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做好2015年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 | 浏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浏阳市财政局 |
---|
采用无偿补助的方式。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管县经(工)信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湘企业及省属企业:
重点支持《2015年湖南省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导目录》(见附件1)所列方向和领域的技术改造项目。
建议楼主先致电当地外经贸询问下,需要什么资料,然后再去准备。在深圳需要的资料在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网站技术处就可以查询到。我司是专门从事二手机械进口清关代理的~~LZ有需要可以加我昵称,联系...
改造工程电气敷设暗管,还需要套剔槽子目吗? 不需要,你可以看一下子目的工程内容,里面已经包含了剔槽及砂浆修复。
六、降低用能用地成本 (十五)合理降低用电用气成本。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完善交易机制,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公布除西藏外全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基本实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覆盖,推进建立与输...
1、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方式: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网上填报。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的《四千工程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填报并提交《湖南省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2、上报文件要求:各市州、省财政直管县、省属单位及中央在湘单位需上报专项资金申请文件、《湖南省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及单个项目的《湖南省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中的第三项,须加盖经信与财政部门或省相关主管部门公章)等纸质文件一式4份(分别报省经信委3份、省财政厅1份),以及《湖南省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3、申报时间要求:纸质文件上报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网上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
请各地各部门根据规定,结合技术改造工作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精心组织、科学筛选,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2100433B
1、省属单位、中央在湘单位项目,分别经省相关主管部门、中央在湘一级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直接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2、市州(不含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由市州经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审核初选后,联合行文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3、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审核初选后,联合行文直接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并抄送所在市经信、财政部门。
4、各市州、省财政直管县市上报的工业设计项目、医药食品项目分别由各级经信部门产业科(股)、医药食品科(股)初审后,交投资科(股)汇总,并经当地财政部门企业科(股)共同审核后统一上报,并同时将相应的项目汇总表分别报送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消费品工业处,省财政厅企业处。
为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引导技术改造投资,推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根据《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15年省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备案或者核准。
2、项目技术设备投资应不低于总投资的30%(工业设计项目除外)。
3、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已开工建设。
4、新入规企业项目可优先申报。
1 关于做好 2018 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 ,有关单 位: 为做好我省 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根 据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 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 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1、2))转发 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各主管部门(单位)要依据有关建设 规划(或方案),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农业基本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可行 性研究报告 (详见附件 3、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委托有 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同时,要 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ac.agri.gov.cn)填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信息,并将该系统下载生成的项目建设单
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 2011 年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 通知 川建计财发 [2011]97 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最近,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 2011年专项资金预 算执行工作的函》,要求各主管部门加快省级专项资金下达 进度,加快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实施。为做好 2011年全省住 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总体要求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总体要求,根据 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项目申报范围、条件、数量和标 准,抓紧进行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 (二)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 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的同时,抄报市(州)主管部 门。 (三)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帮 助、认真督促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时上报,并将其申报项目汇总一并上报。 (四)
粤建科函〔2014〕2258号
京建发〔2016〕6号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5〕62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范围
在本市已取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工程监理企业(含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工程监理企业)。
二、报送时间和数据时限
各工程监理企业应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纸介及网上资料的申报工作,企业填报数据时限均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业各项统计数据。
三、报送方式
工程监理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址:http://www.mohurd.gov.cn;进入“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点击“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5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用A4纸打印出调查表网页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名,将纸介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财务报表、缴税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不用报送,但企业需准备上述资料备查)于2016年3月10日前,报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西南角)一层C岛6号窗口。审核中如发现有错误,企业应当在网上修改后重新打印申报。
初次进行网上资料申报登陆的用户或需要查找用户名及密码的用户请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电话联系查询。
2015年监理工程结算收入大于1亿元(含1亿元)的企业还须报送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及税收证明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
四、统计工作组织与实施
监理统计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按照“分类管理,统一上报”方式,对企业填报的各种调查表式进行分类审核,由建筑业管理处统一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统计工作要求
各工程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填报时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应按时上报,逾期未上报的市属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启动资质动态核查流程对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同时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逾期未上报的国资委所属企业,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联系人:徐志华、王婷;联系电话:59958815、59958813)
京建发〔2016〕9号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5〕61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范围
在本市已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含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二、报送时间和数据时限
各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纸介及网上资料的申报工作,企业填报数据时限均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业各项统计数据。
三、报送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用户名和密码及验证码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网址:http://www.mohurd.gov.cn;进入“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点击“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5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用A4纸打印出调查表网页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签名,将纸介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财务报表、缴税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不用报送,但企业需准备上述资料以备查)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西南角)一层C岛6号窗口。审核中如发现有错误,企业应当在网上修改后重新打印申报。
初次登陆的用户用初始化密码888888,初始化验证码1111,企业登陆系统后在“我的信息”处更改用户密码并打印验证码卡,再次登陆时用新密码和验证码卡对应的值进行登陆。已经取得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无法登陆的,请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系。
四、统计工作组织与实施
招标代理统计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按照“分类管理,统一上报”方式,对企业填报的各种调查表式进行分类审核,由市住建委建筑业管理处统一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统计工作要求
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填报时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应按时上报,逾期未上报的市属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启动资质动态核查流程对企业资质进行全面核查,同时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逾期未上报的中央所属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联系人:徐志华、王婷;联系电话:59958815、5995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