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省纪委监察厅实际,制定下发《省监察厅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渠道、责任部门和发布审核程序 。
二是积极发挥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和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的作用,并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为支撑,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和大力宣传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举措和成效,2017年网站访问量达1405余万人次。三是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公布举报范围、流程和方式,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地反映问题、提供案件线索,2017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7571件。四是抓好工作交流展示。2017年省纪委网站发布信息3756篇,向中纪委网站精选报送信息938篇,被采用181篇,其中中纪委网站头条采用25篇。
二、主动高效公开信息
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17年,省纪委监察厅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专题专栏、通讯、消息、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18年1月23日,省纪委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黄文胜通报了2017全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情况。2017年共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283篇,在贵州电视台播出各类新闻60次,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刊发稿件55篇,其中头版重要位置刊发35篇。
二是主动公布典型案例。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和警示功能,分别在年初和年底两次组织编辑2016年、2017年以来省纪委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印发给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反面教材进行对照检查,开展党性分析。分类通报重大违纪违法、民生领域腐败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等典型案例。配合重要节点提醒教育,79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顶风违纪、隐形“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549起,形成强大震慑和警示。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栏,集中报道贵州持续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举措成效。不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震慑氛围。
三是向民主人士通报纪检监察工作。2018年2月6日,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统战部召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向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党外人士和特邀监察员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通报2017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听取对我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进行政策解读
一是增强看齐意识,及时传递和解读高层声音。聚焦当前的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热点,撰写和梳理20篇观点在网站刊发。通过开设的“党的十九大”、“省十二次党代会”、“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13个专题专栏,以文字综述、案例剖析、图解图说、视频评论等方式,系统宣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展示了我省全面从严治党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效 。
二是加大宣讲力度,推动政策理解和任务落实。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到省委党校主体班、省直单位、各市(州)和基层一线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宣传解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正确把握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增强政治定力。
(三)加大公开力度,传递贵州纪检监察好声音。一是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专栏,常态化报道全省各地强化问责的举措成效。二是抓住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在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报道我省常抓不懈持续深化作风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举措做法,2017年共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和省级主流媒体通报曝光6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三是突出“护民生、促脱贫”主题,宣传我省各地各部门深化拓展民生监督,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的实践和成效,推动把民生监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2017年共通报曝光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32起。四是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贵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专栏,及时传递解读中央和省改革重大部署精神,及时组织宣传稿件在中央纪委媒体和省级主流媒体进行报道,为改革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17年,省监察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因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无法完全将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区分开,导致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把握上存在一定难度;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公开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探索。下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委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积极创新手段,拓展公开渠道,细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推动国家监察工作进一步透明化。
附件:
贵州省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02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2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
2.政协提案 |
条 |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1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数 |
人 |
1 |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次 |
|
3.提出意见数 |
条 |
|
4.采纳意见数 |
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如果没有出来的话可以参照11月份的价格,没啥太大差别
贵州省2017年二建合格分数线如下: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3分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3分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41分矿...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二)按照我省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省纪委监察厅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察厅机关2014年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纪办〔2014〕23号),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渠道、责任部门和发布审核程序 。
(三)成立省纪委信息中心,专门负责省纪委监察厅信息公开工作。中心是省纪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编制十名,现有专职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两名。
(四)积极发挥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和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的作用。现网站共设14个板块30个栏目,并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为支撑,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和大力宣传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举措和成效。
(五)畅通网络监督渠道。开设举报窗口,公步举报范围、流程和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方便网民“鼠标直通省纪委”,安全、快捷地反映问题、提供案件线索。
(六)抓好工作交流展示。一方面,及时采编发布各级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供大家学习借鉴。另一方面,积极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展示我省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共向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采编上报信息1012余条,被采用203条,采用总数位列全国第三。
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14年,省纪委省监察厅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但我们主动地及时地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公开、网站公布等方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1月20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廖建宇通报了201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情况;省纪委监察厅今年在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反映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闻40余条,如3月27日在《人民日报》发布《贵州纪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4999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截至2014年底网站访问量达到260万人次,共发布党风政风、廉政要闻等发布各类信息3600余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0余条,其中,第一时间发布了省水利厅原厅长黎平、贵阳市原副市长吴军等14名厅级干部接受调查的信息,黔东南州榕江县原县委书记白跃军、安顺市镇宁自治县原县长杨波等54名处级干部接受调查的消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600余起。
二是主动公布典型案例。为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监察厅协助省委于9月16日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省委书记赵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书记宋璇涛通报了2013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同时,省纪委监察厅收集筛选2013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20个典型案例,编写《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印发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参会人员。
三是向民主人士通报纪检监察工作。2014年2月17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会议邀请省委统战部以及民革、民盟、民建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和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等人员参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向党外人士通报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2014年工作安排。2014年,省监察厅多次向特邀监察员通报我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听取特邀监察员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评议,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在行政监察工作中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根据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和省委统战部部长刘晓凯批示要求,按照特邀监察员选用聘用有关规定,现正在进行换届工作,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拟从10名增加到20名,以进一步加大民主人士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力度。
三、深入进行政策解读
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策解读,专门就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提要求,并通过接受专访等形式对省纪委监察厅机构改革、民生特派、“三转”等重要工作进行政策解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分别接受了《中国纪检监察报》、《当代贵州》和金黔在线专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贾朝忠接受金黔在线专访;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廖建宇接受《当代贵州》专访;省纪委副书记季森接受《贵州电视台》专访;省纪委副书记陈再天接受《贵州电视台》专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组织市(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专题访谈10次。
四、强化行政复议机制
一是下发通知(黔纪审﹝2014﹞3号),建立申诉信件台账。为进一步摸清全省申诉复查案件底数,建立台账,规范统计数据,加大清理积案的力度。二是对2012年以来贵州省申诉复查工作进行统计,定期向中央纪委审理室和省政府办公室报送统计数据和行政复议工作总结。三是制定了《贵州省监察厅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规定》、《贵州省监察厅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四是强化预防,要求从抓早抓小入手,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按照转职能的总体要求,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基层开展监察文书合法性审核把关和案件查处的指导,防止出现超越职权开展执法监察和处理非纪检监察对象的情况。2014年,省纪委省监察厅未接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14年,省监察厅加大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因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无法完全将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区分开,导致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把握上存在一定难度;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除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外,未借助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下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积极创新手段,拓展公开渠道,细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实现行政机监察的工作透明、创新、廉洁 。 2100433B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由分管副厅长鲁红卫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厅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厅办公室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局)及厅直属单位工作职能,明确厅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将工作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局)、厅直属单位,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 。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我厅制定完善了了《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贵州省水利厅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并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栏予以公开。同时,建立完善了《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非公开信息目录》。
(三)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我厅及时修订《贵州省水利厅厅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及《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厅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响应“政府网站集约化”,已将厅网站迁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明确专人管理厅网站,委托第三方监测和网站管理人员自行监测相结合,逐步提升厅网站健康度。规范设置网站公开栏目,明确栏目定位,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公众能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
二是加强“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省水利新闻宣传中心负责两个微信公众号(分别是水美贵州与贵州河长)和厅官方微博(水润贵州)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发布、更新水利系统内部新闻、领导动态、重大预警信息等内容。
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建立了《贵州省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与《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水美贵州”专刊,着力加强水利新闻发布。
(五)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
2017年,我厅明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安排新闻宣传等政务公开工作经费150万元。
(六)召开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情况
2017年,我厅从事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员参加了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我厅组织举办了全省水利宣传工作暨政务公开培训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省水利厅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并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贵州省重大水利工程由省水投集团公司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招标工作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贵州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承包人。招标公告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做到信息公开。涉农水利项目相关文件均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给予公开 。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更加精简透明。我们认真组织清理和下放行政权力,对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权力进行取消、合并、下放。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了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等7个行政审批材料的资质要求。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省级所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由行政审批申请人负担费用,全部由厅协调财政予以解决,每年为行政审批申请人节约3000万元。三是行政审批服务更加优质便民。通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有效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将7项整合为3项,减少了57.14%。制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将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大大压缩,减少50%以上。制定了《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提供规范、明确的办理途径和流程。四是加强窗口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水利厅窗口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以来,我们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优质服务、微笑服务、贴心服务。窗口从未出现过被投诉举报,多次获得“红旗窗口”称号,工作人员也多次获得服务之星称号。
(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在2017年3月30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截至2017年9月,全省的9个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和95个县(市、区、管委会)出台工作方案,全省县级以上工作方案全部出台;二是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不定期编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简报》公开工作动态,向水利部河长办、省总河长、副总河长、省级河长、各市(自治州)河长办、各省级责任单位及厅领导、办领导通报“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按水利部要求认真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旬报统计及报送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河长制宣传,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对省级《工作方案》及全面推行河长制目标任务进行了解读,通过贵州电视台厅长访谈节目、贵州广播电台阳光946栏目等都进行了相关宣传报道。《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经济日报》、《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贵州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对贵州6.18生态日“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主题活动进行了集中报道。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运作方式。目前,我厅已向社会公布了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近两年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已全部公开。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水利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效果。各级水部门每年均以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围绕年度宣传主题,隆重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宣传,报纸有报道,手机有短信,网站有消息”。2017年与“人民网贵州频道”合作举办“水美贵州”杯摄影大赛,收到作品1826幅(组),“人民网贵州频道”通过专栏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投票,网民投票量达78000人(次),网民投票和“微信公众号”点击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中国水利报》《贵州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省级以上媒体单位近20家,市州县级新闻媒体90余家参与宣传报道,共推出新闻报道100余篇(条)。三是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要求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且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我厅均在部门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公开。
三、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情况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厅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解读政策,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出台贵州省水利厅新闻发言人制度,多次举行新闻发布会与新闻通气会,解读河长制相关政策、向公众发布“贵州生态日”重要系列活动主要情况等情况。
4月25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朝晖参加省政府举办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新闻发布会,并就河长制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5月31日,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帅文参加贵州6频道的《贵州故事》节目,接受主持人访问,畅谈贵州省水利厅抢抓发展机遇,坚守两条底线,坚持绿色发展,加快破解工程性缺水步伐,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精准施策水利扶贫,谱写新篇章的水利改革发展历程。6月6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扬出席2017生态文明试验区贵阳国际研讨会暨“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6月12日,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帅文参加2017生态文明试验区贵阳国际研讨会暨“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新闻通气会。省水利厅新闻发言人鲁红卫副厅长参与策划组织今年8月24日在水利厅举行的“砥砺奋进的五年 水利献礼十九大”主题宣传报道新闻通气会,共有来自人民网、新华社贵州分社、中国新闻社贵州分社、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中国水利杂志、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出席此次通气会。鲁厅长和省水利厅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向媒体记者介绍了过去五年贵州省水利事业取得的新成就,并回答了记者的现场提问。
二是做好舆论引导和回应群众关切工作。制定《贵州省水利厅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的通知》,文件对进一步建立政务舆情分析与回应制度、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畅通公众交流和民意诉求受理渠道等进行了安排。切实发挥门户网站咨询问政功能,自2014年起我厅出台重要政策和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措施,均在“贵州水利”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网站和党报党刊发布或其他媒体播报。
四、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3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结,没有迟办、漏办现象。对依申请公开没有进行任何收费。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意见。
六、我厅信息公开中的创新举措
(一)在全国率先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写入地方法规,并加大宣传力度,奠定法治层面的民意基础。中办、国办于2016年底印发《意见》后,我省迅速行动,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写入《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国首家在地方法规中明确推行河长制的省份。在2017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及日常工作中,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尤其是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宣传主题和重点,使我省河长制工作在开展之初就迅速得到社会关注和重视,确保工作开展有法可依,奠定法治层面的民意基础。将在《贵州省河湖管理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写入河长制相关内容,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二)首创四级“双总河长”,独创“四大班子人人当河长”,并将河长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中央要求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和党政同责的要求,结合贵州实际,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省、市、县、乡四级设立“双总河长”,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在职省级领导各担任一条重点河流的省级河长,各明确一家省级责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进一步拓展了党政同责的内涵。与此同时,要求市、县、乡、村各级对流经本行政区域的每一条河流(河段、湖泊、水库)都明确一位相应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结合贵州属内陆山区省份、小河流居多的实际,不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设河长,只要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小河流,都有河长负责。要求村级及以上河长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河长履职尽责。
(三)对应招募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并加强管理,让监督员切实发挥河长助手作用。在省内八大水系干流及主要一二级支流、县级以上16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重点湖库另聘请水利专家、环保专家、环保组织负责人或招募一名志愿者担任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全省共聘请8392名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制定《省级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建立监督员考核退出机制,加强对监督员的管理,切实发挥其“河长助手”的作用。设立“贵州省‘青清河’保护河湖志愿者”微信群,加大信息公开和交流力度,并及时处理志愿者在微信群中反映的问题,如2017年“十一”假期接到志愿者反映水城河非法排污后,立即责成属地河长办处理,促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100433B
依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3年度已经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