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贵阳市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拆迁安置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2年01月15日 |
---|---|---|---|
总部地点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大道北路1号1楼 |
贵阳房价 2016-03月:新房房价:5615 元/平米,0.1% ↓ 二手房房价:6204  ...
贵阳:金阳改造城中村,107万平方米安置房开建。2月28日,金阳新区2012年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建设。当天,大关、阳关、龙泉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工。 据了解,金阳新区计划在今年内启动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
是国有独资。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维亮。蒋永斌(监事)、赵彦丽(监事)、翟伟(董事)、张杰(董事)、辛继哲(监事)、赵杰(监事)、王丽华(监事)、孙立申...
法妞问答 www.faniuwenda.com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 拆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 被拆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 甲 方 经 _________ 批 准 , 在 贵 阳 市 ______________ 地 区 进 行 项 目 建 设 , 修 建 ______________。甲方遵照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和《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的规定, 于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取得 _________字__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 。双方 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拆迁范围内涉及乙方 _________路 (街、巷 )_______号附 _______号_________结构 ______
法妞问答 www.faniuwenda.com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拆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 被拆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 甲 方 经 _________ 批 准 , 在 贵 阳 市 ______________ 地 区 进 行 项 目 建 设 , 修 建 ______________。甲方遵照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和《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的规定, 于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取得 _________字__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 。双方 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拆迁范围内涉及乙方 _________路 (街、巷 )_______号附 _______号_________结构 ________
第八条 拆迁村民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划地迁建。在新区规划中应当规划村民住宅房屋安置用地,安置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
第九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除房屋估价按照《贵阳市房屋拆迁估价规定》(市人民政府142号令)执行;实行产权调换的,依据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由拆迁人在新区规划定点地区,按照住宅小区设计统一建造多层或者高层成套住宅用房,按下列标准进行产权调换:
(一)原房建筑面积超过24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为240平方米。原房建筑面积超过240平方米且有合法手续的部分,由拆迁人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二)原房建筑面积在240平方米以内的,按原房建筑面积结算。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原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部分,被拆迁人不补款;安置建筑面积大于原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外,40平方米以内的,由被拆迁人按房屋成本价补款。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原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外部分,由被拆迁人按房屋市场价补款。实行按房屋成本价补款的,原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须不超过240平方米。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原建筑面积的,其不足面积部分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房屋成本价进行补偿。
(三)原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按人均20平方米安置,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20平方米,其超过部分在10平方米以内的不补款;10平方米以上,40平方米以下的,按房屋成本价补款;超过40平方米的,按市场价补款。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合法手续住房的,合并计算其原住宅用房面积。
第十条 实行划地迁建的,由拆迁人按原房土建造价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迁建房屋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每户迁建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第十一条 凡原住宅用房未经批准改作非住宅用房的,拆迁时仍按住宅用房安置补偿。租(借)住宅用房作非住宅使用的,对承租(借)人不予安置补偿。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一律不予安置补偿。
对非农业人口及外来人口在金阳新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购房、建房,未按法定程序审批取得合法建设手续,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一律不予安置补偿。
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在拆迁范围内进行装修、新建、翻建、扩建的,一律不予安置补偿。
对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砖混结构80元/m;砖木结构50元/m;其他结构20元/m。
第十三条 新区规划范围内,修建用于安置村民的住宅房屋,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在领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权属证书后,产权人转让房屋的,按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即可上市交易。
第一条 为依法做好金阳新区征地、房屋拆迁和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金阳新区的开发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金阳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金阳新区集体土地范围内,进行征地、房屋拆迁和对被征地农民扶持扶助等事宜,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被征地超过60%(含60%)的农民(以下简称被征地农民)。
第三条 征地实行公告和登记制度。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金阳新区开发建设的需要,积极支持征地和房屋拆迁工作,不得无理阻挠。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金阳新区管委会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协调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报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