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召开2009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观摩现场会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冀建质〔2009〕5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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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 2009年12月03日 |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油田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广交流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工程的典型引领作用,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在石家庄市召开建设工程质量观摩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3日上午,会期半天。
地点:石家庄市白楼宾馆“河北太行国宾馆贵宾楼”项目施工现场。
二、会议内容
(一)观摩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
(二)观摩白楼宾馆河北太行国宾馆贵宾楼项目;
(三)观摩各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展板;
(四)领导讲话、质监站代表发言、施工企业代表发言。
三、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建设局主管局长、质监站站长、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代表各2名(由各设区市质监站负责通知)。
四、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妥善安排工作,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
(二)请各设区市质监站负责准备反映当地建设工程质量情况的展板资料(质量较好的工程展板3块,质量较差的工程展板1块)。
(三)请石家庄市质监站、唐山市质监站、河北建工集团、河北建设集团准备质量管理经验交流材料,并务必于10月28日前报省质监站质量管理科。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2100433B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已经发你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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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冀建质 [2005]475 号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导则》 ,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现 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和《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等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对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1.3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 根据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 任的行为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新的一年相关部门有哪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新举措?政府如何引导商品房消费者正确维权?为解决这些问题,3月2日,建设工程质量座谈会在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召开,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千战应、副站长兼总工陈震、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刘健吾、开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孔祥成、安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申明芳、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督科科长曾繁娜、巡检科副科长程刚以及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河南省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狠抓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社会满意度。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2月26日在南京召开全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15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通报2015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省级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情况;表彰2014-2015年度“扬子杯”优质工程;部署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分管领导1人,质安(工程)处长、建管处长、质监站站长、安监站站长各1人;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住建局分管领导1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6年2月26日下午1:30-4:00
会议地点:南京金陵晶元大酒店晶元厅(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江东北路与定淮门大街交叉口,电话:025-86203888)
请参会人员于2016年2月26日12:30前到会报到。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地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2015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安排报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86472013@qq.com)。
2、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含驾驶员)于2016年2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786472013@qq.com。
联系人:罗捷,025-51868638。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15日
文件全文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10〕59号)要求,你单位
项目列入评价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绩效评价工作以《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纲要》和其他有关规定为依据。
二、评价范围。2009年列入省文物局部门单位预算的所有发展性支出和专项公用经费项目均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对未完工和跨年度项目,项目单位要进行阶段性评价。
三、评价指标。省文物局根据各类项目的特点,分别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单位要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进行绩效评价,确保项目评价取得实际成效。
四、评价报告。所有项目单位均要按照规范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评价报告要完整、具体、清晰地反映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等基本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等相关内容,要突出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这一核心内容。绩效评价报告既要反映项目绩效,又要反映存在的问题,还要提出改进绩效管理、提高绩效水平的措施和建议。
五、评价结果应用。一是省财政厅将把绩效评价结果做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资金的依据。没有进行自评或没有按时报送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不好、无绩效或绩效很低的项目,将不予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二是省文物局将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优化本部门以后年度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
六、时间安排。本次自评工作定于2010年7月15日开始,8月15日结束。请你单位于8月15日前向省文物局提交项目自评报告。
附件:相关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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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2016年度建筑行业文明施工暨扬尘治理观摩现场会在蟠龙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现场举办。来自全市各县区的参观人员深入5个展出项目现场,对各观摩点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节能减排等做法,以及施工过程推行工具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的措施进行了观摩学习。宝鸡建安集团、宝鸡市二建、陕建二建集团、西部华旗建司、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作为此次的展出单位积极参展。
此次观摩现场会由市规划局与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为推动宝鸡建筑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节约发展、科技创新,提供了一个友好的交流和学习平台,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提高施工安全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蟠龙新区规划建设局、市质量安全监督站人员和全市各施工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主管,市区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各监理企业经理、项目总监,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1500余人参加了此次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