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 性 质 | 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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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省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主要职责 | 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 |
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会计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区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本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政府调节、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三)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区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预算信息公开,指导区属部门(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制定本区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项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承担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监督管理“收支两条线”工作;依法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区本级政府性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五)组织制定区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按规定管理国库库款;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参与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安排研究,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七)管理全区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机构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负责经济联社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八)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荔湾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九)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十)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或者建议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等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薪酬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资金统筹分配等工作;参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依法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根据各预算单位需求,将区本级应承担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各单位部门决算,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等。按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治措施。督促所监管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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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督办、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牵头办理工作;负责国家赔偿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主持财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建、廉政、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系统建设。
(二)预算国库科。研究提出区财政发展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及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部门预算编审及调整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工作部署及预算信息公开指导工作;分析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承担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区级财政各类银行账户;承担代理银行的财政业务监督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和变更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财政收入退库工作;管理区本级政府性债务,防范财政风险;指导综合治税和税源调查工作,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等方面的建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负责财政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票据购领、保存、发放和核销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稽查工作;负责区级国库现金管理。
(三)综合管理科。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及部门决算公开指导工作;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实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提出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的建议;承担财政预算内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区的政府采购统计分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四)行政事业科。承担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公安、司法、街道等有关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汇总、审核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分析反馈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拟订相关经费管理制度。
(五)经济建设科。负责住房和建设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汇总、审核、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分析反馈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参与研究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安排,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实施监管;拟订相关经费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指导、监督、管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六)社会保障科。负责教育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工作,汇总、审核部门年度决算;分析反馈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拟订相关经费管理制度;参与全区社会保障有关制度的研究、制定;提出区本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
(七)会计监管科(审批管理科)。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经济联社财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监督财税法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监察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承担区财政局内部控制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内部控制情况监督检查和风险事件调查;负责对财政审计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八)企业监管科。对所监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管;承担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考察、任免或建议任免工作,考察建议董事及国有股权代表人选,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及产权转让收益,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开展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所监管企业专项财务审计工作;配合查处损害、侵犯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运行情况分析和预测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九)资产管理科。按规定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担保、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核;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营工作。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局长:高启超
本规定由广州市荔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荔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广州市荔湾区广雅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单位: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09年 10 月 1 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1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河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河景观升级改造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已 落实。广州市荔湾区水利设施维护管理所就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向社会进行公开 招标。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 1个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被邀请参加其申报标段的 投标。 一、 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河景观升级改造 工程 花地河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是为了将花地河 两岸的排洪、绿化、景观、休闲、旅游等多功 能为一体的综合滨水景观带升级改造。本次工 程内容包括河涌整治红线范围内地道路、 桥梁、 景观绿化、堤岸整治、景观节点、照明及其他 配套公用设施升级,工程量分 2个标段,工程 费约 4000万,监理费约 99.45 万元;具体详见 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工
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杰
潮南区财政局成员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茂财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文教行政股.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葛镇炎 分管人秘股、综合规划股、会计股、区政府公物仓、区会计人才培训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林财 分管农业股、农村财务管理股、法规稽查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焕基 分管经济建设股、区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区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协管预算股、文教行政股 .
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局长 芮雪
主持局党组、党支部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预算、社保、基建、预算绩效、债务和机关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