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印发《常州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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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常州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07年—2011年)》(常政发〔2007〕95号)以及房地产和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出发点,以满足城市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以政策性住房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保障体系;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使房地产的发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产业发展相协调,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和住房供应结构
2009年计划新建住房11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50万平方米,在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屋1200套,收购廉租住房实物房源200套。
在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
四、区位布局及土地供应计划
(一)区位布局与城市发展方向相结合,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优先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地区、公共设施完善地区,节约城市建设成本,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二)强化公共交通的引导作用,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需求。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对住房的需求,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各类群体的混合布局,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三)在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政策性保障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住房规划设计指导,严格执行住房套型设计面积标准,提高服务和审批效率,保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计划开工建设。
(二)加强用地计划管理,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
(三)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效率和能力,保持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2100433B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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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2009]88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与利用、环境保护等要求,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和发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根据我区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现将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含已下达的廉租住房前期工作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各地(市)要按照“同级审批”的原则,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务于在3月30日前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设及概算批复、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审批手续,确保在气候符合开工条件的前提下尽早开工建设,加快建设进度,年底前基本建成。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通过各级财政预算、援藏资金和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程序和拨款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自治区补助款项另行下达。
三、加强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和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备案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有序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作用。
四、按时报送项目信息。各地(市)要建立健全项目统计报告制度,密切跟踪计划执行情况,按照要求每月底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和建设成效等情况。
请各地(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大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2月17日
建标[2015]34号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我部组织修订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TY01-31-2015)、《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TY02-31-2015)、《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ZYA1-31-2015)、《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以及《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我部1995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02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0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1999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同时废止。
以上定额及规则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