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授信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冀建市〔2010〕2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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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0年06月11日 | 发布单位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文件全文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授信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建设)局,省驻外建管处:
为加强银企业合作,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授信管理操作规程》。经研究,决定在省重点支持的大型、骨干优势建筑业企业中优先开始实施,省重点支持的大型、骨干优势建筑业企业名单详见冀建市〔2010〕126号、冀建市〔2010〕147号文件。待时机成熟后,再行扩大到二级以上企业。
望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建设)局和相关企业认真研究《建筑施工企业授信管理操作规程》,务实操作,真正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全省建筑业健康发展。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授信管理操作规程》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2100433B
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工作在建筑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经营体制,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
一、关于建筑经营 对建筑企业而言,经营管理是企业增效益、上水平的关键。加强建筑经营管理,说到底,就是加强项目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则是企业经营的着眼点;其落脚点就是研究如何更大的增加企业效益,为企业赚...
操作规程:塔机安全操作规程一、 塔机使用前:1、检查地脚螺栓、标节连接螺栓、回转连接螺栓,各部位轴销和开口销、绳卡等,是否松动或脱落等异样现象,若有问题,应立即排除。2、检查供电电缆和漏电开关是否完好...
-1- 操作规程 一、塔吊司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 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 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 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3、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 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 变幅限位、 行走限位、 力矩限制器、 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4、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 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 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6、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7、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8、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
-1- 操作规程 一、塔吊司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 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 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 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3、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 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 变幅限位、 行走限位、 力矩限制器、 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4、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 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 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6、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7 、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8、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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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加强银企合作,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的融资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建筑施工企业授信合作协议》。
望各市及相关企业认真研究,务实操作,切实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我省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2100433B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建站造(2007)5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指导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从)业人员咨询服务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和操作规程,提高咨询服务水平,保证 咨询业务质量,我们起草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告知省总站。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6]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财政厅、住建厅、环保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热电产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空气污染严重、热电联产发展滞后、区域性用电用热矛盾突出等问题,特制定《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 境 保 护 部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