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做好新民居示范村规划建设情况摸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冀建村〔2009〕2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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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 2009年06月09日 |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09〕10号),抓好2009年1000个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的规划建设,决定开展示范村规划建设情况摸底工作,请各市按照职责分工将摸底表格(附后)及汇总情况于2009年5月25日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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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某村一户宅基地目前是大概4至五万元回收。目前买房6百多不到七百一平,什么补偿都没有。好像补偿办法都不太一样。是挺奇怪的。不过相信政策应该也会越来越完善。我们拭目以待
新民居就是村产,就是小产权,其实新民居与村产从本身性质上就有所不同.村产基本都是违法项目,楼盘占地均是宅基地甚至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耕地.没有开发商,均为村里自己找的施工队,楼的质量完全没有任何保障,买房...
一、名词解释:新民居工程即农村新民居建设,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民福祉的一件惠民大事,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只有从实际出发,坚持科学发...
关于 2009年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冀建村〔 2009〕26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扩权县(市)建设局、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冀办发 [2009]10 号),科学指导、有效推进示范村的规划建设,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的重要意义 搞好农村新民居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居住条件和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举 措。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对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的愿望日益迫切, 农村住房建设规模、投资及消费支出呈现逐步增长的态势。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引导,农村民居建设普遍存在着布局分 散、结构陈旧、内在质量差、新技术含量低、外观面貌缺乏特色等问题。实施新民居示范工程,旨在强化政府引导, 科学规划设计
1 新民居建设思考 农村新民居建设,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 质量,增进农民福祉的一件惠民大事,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 展,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新民居建设的意义 支持新民居建设将加快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 伐,统一科学的规划将会极大改善我乡各村的村容村貌。新 民居建设会推动本地商业、服务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 对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改变生活方式。在农村, 大部分农民传统的住房观念未能得到扭转,传统农村住房的 基本结构始终没有改变: 结构不合理, 屋里没有厕所、 厨房, 常年不能洗澡,做饭烟熏火燎;房间没有客厅卧室之分,功 能性差;以砖木结构为主,保温性能差。布局分散、结构陈 旧、内在质量差、新技术含量低、外观面貌缺乏特色等问题 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建设新民居,要强化科学规划,改变传 统的住房观念和建房模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新民居建设调度观摩会议精神,有序、规范地推进农村新民居规划建设,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新民居规划建设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9年以来省级农村新民居示范村的规划建设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主要为规划编制及管理情况,建设程序履行及管理情况,建设基本内容等(详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三、检查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农村新民居建设有关政策。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通知印发之日至10月上旬,各县(市、区)组织全面自查。要制定方案,迅速开展。检查情况要报送设区市规划、建设部门和省厅。
第二阶段为10月中旬到10月底,各设区市组织大面积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0%。抽查情况要报告省厅。
第三阶段为11月上旬到中旬,省厅根据各市抽查情况,选择部分示范村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农村新民居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抓好整改。规划未审批的要抓紧审批,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要督促、协助示范村抓紧办理。要加强新民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对于手续不全、已经开工建设的新民居,县(市)建设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提前介入,把好质量安全关,及时补办手续。同时,要举一反三,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着手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新民居规划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附件:1. 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规划检查情况表
2.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建设检查情况表
3.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2100433B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总体部署,提高农村住宅设计和建设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组织开展了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活动,现将征集情况及获奖方案通知如下:
一、此次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共收到承德、秦皇岛、邯郸、石家庄、邢台、衡水、保定、唐山8个市推荐的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91个,分别由34家建筑设计单位完成。经专家评审,共评出二等奖12项(一等奖空缺)、三等奖19项(获奖名单见附件)。
二、获奖的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在平面布局、立面形式、功能结构、建筑节能以及地域特色等方面的水平、质量较以前都有一定提高。主要表现在:建筑平面布局灵活、紧凑合理,空间尺度符合农村建筑的特点;建筑立面造型新颖,有一定的时代感和创新性,建筑风格简洁、明快;建筑功能齐全,能够满足农民日常生活需要,并且体现了建筑节能的要求。但部分建筑方案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形式单调、缺乏乡土特色等。
三、对此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选择部分方案辑印成册,向社会发布,在全省农村新民居建设中推广。希望获奖设计单位再接再厉,多出精品设计,继续为农村新民居建设提供良好服务,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河北省农村新民居设计方案获奖名单(河北建设网)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2100433B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按照城镇建设上水平工作要求和推进全省住宅产业化以及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部署,我省从2011年起在全省开展新建住房(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一次性装修到位工作,为进一步掌握我省各市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好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及做法,加强交流推广,促进住房全装修工作有序推进,决定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调查摸底。请各市认真总结当地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出台了哪些政策文件、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具体实施了全装修的项目情况,于2012年6月1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联 系 人:闫凌燕
附表:1、2011年开工全装修住房统计表(详见河北建设网)
2、2012年已开工全装修住房统计表(详见河北建设网)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