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 所在地 | 广州市荔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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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称 | 区建设园林局 | 所属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
根据上述职责,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挂监察室、审计室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党委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离退休干部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安全、督办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二)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推广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协调区属建筑业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区内有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夜间施工延长作业时间核准等工作;负责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筑工地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的收缴和调剂分配;配合市有关职能部门收缴散装水泥基金和新型墙材基金。
(三)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计划统计科
组织城建项目的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城建项目的设计方案、规划报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概(预)算编制、招投标或办理委托等前期工作;负责城建项目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统计工作。
(四)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城市环境建设科
负责市、区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区内立面整饰、光亮工程、三线下地及区域的周边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等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市区共建项目及区辖内城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市政管理科
负责道路开挖许可(含管坑修复)等市政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含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等)的检测和养护管理;负责市政信访处理;负责各类市政应急处理;负责数字市政建设;负责市政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
(六)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市政建设科
负责区内新开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管线、路灯等工程项目,以及区内原有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改造、更新和大中修等市政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招投标或办理委托等工作。
(七)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开发管理科
负责区内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问题;协调、监督区内房地产开发闲置地块的整治、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综合环境整治工作。
(八)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园林绿化建设科
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地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项目计划、汇总建设资金计划的安排、办理工程预结算等工作;负责绿化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组织绿化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及验收等工作;负责绿化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城市绿化和林业管理科(挂荔湾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本地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本地区各类城市绿地及协助查处违反城市绿化法规方面的有关案件;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科学技术信息交流活动;承担《木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及年检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单位的执法检查;负责花木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和检疫等工作。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公园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指导、检查和监督区属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区属公园绿化养护、园容卫生、游乐园等业务管理工作;承担检查、监督区属公园的展览、物价、安全维稳和服务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编制区属公园年度工作计划和城市维护费公园部分的资金计划。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机关行政编制38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l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单列副局长1名(兼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主任)。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 2100433B
一、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建设和市政局建设管理的职责,区农业园林局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区建设和市政局城中村改造工作职责划给区人民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
(四)将原区建设和市政局涉水管理职责划给区水务和农业局。
(五)加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二、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建和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指标、标准;拟订本区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广州市及本区城市总体规划,依法编制本区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统筹协调;负责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
(三)负责对全区建筑市场及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审批施工许可证和延长施工作业时间等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和个人专业资格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区管市政设施管理和养护维修的行业管理;负责区管市政工程的综合验收;负责道路开挖许可(含管坑修复)等市政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年检初审;依管理权限负责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开展区内道路扩建、城市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各项工作和区内城市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实施办法的研究和制定。
(七)指导区建设行业协会和园林学会的工作;组织建筑工程系列技术职称评定和申报;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的收缴。
(八)承担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的树木砍伐、迁移、修剪和各类城市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城市绿化方面的“三防”抢险救灾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指导各街道开展各项绿化活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花园式”单位的建设和检查评比工作。
(十一)负责宣传、贯彻《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规、政策,指导、协调和监督属下公园及街道、社区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在生态公益林区内开展旅游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本区野生动物保护、花木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和检疫以及对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单位的执法检查。
1,远大芳华都汇均价:14000元/平米 2,明心路大院均价:14619元/平米 3,逢源公寓均价:10526元/平米 4,荔富居均价:10431元/平米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只要不是具有侵略性质的外来物种都会允许种植的,只不过在绿地用途方面会有所差别。比如儿童游乐园周边就不允许种植带刺、有毒、飞絮的树种;居民小区内距离楼体5米之内不允许种植高大乔木等。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小额建设 工程服务类企业库建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促进廉政 建设,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决定建立小额建设工程服务类企业库, 建库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库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小额建设工程服务类企业库 建库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三、建库内容: 按照服务项目的类别,分别建立勘察、监理、施工图审查、环境影响评价、 房屋鉴定、市政检测六个企业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广东 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办法》 等规定,勘察(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监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 人民币以下)、施工图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房屋鉴定、市政检测(甲方承担部 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
广州市荔湾区广雅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单位: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09年 10 月 1 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党组书记、局长游志红同志: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黎向慈同志: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综治维稳、统战、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项目前期、计划资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三防、应急抢险。分管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计划统计科、质量安全管理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田茂强同志:负责法务、政务窗口、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工作,负责局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审核,组织区内房建、市政建设及绿化建设工程的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及初步设计(含概预算)的技术审查,统筹行政审批、依法行政、行政案件、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消防、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分管审批管理科、消防验收科。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陈卓培同志:负责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分管住房保障科、房屋管理科、区土地房屋管理所、区房屋安全鉴定所、区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区房屋建筑设计所,联系荔湾区建筑工程设计院。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庆侃同志:经局党组研究,黄庆侃同志到区政府办公室临时协助区政府领导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袁旭同志:根据荔组通〔2019〕77号文件,袁旭同志派驻我市对口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参加扶贫协作工作,时间三年。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文忠同志:负责公共设施建设、市政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分管公共设施建设科、市政建设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文峥同志: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房屋交易、房地产开发、工会、妇联以及全局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工作。分管建筑业管理科。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颜忠九同志: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后勤保障、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新闻信息、制度建设、机关资产政府采购管理、人大政协案件协调办理、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内部控制,协助做好审计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管理维护、创文、创卫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绿道规划和建设管理、义务植树、指导监督公园管理机构日常和服务工作。分管办公室、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区市政设施维护处、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级调研员李一鸣同志:负责共青团、扶贫工作。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级调研员江伟辉同志:负责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督和考评,统筹老旧小区微改造和城市品质化建设等不涉及土地、房屋征拆的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统筹政府安置房筹集与分配工作,统筹涉农相关工作。分管城市更新科、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王冰同志:负责物业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管理工作,分管物业管理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2100433B
本规定由广州市荔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荔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局长:高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