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广元市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方案 | 颁布时间 | 2020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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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2020年7月24日 | 发布单位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川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结合广元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起草背景
在当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助推企业复产复业、项目复工复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全事项”改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再梳理、流程再优化,提出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目标,拟订了《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0年4月7日,按照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2020年第一次会议要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成立《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小组,根据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其他改革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26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20余个市级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4月27日、5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先后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就《工作方案(讨论稿)》进行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6月2日,七届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工作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依据
编写《工作方案》时,主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川办发〔2020〕31号)等文件精神,同时参照厦门、广州、成都等改革先进城市的经验和措施。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共五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和督促落实,其中提速举措30条,需解决的突出问题5个,督促落实措施3条,全文5969字。
第一部分为改革总体要求。主要阐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全事项”改革要求和内容。
第二部分为今年主要目标。主要按照不同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对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间目标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为主要改革措施。主要包括精减审批事项、合并审批环节、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压减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等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四部分为解决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推进网上审批、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区域评估、并联审批机制、“放管服”力度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五部分为严格督促落实。主要包括强化工作落实、开展结果测评、严格责任追究等3个方面的督促落实措施。 2100433B
一、改革总体要求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全事项”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再梳理、流程再优化,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质增效。
——全流程。改革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
——全覆盖。改革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军事、核工程、保密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全事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所有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二、2020年主要目标
(一)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在确保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6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力争再压减15个工作日,实现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其中:审批时间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
(二)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其中:审批时间控制在25个工作日内,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除外。
(三)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25个工作日内,其中: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
三、主要改革措施
(一)精减审批事项
1.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行动计划,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明确的项目,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确定的项目,不再批复项目建议书。(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2.投资额小、技术简单,点多面广、单个项目小的项目,可用实施方案代替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3.投资额小、技术简单,点多面广、单个项目小的项目,可用实施方案代替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4.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进行项目用地预审。(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5.探索逐步缩小施工许可审批范围。逐步调整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投资限额由30万以下调增至100万以下,建筑面积由300平方米以下调增至500平方米以下。限额以下符合土地和规划要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交项目基本信息、质量安全承诺书后即可开工建设。(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控制价备案,实行事前承诺和事后书面报告。(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7.取消三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依法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除外)。一是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即具备合法土地手续,符合规划条件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室工程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涉及危化品等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除外);二是带方案出让土地(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和小型标准化工程,即带方案出让土地以及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小的建筑工程和小型服务设施等;三是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使用性质或改变后用于公共配套或民生服务、不发生重大结构改变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包括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外立面改造、装饰装修等。(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级相关部门)
8.征占地0.5公顷以下且土石方挖填总量不足 1千立方米的,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9.对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社会事业与服务、交通运输业等10类30个行业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网上备案,并按照国家豁免清单及时更新。(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二)合并审批环节
1.实行规划设计方案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公安交管、人防、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气象、通信、国安、文广旅等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联合评审,并与专家技术会审会一并进行,统一、限时出具审查意见,各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2.同一建设项目涉及的道路挖掘占用、公共绿地占用等关联度高的市政绿化类审批事项,推行合并办理。(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3.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一并对《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进行审批。(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三)转变管理方式
1.征占地0.5公顷以上5 公顷以下或土石方挖填总量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调整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2.根据政府计划建设的小型财政投融资公建项目,如:公厕、道路、绿化、水、电等小型工程或配套工程,实行以“工程包”模式整体打包、一次报批、分批实施的方式进行审批,减少审批频次、压缩时间。(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3.防空地下室区域确认图纸调整为“多测合一”防空地下室测量平面图,人防部门在测量平面图上直接盖章确认。(牵头部门:市人防办;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4.特定功能区内试点“集体办证”。对入驻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企业的排水许可证,试点采用“集体办理”模式,按
标段整体申报办理。(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5.加快健全完善告知承诺制度,制定出台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第二批)。(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6.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按属地办理原则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四)调整审批时序
1.将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等评估事项调整到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后,不再办理相关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事项。(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2.提高项目生成效率。进一步优化项目策划生成流程,完善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缩短“生地”变“熟地”时限,完善系统功能,提升项目生成效率。(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五)压减审批时限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方案)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6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并行推进事项同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中介服务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并行推进事项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
3.施工许可阶段: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1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面报告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许可证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核发2个工作日内完成;中介服务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并行推进事项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市人防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
4.竣工验收阶段: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竣工验收(林绿地指标审核)、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监督报告)、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核验)8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并行推进事项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等市级相关部门)
(六)优化审批服务
1.实行“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改革。按照“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项目类型和风险等级,分别明确不同项目类型需要审批的事项或不需要审批的事项清单,以及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并细化相关改革措施和标准要求。未在清单中公示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办理。制定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2.自然资源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初审并提交土管会、规委会审定,会议纪要在会议召开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土管会会议审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委会会议审查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审查后需对方案进行调整修改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调整修改的内容,并加强对项目业主的业务指导,原则上退回调整修改的次数不超过2次。(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3.优化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均实行告知承诺制,与阶段并行推进的事项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4.压减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时间,实行行业主管部门造价审查结果与财政评审互认。(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5.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积极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四川政务服务网,加大四川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自主选取中介机构,将中介服务事项的服务时间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减50%。(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
6.加强水、电、气、通信、广电网络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的管理,全部实体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的时间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压减30%。(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
四、解决突出问题
(一)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工作。全面开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正式运行,定期对办件运行情况进行督办和通报,加强系统正式运行期间的工作落实,推动与省级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二)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一张图”建设。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是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后期审批运行功能的重要支撑,12月底前,初步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三)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报告评审、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水资源论证、交通影响评价、航空限高评估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持续优化区域评估工作机制,增加纳入区域评估范围的事项数和实施区域评估的项目数,强化评估评价结果与建设条件集成、项目生成、部门审批的综合运用。12月底前,建立优化区域评估工作机制,并形成一批可运用的区域评估成果。(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四)健全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全程在线”,切实落实“三集中、三到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涉密外的所有项目审批均通过工程建设审批项目管理系统全程办理。(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五)加大“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扩大政府投资项目属地政府管理权限,除国家和省级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跨县区或者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市级部门直接负责外,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由县区负责管理,将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五、严格督促落实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改革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完成时限,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二)开展结果测评。依托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完善改革投诉建议受理机制。建立改革成果测评机制,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改革结果开展系统评估。深化测评结果应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过程督办和目标管理相结合,实时跟踪督查改革工作进度,强化日常动态监督,督促落实改革责任。对于改革推进缓慢的,予以通报;对于推进不力影响全市测评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项目的意念决策,项目初期意念决策是整个项目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第一风险。必须非常慎重,集思广益、反复比较。项目业主应该根据自身的使用需求、经济实力、融资条件和还贷能力等几个因素确定...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 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
这些算不用招标的工程。不用招标的工程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
——仅供参考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 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 、监理施工 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 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 (以下简 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 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 诺时限为 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的,由发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 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 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 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 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 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 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 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 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 (一
广元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增强群众获得感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领,助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深悟透、弄通笃行,以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在继去年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今年召开了县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暨培训会,进行了集中学法。在日常工作中,通过QQ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标准执行。推广执行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订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等制度,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对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市政府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定、公开流程作了明确规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强化支撑保障。调整完善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最高可扣8分。
(二)紧扣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发声。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共267584条。一是第一时间发声,引导社会舆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在全市所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刊载省“全力以赴 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专题,将工作部署、防疫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开设本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题,主动、及时公开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先后转载、公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信息2741条。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首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指导全市各新闻媒体转载。群众从政府网站能准确了解全国、全省、全市疫情动态,切实发挥网络舆情引领作用。二是推进权力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网上行权”,7个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40个市级部门全部入驻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理事项占比达98.7%。各县区、市级部门全部建立“五公开专栏”,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权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在领导审签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今年发布市政府文件165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市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联动推进机制,牵头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县区政府网站开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围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公开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 52 条、动态信息296 条。开设“民营经济”“减税降费”等政策服务专题,大力提升公众、企业对于各类政策文件的感知度和查阅便捷度。
(三)胸怀为民情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做到件件登记、件件按时回复。2020年全市共受理8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78件为自然人提交,10件为企业法人提交。已办理答复88件,占总数的100%。已办理答复的88件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同意部分公开)86件,占总数的97.72%,“不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2.3%。
(四)加强标准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截至9月19日,全市7个县区和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各自政府网站公开,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二是年初分解下达2020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件件有人抓落实。三是严格信息“三审”制度,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没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上网。
(五)加强平台管理,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市45个政府网站全部实现了集约化。二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市45个政府网站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建立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将全市政务新媒体录入到全国政务新媒体填报系统。四是全新打造书记市长信箱,实现了信件统计功能。五是按规定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建、关闭工作。六是抓好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工作,全市所有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到位。七是按时编发市政府公报,每季度一期,今年共发行4期,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公报电子版。
(六)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公开实效。坚持巡网制度,对市政府门户网站采取“人防”与“技防”并重,每天安排人员巡网,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严密监测,确保了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对县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市级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每日监测、周通报与季度通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绩效评估,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总体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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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2 |
|
规范性文件 |
27 |
27 |
715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9 |
1 |
22848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04 |
491 |
6697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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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92 |
-223 |
361256 |
|
行政强制 |
183 |
-25 |
29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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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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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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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4 |
38354.247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10 |
8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6 |
10 |
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8 |
10 |
8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1 |
6 |
3 |
1 |
1 |
5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二是网站功能还需完善;三是部门公开信息偏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继续管好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确保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四是继续做好保障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元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综合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了《广元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宣传,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为重点,讲清林业政策、传播林业动态,展示林业特色,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报刊等多种媒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林业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85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651条,机构职能类3条,招投标类14条,人事招聘类3条,政策文件类3条,预决算3条,规范性文件1条,其他信息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广元市林业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落实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由分管办公室领导任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的通知》《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广元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机制和规范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积极回应,及时回复。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通过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共收到群众留言8条,均在1~3个工作日内落实回复。通过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及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开展问卷调查,并及时完成调查情况反馈,实现了林业工作和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四)平台建设情况
局网站已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了与市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并落实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开展网站安全监测,确保网站安全运行。目前网站设置包括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工作动态等5个版块,其中工作动态根据林业工作实际划分为规划改革、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产业科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等17个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公开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严格执行《广元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规定做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57 |
94 |
105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备注:“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权责清单中除“行政许可”以外的其他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 |
-24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人员调整,新到岗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规定不熟悉,对政府系统平台的操作还不熟练,工作水平亟待提高;二是部分科室、直属单位日常性报送的政务信息类型单一,工作动态类信息较多,缺乏经验举措类和对工作有更多指导意义的调研性信息,缺少特色、亮点,信息的采用率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年度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单位政务信息队伍培养,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坚持培训长效机制,构建人才梯队,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务实高效的信息队伍;同时在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工作目标过程中,根据科室职能,对其他类型信息酌情设置考核目标,并加强部门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根据《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省自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通知》规定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坚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抓好广元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审信息公开,强化制度保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审核、政府信息目标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强化信息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并印发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信息要点和调研课题题目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同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局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真实、有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主动公开。2020年,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总体良好,公开率100%。向社会各界公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累计2581条,其中发布新闻信息1236条,土地供应和出让信息37条,不动产登记信息755条,矿产管理信息17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34条,人事信息15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6条,回复群众投诉举报、业务咨询、政策措施及热度舆情解读信息124条,疫情防控信息113条,其他动态工作信息241条。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5件,同比减少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其中涉及土地征收9件,违法举报结果0件,规划选址2件,其他类申请4件。
(四)强化网站和自媒体建设。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现有“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625土地日”“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共五个专题栏目,全年共发布专题信息190条。目前,已建设运营官方微博“广元市自然资源”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自然资源”,微博现有粉丝3363人,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477人,全年共计推送动态信息255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单位按规范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工作台账,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局官方网站首页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3 |
增145 |
20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增2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减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455884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3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3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力量未充实,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工作人员明显不足,工作力量有待加强;二是新闻时效性不强,从稿件撰写到审批再到发布的流程过长,导致部分新闻信息发布不及时;三是平台建设还需加强,目前官方网站功能还需进一步开发,比如视频发布等。2021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配齐配强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全面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增编强配,着重解决信息工作队伍数量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是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公开时效。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机关各科室、各县区、直属事业单位紧密配合,充分沟通协作,共同提高公开的规范性、实效性,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满足社会和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抓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软硬件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全力推进信息平台建设迈上新台阶,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5件,其中自然资源部信访系统8件,省信访局转件1件,四川省省长信箱交办件4件,省自然资源厅厅长信箱交办件4件,省厅信访处转办件11件,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网上转办件7件,人民网“领导留言板”5件,”问政四川”网民留言4件,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转办件8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件232件,市委纪检监察组交办件1件,市长签批件2件,市委群工局交办件13件,利州区公安分局东坝派出所女子警务室信访疏导工作情况汇报2件,局门户网40件,网络论坛35件,复查1件,来电7件,来访12件,直接收信5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4件,依法受理和答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