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贵阳市建筑管理处 | 所属地区 | 贵阳市 |
---|
贵阳市建筑管理处由市建管处办公室、贵阳市建筑队伍管理站、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贵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贵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贵阳市城乡建设定额站、贵阳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贵阳市设计质量监督站(抗震办)、贵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处财务科、政工科等部门组成。
企业办理建筑资质后,需按时参与年审,其中建筑资质动态核查,由建设部门主导的随机抽查。建设部门在动态核查前,会发布本批次的核查企业名单及所需材料等相关事宜,2021年,企业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配合建设...
团队很重要,但要做大做强,要靠文化,企业文化传承。
这个百度下,你应该有不少的答案。
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1989年 5月 19 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1991年 5月 20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改 1997年 9月 29日 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修改 1999 年 3月 26日贵州 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修改 2002年 3月 28日贵州省第九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设施使用功能, 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 桥涵、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 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设施是指: (一)城市道路的干道、支道、小街小巷、人行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
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 23 号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工 作,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 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凡在本市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单位、个 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隶属贵阳市建设委员会领导的贵阳市城市建 设档案馆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业务上接受市 档案局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 城建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 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各区、县(市)及各单位 的城建档案机构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 第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城建档案完整和安全 的义务,同时享有依
贵阳市燃气管理处是贵阳市住建局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
研究制定我市燃气规划、计划;
负责燃气企业、燃气经营单位、燃气器具经营单位及安装维修企业的规范管理及监督;
负责燃气工程项目报建审批及竣工验收;
负责组织对全市燃气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技术培训;
根据燃气法律、法规规定对燃气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配合有关部门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组织推广节约用气、安全用气的先进技术。
贵阳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是贵阳市住建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房屋建筑设计;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房屋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和运用。
张家港市建筑业管理处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