要求统一按时公开了各自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以及2018年部门预算,同时原市司法局结合业务职能,在新版司法局网站重点加强“法律服务”栏目建设,该栏目将公证处查询、律师信息查询等九大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在一起,旨在为群众提供最便捷的信息公开法律服务。
(三)强化日常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监督考核。建立完善重大党务政务发布制度,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或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的形式,积极宣传报道全局重要工作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做好改版升级和全市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动态、排除失效信息,保持网站健康运营。
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同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巡查工作,通过考核巡查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以检查促整改,以考核促落实,监督、考评机制日渐完善。
(四)严格细致推进,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初,市司法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层级责任,进一步提高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一年来,共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共67件,其中原市司法局牵头办理7件,原市法制办接办60件,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做到了“让群众受益,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49条(原市司法局4950条,原市法制办4999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原市司法局0条,原市法制办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266条(原市司法局11条,原市法制办255条);3.动态类信息4408条(原市司法局4227条,原市法制办181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原市司法局1条,原市法制办0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24条(原市司法局123条,原市法制办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17条(原市司法局13条,原市法制办4条);7.其他信息1797条(原市司法局692条,原市法制办1105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33条(原市司法局33条,原市法制办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526条(原市司法局4977条,原市法制办154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4331条(原市司法局881条,原市法制办3450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次(原市司法局0次,原市法制办6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原市司法局1次,原市法制办2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原市司法局0次,原市法制办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6篇(原市司法局12篇,原市法制办4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21次(原市司法局319次,原市法制办2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4次(原市司法局20次,原市法制办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2宗(原市司法局23宗,原市法制办19宗),其中,网上申请39宗(原市司法局20宗,原市法制办19宗),占92.8%;信函申请2宗(原市司法局2宗,原市法制办0宗),占4.8%;当面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其他方式申请1宗(原市司法局1宗,原市法制办0宗),占2.4%。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宗(原市司法局23宗,原市法制办19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4宗(原市司法局4宗,原法制办0宗),占9.5%;同意公开17宗(原市司法局8宗,原市法制办9宗),占40.5%;同意部分公开5宗(原市司法局5宗,原市法制办0宗),占11.9%;不同意公开3宗(原市司法局2宗,原市法制办1宗),占7.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宗(原市司法局2宗,原市法制办3宗),占11.9%;申请信息不存在1宗(原市司法局0宗,原市法制办1宗),占2.4%;申请内容不明确0宗,占0%;其他答复情形7宗(原市司法局2宗,原市法制办5宗),占16.7%。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宗(原市司法局1宗,原市法制办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宗,占100%;被依法纠错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2018年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宗(原市司法局1宗,原市法制办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宗,占100%;被依法纠错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是借助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契机,做好信息公开媒体融合工作。2019年,是新市司法局重新组建后的“开篇之年”,全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指示精神,重新整合优化原市司法局、原市法制办、原市戒毒局等的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创新方式方法,不仅要在“融”中创新,更要在“合”中提升,让新司法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实现“1+1>2”。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统筹网上网下宣传,尤其要加强对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工作职能和业务工作的多渠道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三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安全管理。要准确把握司法行政改革要点核心,紧密结合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立足全局实际,找准切入点,做到呈系统、有亮点的公开信息。要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充分发挥司法局官方媒体资源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谋好法治之事,发好法治之声,更好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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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创新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形式,全力推进政务主动公开,扎实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处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我局政务工作信息的透明度,加强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商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坚持“务实、便民、实用”工作思路,突出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优化政务公开服务,持续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积极完成全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任务。贯彻落实《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制定实施《广州市商务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措施》,重点做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根据国家部委统一部署,在国家层面发布2018年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后,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进行链接转发,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设项目与资金子栏目,及时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等相关信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三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设立建议提案栏目,及时公开我局主办的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相关答复意见20件。四是更新优化局门户网站。更新门户网站界面,优化栏目设置,加强互动交流,提升门户网站亲和性、易用性和便利性。五是按照“准确、时效、务实”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狠抓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1条,其中:1.部门文件类信息(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等)142条;2.动态类信息366条;3.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4.办事指南类信息12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6.其他信息17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20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292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发布信息28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主办新闻发布会2场,配合市府办公厅举办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1场、组织媒体专访、集体采访共6场,参加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直播节目1场;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稿4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宗。其中,网上申请13宗,占93%;当面申请1宗,占7%。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4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宗,占7%;同意公开3宗,占21%;同意部分公开4宗,占2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宗,占43%。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考核标准越来越高,我局还需在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措施方面不断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还有待加强,少数信息公布不够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部署,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网上办事的服务水平;不断充实政务公开的栏目内容,保障网站内容的质量和全面性,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努力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准确、透明、通畅。
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花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
一、概 述
2018年,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监督考核等工作,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着力细化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部署,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有效促进我区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8年,我区分别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广州市花都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广州市花都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完善考核实施细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我区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丰富考核内容,将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媒体参与等纳入考核范围,引导政府部门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做好稳定预期、政策解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诉求,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通过媒体参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跟踪督办,认真办理回复建议提案。
2018年“两会”期间,广大代表委员针对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立意高、视角新、内容实的建议和提案。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建议提案199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120件,区政协委员提案79件。这些建议和提案,都集中体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力量,集中反映出发展所需、民生所需,对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区政府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和《花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法》、《广州市花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办理工作,把办理任务落实到各承办单位,通过OA系统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办理工作网上登记、交办、督办、答复和统计工作,不断规范和优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关建议和提案全部按时办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42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62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011条;3.动态类信息3462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02条; 5.办事指南类信息342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487条;7.其他信息307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431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3805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3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 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27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84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67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87宗。其中,网上申请146宗,占29.98%;信函申请195宗,占40.04%;当面申请145宗,占29.79%;传真申请1宗,占0.21%。
广州市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营造政务公开浓厚氛围,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健全、载体不断丰富。
(一)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我局门户网站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该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2018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科学优化“信息公开”子栏目设置,新增“政务五公开”“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实施信息公开”“数据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土保持”“在线访谈”“常见问题”等7个新栏目,充实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网站栏目内容更新及时,网站信息采纳率、发布量和规范性均符合要求。
(二)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8年3月,我局编制发布了2017年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规定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严格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按时回应网民反映情况及其意见建议,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统计数据和上级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高质量完成市政务公开要点分工任务。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广州市水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187条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和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名单公开工作。制定《广州市水务局2018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务公开分工方案》,在局门户网站设置“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实施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水务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批准结果等有关信息,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分工任务。
(四)进一步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服务。2018年,我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47件,均按时办复,全年未有依申请公开被投诉、复议、诉讼案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模板的通知》和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程序、时限、归档要求及文书样式。
(五)高效开展建议提案办理。今年我局承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共计39件。其中,人大议案1件、建议21件,主办件9件;政协提案17件,主办件8件。我局秉承“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重点建议办理试行办法》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议案办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建议提案全部按要求办结,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满意率达100%,我局被评为办理市人大建议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9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28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303条;3.动态类信息229条;4.行政执法3条;5.办事指南2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7.其他信息7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15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7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656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204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6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7宗。其中,网上申请43宗,占91.5%;信函申请3宗,占6.4%;当面申请1宗,占2.1%。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7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2宗,占4.3%;同意公开16宗,占34%;同意部分公开1宗,占2.1%;不同意公开5宗,占10.6%;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3宗,占27.7%;申请信息不存在4宗,占8.5%;申请内容不明确2宗,占4.3%;其他答复情形4宗,占8.5%。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我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出现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推进顺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推进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不够到位;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所欠缺,对政策把握能力不强,公开具体工作中处理复杂问题的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优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更新机制,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明确工作规范,熟悉工作程序,努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