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8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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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1661号 |
简介: 公司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2008]39号文)精神,整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于2008年12月12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范瑞威成立时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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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岭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81906
【文件来源】
(1998年12月14日市政园林〔1998〕922号)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监测,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和养护,控制城市排水污染,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排水监测是指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废水进行监测管理。
第三条凡要向本市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单位、个人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水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市市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排水监测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其属下的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具体负责城市排水监测工作。
各区市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所赋予的权限协助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工作。
第五条排水监测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城市排水监测的年度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掌握全市排水动态,负责对排水户水质、水量进行监测管理;
(三)参与城市排水事故的调查,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排水监测情况报告;
(四)承担排水户委托的排水检测及咨询服务;
(五)协助市政管理部门办理排水许可手续;
(六)协助市政管理部门处理妨碍排水设施运行及违章排放的行为;
(七)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排水监测的业务工作。
第六条排水户排放的水质、水量必须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DB44 37-90)。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
第七条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应向市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排水监测站核准其所申报的排放水质、水量及处理工艺符合标准后,方可办理排水许可手续。其中,排放水量按照实测数据计算,对不具备实测条件的,按照核定量计算。
排水户变更排水条件的,须按前款规定的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第八条建设工程需临时排放污、废水的、应先进行沉淀处理,经监测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九条排水户应按排水监测的要求设置专用的水质、水量检测的检查井,并应有明显的定点标志。
第十条排水监测站定期对排水户进行水质、水量监测,排水户应予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拒绝监测。
第十一条排水监测站发现有超标排放或瞒报、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排水管理规定的行为时,应向市政管理部门报告监测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市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排水监测站对排水户提供的排水资料应当按用户要求保守秘密,并严格管理。
第十三条排水监测工作人员在进行排水监测工作时,应佩带有效证件,依法监测;未佩带有效证件的,排水户有权拒绝接受监测。
第十四条排水监测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未触犯刑律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理。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建站十多年来,多次获得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水利厅、广州市政府、行业各项荣誉:被省政府评为“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青山绿地、蓝天碧水”工程先进单位;所在党支部被省水利厅评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多次被主管局评选为“先进党支部”;检验部巾帼文明岗被评为省级巾帼文明岗;排水监测部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综合档案管理达省一级标准等等。
建站以来,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完成了对广州市231条河涌及近千家排污单位的水质、水量的普查监测工作,摸清了广州市的水环境、排水状况,已掌握广州市各种水体的监测数据30多万个;开展了多个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水量在线监测项目,并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了监测分析和多种处置途径的探讨试验;开展了城市下水道可燃有害气体监测,参与了《广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及《广州市排水监测管理实施细则》的修编等工作,多次成功进行了排水事故污染源调查和监测,为有关部门及时指挥抢险提供了科学依据。多年来,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为维护市政排水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市领导对截污、治污工程的决策、保证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和人民群众利益,做了应有的贡献。
自08年开展的供水水质督查工作以来,以“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为己任,每月均对全市64家供水企业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监督检测,一有超标情况,马上督促整改;在多起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故中表现出色,及时查找出污染源,并指导水厂及时调整工艺,保证饮用水安全。我站还逐年在人口密集的小区、学校、医院等地建设供水水质监测基站,实时监控用户饮用水安全。“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自水土保持监测站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宣贯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协助市水务局拟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年度计划;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行政验收组织,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执行情况;协助市水务局开展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全市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状况实施监测,指导全市范围内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与完善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库与信息系统;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和人才培训,推广水土保持新技术等工作。
当前,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十二五”新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排水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将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科技为先,在发展中构建和谐排水监测站”的理念,抓好技术创新,抓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以更新的技术、更多的成果、更高的品质、更好的服务回报社会各界,为构建和谐广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负责广州市江、河、湖、库水质水量监测和城乡供水、排水水质监测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单位内设行政部、排水监测部、供水监测部、水保监测部、检验部、质控部、信息部七个部门。 单位现有57人,其中中共党员40人,约占总人数的70%;拥有博士学历的为2人,拥有硕士学位的为21人,约占37%。
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技术实力雄厚,监测设备、分析仪器配置齐全。现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员的50%以上。单位总面积3000余平方米,实验室面积达到1800余平方米,水质类分析仪器拥有LC-MS、ICP-MS、GC-MS、ICP、TOC、AAS、AFS、UV-Vis、GC、HPLC、离子色谱仪、连续流动仪、两虫等现代分析仪器和其他常规分析设备,拥有管道内窥监测特种作业车辆两部、便携式检测设备等现场监测设备。能对水体、固体废物、下水道气体、排水管道等进行监测分析。已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检验能力包括:城市污水、工业废水,生活杂用水及污水回用灌溉水,生活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纯净水,饮用净水,污泥,环境空气,水流量以及环境噪声等13大类产品共392项。水土保持类分析仪器拥有三维激光扫描仪、全站仪、红外测距仪、雷达流速测定仪、高精度GPS和齐备的便携式泥沙、土壤及气象类参数测定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