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 类 型 |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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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 | 发布时间 | 2011年3月30日 |
各分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7日至18日举行。根据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通知,本次考试浙江省考区的组织工作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浙江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杭州地区内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初审。现就考试组织及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网上报名。本次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由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国土资源部网站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10日。
2、报名条件初审。杭州地区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1日-6月17日携带网上下载的考试报名表、两张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考试费用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土地估价师协会)(杭州市文三路359号809室)进行报名条件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事宜。报名条件初审时按照国土资源部规定统一收取每人每科考务费40元。准考证发放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我也是估价师,人事部门不承认该项职称,所以不能加工资的,这只是一个从业资格证书而已。
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业资格考试,从2006年起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内容以《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不指定考试教材。查询网站:http://www.cr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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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514t.com 免费提供各种资格考试真题、模拟题、练习题、精选题及答案 http://www.514t.com 免费提供各种资格考试真题、模拟题、练习题、精选题及答案 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一、判断题 (共 20题,题号 1-20,每题 1分。请判断下列说法正确或错误,并在 答 题卡上相应位臵涂黑,认为正确的涂 "√ ",认为错误的涂 "X"。答题错误倒扣 1 分,本 题总得分最多扣至 0分 )。 1 .土地供求关系是指土地经济供给与人们对某些土地用途需求之间的关系。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是指为防止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实施的最低 基准地价。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4 .土地位臵的固定性决定了土地市场不是实物交易意义上的市场。 5 .农民宅基地应经村委会审查,由乡
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土地估价相关知识》真题及详解
为做好2011年度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核定工作,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行2011年度施工企业规费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建造价函〔2011〕3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
外省(区、市)施工企业、中直施工企业以及企业名称以“黑龙江”冠名的在哈尔滨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其规费由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核定。其余在哈施工企业的规费,由我委进行核定。
二、核定时间及要求
本次核定工作时间自2011年7月20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换证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黑建人〔2011〕29号)要求,先行办理本企业造价员换证申报手续,再申请规费核定。
三、申报程序
施工企业使用工程造价管理锁(用于办理规费申报、安全文明施工费申报、造价员注册管理、合同备案管理)登录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hljgczj.cn/)“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机构代码证;
4.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2010年度报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
6.2010年度施工项目统计表;
7.2010年度缴纳各项规费汇总表;
8.2010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排污费的有效票据。各项费用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工程排污费包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噪声超标排污,不含工程实体污水排污;
9.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如需要)。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修正案的通知 》(黑建造价〔2010〕6号)中“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核定申报材料范本”要求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携带2010年度《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一并报送核定部门。
上述第1、2、3、4、5、8、9项材料需核查原件。
四、工程造价管理锁的申办程序
未领取工程造价管理锁的施工企业,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申办。
五、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规费核定工作的连续性,保证申报工作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并将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准确地填写在申报表中。
(二)施工企业应将上报的有关规费票据一次性准备齐全,自行确定无误后方可上报。经核定后的数据不予修改。
(三)施工企业应对出示票据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伪造票据的行为,将取消该企业规费核定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纪录。
(四)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五)为提高现场核对原始票据的效率,申报企业应将报送的规费票据原件作好标记,以便快速查找。
(六)申报表中的年平均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自行完成施工产值等各项数据应与审计报告、统计报表一致。
六、核定部门
本次核定工作由哈尔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一道街副8号
联系电话:0451—84536120
川建审发〔2015〕587号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51号)要求,调整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请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除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外,需同时在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中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系统”(http://gjjgzzxt.cirea.org.cn/)上传相关信息和业绩材料。
二、申请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的,估价报告从全国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的估价报告目录中随机选取。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从全国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估价报告进行评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21日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及验收工作,我厅制定了《2011年全省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划》(冀环办发[2011]151号),并已列入省环境目标考核。按照计划要求,我厅将组织对2011年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达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积极做好达标验收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省环保厅报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申请书》和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总结报告。
2、省环保厅将在近期对各市列入2011年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划的单位进行集中达标验收,验收依据为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站建设达标验收办法(试行)》。
3、省环保厅对2011年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