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持续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市逐级传达部署,落实到基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措施,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主动配合和统筹协调意识,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措施,严密防范各类事故
近期来,我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结合事故特点,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
(一)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以及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宿舍、食堂、围墙等临时设施使用状况。
(二)城镇供水、供热和燃气设施的运行状况以及对紧急事件的处置方案等。
(三)旅游景点包括公园、风景名胜区景点、游乐设施、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四)开展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消除隐患,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认真做好房屋拆迁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五)加强消防安全,施工现场要对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消防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用的油漆、苯板、乙炔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加强监管,动用明火实行审批制度,确保现场消防安全;物业服务单位和和房屋管理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居委会的沟通,做好居民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三、加强值班值守,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对“五一”期间值班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做到全天候值班,不得擅自脱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对于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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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提、存现金要两人乘车提取。随手带好防盗门,财务室内闲人免进,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要留大额现金在保险柜内过夜。
预算员的安全工作?你是要去车间或工地么?预算员一般都没有什么危险的工作吧,或者是我了解的太少了
1 关于做好“双节”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临来,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各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干部职工度过 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现将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 安全保卫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各分公司在“双节”期间,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严格执 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公司要进一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研究制定符 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领 导。认真履行各部门、各岗位和生产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把 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生产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三、加强安全检查。节前,各分公司要组织开展各类安 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措 施,认真做好防火、防冰冻、防盗工作,加
关于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加油站: 2012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双 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确保 广大员工及 司乘人员 渡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现 就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双节期间,旅游、探亲等外出人员流动较大,加油车辆 增多,加油站压力较大,稍有疏忽就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各 加油站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紧密结合各站实际,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强化 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双节期间的安全生 产工作。 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在双节期间,各站要运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开展 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活动,利用展板、宣传横 幅、挂图、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 过往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8日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国和省“两会”召开在即,且今年冬天风雪雾等恶劣天气频繁,安全生产任务非常艰巨。为切实做好“双节”和“两会”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和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委传〔2009〕10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传〔2009〕45号)要求,现就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双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贯彻和落实近一个阶段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领导重要批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全力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冬季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的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在2010年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强对冬季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针对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为防范重点,督导施工现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企业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要安排好农民工生活,严禁将在建工程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采取安全可靠的取暖措施,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已经停工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安全动态,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三、做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保障工作
要加强对水、气、油、公交场站等重要公共设施、重点部位、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各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设施企事业单位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防范应急措施,对恶劣天气的生产营运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要积极落实应急救援联动措施,事故一旦发生能够做到快速救援、快速恢复,确保城市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正常、安全、稳定运营。供水、供热、供气和市容环卫、道桥养护维修、城市园林及风景名胜区等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抓住时机,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制度。要充分利用冬季施工淡季,通过举办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进一步增强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加强隐患整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双节”、“两会”和冬季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天气等特点,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和应急预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标准、定期限、定措施、定责任人,坚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认真制定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措施,专人盯守,严密监控,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六、严格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要建立通信畅通、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的应急值守机制。单位领导要在岗值班,并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双节”和“两会”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与气象等部门取得联系,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制定和完善节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好节日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100433B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
水明发(2008)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有关部直属单位(自发):
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水利实际,现提出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领导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监管,常抓不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各单位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把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深化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国庆节前,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2008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水明发12号)要求,围绕国庆节期间和第四季度工作特点,以防汛抗旱、水利施工、病险水库、农村水电、水文测报、供水、电力生产、水利科学研究实验与检验、水库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梳理分类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认真分析和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严密监控重大隐患,逐一落实隐患整改,对每一个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水利工程和小水电站建设安全生产监管
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水明发46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和小水电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围堰、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脚手架、临边洞口和现场安全管理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加强汛情水情预警预报,台风、暴雨期间要立即停工撤人,工程出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险情,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四、加强水文测验、危险化学品、水利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水文测验安全管理,做好水文作业安全防护和穿戴救生器具,水文测船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和堵漏器材。落实水利试验厅(室)和大型实验设备使用以及有毒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完善水利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旅游预测预报、游人疏导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加强炸药库、油库、锅炉、压力容器、仓库等危险区域以及宾馆、培训中心、职工医院、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职业学校、幼儿园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检查消防设施、电器设备,清理安全通道,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做好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和超速超载、酒后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加强餐厅、职工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和巡查,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对因职责不清、管理不严、监督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努力让职工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请各单位分别于2008年9月28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部署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10月5日8时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简要情况(主要是伤亡事故汇总数据)传真报送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动传真:010-63202726、2724)。
水利部办公厅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