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冀建科〔20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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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年03月17日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近年来,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3年底全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达到83个、1028万平方米。为适应绿色建筑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各地工作积极性,拟委托具备条件的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凡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市,需有一定的绿色建筑工作基础:制定出台了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政策文件;有具体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的机构;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技术支撑单位;成立了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的专家委员会,并能承担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二、提出申请
具备上述条件的市应提交拟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申请报告,包括: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日常工作的机构和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经历;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等材料,经我厅确定后方可开展相关评审工作。
三、项目复核
经确认同意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工作的市,要认真做好项目评审工作。通过评审的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报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复核,包括项目名单、评审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等。复核通过的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住房和城乡建部备案、公示、公告、发证(“复核资料”详见《河北建筑节能网》)
四、加强领导
为了保证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各市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程序、严格管理,同时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及经费保障。评审时可视情况邀请省评审专家参加评审。
联系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17日2100433B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还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什么不一样?
我想你指的是国内的绿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是一回事儿,是用来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的评价标准体系。绿色建筑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这俩标识是在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去申请的。就跟给空调...
绿色建筑评标标准,目前针对两个阶段进行评审,并相应阶段奖牌。 第一个阶段是针对施工图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获得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说明的你的建筑在设计上是符合绿色建筑评审...
LEED,全程为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此标准是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既USGBC推出的评价标准,简单来讲,就是国外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住宅) 材料属性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要求说明 土地使用证 立项批复文件 规划许可证 项目审批文件 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简介 建设单位法人证书 开发资质证明 建设单位文件 银行出具的固定资产、年产值、 负债证明材料 设计单位简介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设计单位文件 设计实例介绍 施工单位简介 施工单位文件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简介 监理单位文件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物业单位简介 物业单位文件 物业单位资质证书 1基本材料 其他补充材料 材料属性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要求说明 规划图纸 标有清晰的红线、绿线,以及提供能 反映本地块与周边居住类地块的空间 相邻关系的数据(距离、高度等)。 环评报告书(表) 应包含的信息点: 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 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 土壤的威胁,建
文件全文
关于同意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
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你局《关于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科〔2010〕206号)、《关于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本市范围内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请严格执行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地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开展施工图审查,不断提高本地区绿色建筑的规模和水平。
此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5日 2100433B
关于做好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16〕34号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第二届专家委员会成员,聘任期即将期满,为保证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方案》,计划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第三届专家委员会成员聘任工作。现就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专家委员会成员,以院(所、中心、公司)为单位组织申报、提出书面申请、报送申报资料。
二、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把关,优先推荐专业能力强、熟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范、积极参与绿色建筑项目评审的人员。
(一)推荐的专家应从事规划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建材、建筑物理、施工等八个专业。
(二)推荐的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了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日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较丰富的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现行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评审工作。
(三)下列人员不宜作为推荐人选:
1、各单位以履行行政职务为主要工作的行政人员;
2、第一届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在第二届未被聘任的;
3、第二届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多次不能按通知参加绿色建筑项目评审的。
三、专家委员会成员实行聘任制
(一)综合考虑各单位推荐、条件审查以及个人的绿色建筑项目评审的参会、履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聘任为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第三届专家委员会成员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二)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第二届专家委员会成员聘期满后自动解聘。
四、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附推荐专家名单)一式二份,分别报送至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厅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纸质及电子版以及高级工程师证书(需提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标准》培训证书(可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送至厅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2月29日
附件:1.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