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高浊度给水理论与技术 | 作 者 | 方晞、伏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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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2004年7月 | 页 数 | 224 页 [1] |
开 本 | 32 开 | 装 帧 | 平膜 |
ISBN | 7-5025-5598-6 | 版 次 | 1版1次 |
第1章概论
11黄河概况
12黄河特点
13黄河水资源的利用
14黄河水质
15黄河水污染防治对策
第2章高浊度水河流中的泥沙及浑水的一般特性
21高浊度水的含义
22高浊度水的成因
23河流中泥沙的理化性质及浑水的特性
第3章高浊度水取水技术
31高浊度水取水口位置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32取水口位置选择的要求
33判断河道性质的方法
34黄河取水构筑物的常用形式、特点和适用条件
35取水工程防淤积
36取水构筑物防淹没和防冲刷
37防泥沙对水泵叶轮的磨损
38取水构筑物防草
39取水构筑物防冰
第4章高浊度水的管道输送
41高浊度水的流动特性
42高浊度水的输沙特性
43高浊度水泥沙运动特性
44高浊度水阻力计算
45高浊度水沉淀池排泥管道阻力计算
46高浊度水管道的安全设计
第5章高浊度水的自然沉淀
51沉降特性划分
52高浊度水的沉降特性
53高浊度水的浓缩特性
54影响高浊度水浑液面沉速的因素
55自然沉淀浑液面沉速的计算
56斜板预沉处理黄河高浊度水上升流速的计算
57高浊度水沉降分离浓缩理论及各种计算方法
58高浊度水沉淀池新技术理论
59高浊度水沉淀池面积计算方法
第6章高浊度水的混凝
61絮凝的理论基础
62紊流条件下颗粒的碰撞絮凝
63有机高分子絮凝剂的应用
64无机高分子絮凝剂的应用
65絮凝工艺
66HPAM投加量与浑液面沉速
67高效絮凝回流清水澄清池
68高浊度水的结团絮凝处理方法
69高浊度水二级电凝聚处理方法
第7章受污染黄河高浊度水处理技术
71各单元净水工艺对致突变物去除能力的研究
72去除有机污染物和氨氮的净化工艺
73黄河高浊度水强化混凝沉淀试验
74澄清水回流、混凝剂联合投加净化高浊度水
75高聚铁复合混凝剂处理黄河水
主要参考文献
本书全面介绍了高浊度给水处理的理论及技术,涉及高浊度河流中的泥沙及浑水一般特性、高浊度水取水技术、高浊度水的管道输送、高浊度水的自然沉淀、高浊度水的混凝以及受污染黄河高浊度水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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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浊度水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1 提高水下钻孔爆破的若干理论与技术措施 □南宁航务工程处 施展造 摘要:主要立足于炸药在岩石内部爆破的基本理论和某些水下钻孔爆破工程实践效果情 况,提出如何准确选定水下爆破理论计算中的参数和提高水下钻孔爆破的技术措施。 关键词 :计算参数 技术措施 1 前言 众所周知, 水下钻孔爆破工程, 由于其施工时, 现场水面以下间隔一水层而无法直观岩 石表面纹理、溶岩缝等构造情况和爆破效果,水域中急流、横流、漩流的不良流态以及岩面 的淤泥、沙砾的覆盖等工况,从而导致水下钻孔爆破开挖工程的难度更显突出。 炸药的爆破,是一种高速的化学反应现象,其爆速一般民用炸药可达 3500~5000m/s, 并伴随着产生空气冲击波、 水冲击波和地震波等主要应力。 这些应力对爆点附近的人畜、 船 舶和建筑物的安全造成威胁与破坏的可能,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炸药在介质(岩石)内爆破时,主要的特性有二,其一是炸药在钻孔
1.0.1条为高浊度水给水工程设计提供设计工艺和参数,特制定本规范。
高浊度水系指浊度较高,有清晰的界面分选沉降的含砂水体。其含砂量为10~100kg/m3。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黄河高浊度水为水源的给水工程设计。其它高浊度水为水源的给水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工程设计的取水型式、处理流程的选择和调蓄水池的设置,均应在保证安全供水的前提下,根据地形、河水水位、砂峰、断流、脱流、冰凌和冰坝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提高取水和水处理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第1.0.4条工程设计应达到城市供水保证率95~97%。不能满足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保证措施,如增加补充水源,修建调蓄水池等。补充或备用水源宜用地下水水源。
第1.0.5条在执行本规范中,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2.1.1条取水构筑物的取水量应包括以下三项:
一、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规定的水量;
二、沉淀构筑物、调蓄水池以及明渠的排泥水量、蒸发量、渗漏水量;
三、调蓄水池的补给水量。
第2.1.2条在大中型取水工程的设计中,如取水点离现有水文站较远或附近的水文站资料不能引用时,应设置临时水文观察点来观测必要的水文数据。此观察点在投产运行后,可继续进行水文预报。
第2.1.3条在水利枢纽上下游的河段取水,应考虑水利枢纽不同运行条件所引起的水文条件的变化(如流量、含砂量、水温、冰凌和河床冲淤等)及其对取水构筑物的影响。
第2.1.4条高浊度水取水工程设计必须考虑下列因素:
一、河道的游荡和冲瘀;
二、流量和水位变化、河道断流、脱流;
三、含砂量、砂峰过程和泥砂的组成;
四、漂浮物、杂草、冰凌和冰坝。
第2.1.5条取水口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游荡性河段的取水口应结合河床、地形、地质的特点,将其布置在主流线密集的河段上;
二、在主流顶冲点下游、并有横向环流同时冰水分层的河段。
第2.1.6条当取水量大,河水含砂量高,主河道游荡,冰情严重时,可设置两个取水口。
第2.1.7条取水构筑物应采用直接从河道中取水的方式,可不设取水头部、自流管及单独的集水井等。
第2.1.8条取水构筑物的冲刷深度应通过调查与计算确定,并应考虑汛期高含砂水流对河床的局部冲刷和“揭底”问题。大型重要工程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
第2.1.9条在黄河下游淤积河段设置的取水构筑物,应预留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总淤积高度,并考虑淤积引起的水位变化。
第2.1.10条在黄河河道上设置取水与水工构筑物时,应征得河务及有关部门的同意。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给水管道安装规范》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39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主编的《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0-91,自1991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负责。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5月17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40-91的通知
建标3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39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主编的《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40-91,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0-91,自1991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负责。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