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冀发改农经〔2016〕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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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16年02月04日 |
文件全文
有关市政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2014年启动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总体来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但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财政部等国家8部(委、办)制定了退耕还林还草新政策并已经国务院批准。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财农〔2015〕258号)精神和省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并扩大实施规模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扩大退耕还林还草”。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把生态承受力弱、不适宜耕种的地退下来,种上树和草,是从源头防治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固碳增汇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有利于推进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25度以上坡耕地(以下简称陡坡耕地)集中区域大多是连片特困地区。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并适当扩大规模,不仅能直接增加退耕农户现金收入,而且能解放农村劳动力,增加外出务工收入。三是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地将退耕还林还草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重要契机,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推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转型。
各有关市要充分认识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扎实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把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组织实施好。
二、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主要政策
(一)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对陡坡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且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各有关市可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好当地群众生计的基础上,抓紧研究拟定区域内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并提出市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调整方案。市级调整方案(含扩权县)请务于2016年2月25日前按法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扶贫办。
(二)加快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度。从2016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在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时,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各有关市在具体落实时,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集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充分发挥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扶贫作用,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三)及时拨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种草费150元)。中央安排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为三次下达给省级人民政府,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各地要及时拨付中央下达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四)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的需求。一是关于陡坡耕地梯田。各有关市可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好当地群众生计的基础上,兼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需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提出退耕还林还草的需要。二是关于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各有关市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一级水功能区划中规定的保护区、保留区迎水面的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情况,提出退耕还林还草的需求。三是关于严重污染地。对于严重污染耕地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各有关市可按照国家有关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在充分调查认定的基础上提出退耕还林还草的需求。上述三项退耕还林还草需求(含扩权县),请于2016年12月底前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扶贫办。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各有关市在研究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工作时,要始终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对特殊困难地区以及主要依靠陡坡耕粮食维持生计的农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退耕。继续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并由地方政府做好粮食调运等工作,确保特殊困难地区退耕农户口粮安全。
(二)毫不动摇地保护好基本农田。各有关市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坚决保护好基本农田。此次调整仅限于调减陡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严禁调减其他区域内基本农田,调减下来的基本农田必须用于退耕还林还草。
(三)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各市、县财政、发展改革、林业、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环境保护、扶贫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沟通,妥善解决影响退耕还林还草进度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将退耕还林还草与农业结构调整、高标准口粮田建设、避险搬迁、土地整治、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积极措施,有效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切实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退耕还林中的人口与发展矛盾及其解决 为了遏制我国生态环境的恶化,解决中西部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扭转长江、黄河流域水患灾害,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退耕还林(草)(以下简称退耕还林),1999年开...
要看图处理的。
(1)积极完善土地承包制。要想提高林草业劳动生产率,加快退耕还林产业化的步伐,一个重要的现实条件就是适度经营土地规模并优化林草种植的结构,建立一个具有当地特色的林草业产品基地。现阶段,我国农村主要实行...
指出了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和落实,结合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麻栗坡县森林资源及退耕还林的实施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供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指出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基于大姚县历年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基本情况,探讨了该县在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地块、工作经费、人员体制等方面,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提供参考.
近日, 我县召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会,安排部署新一轮退耕还林等相关工作。
2014年我县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4年至2017年市上下达退耕还林指标15.5万亩,其中2014年3.5万亩、2015年6万亩、2016年5万亩、2017年1万亩,涉及23个乡镇177个村。截至目前,已完成指标7.3万亩。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责任感;要优先安排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贫困人口分布较集中的特殊困难地区。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握整体推进原则,综合考虑种植的规模效益和后期管护等因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退耕还林。要抓好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在保障退耕农民合法利益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退耕还林,鼓励从事农林业经营生产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规模经营的效益。要注重生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既要选择好退耕还林的树种,又要在不影响林木生长、不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前提下,科学发展林下种植业。要严格资金管理和政策兑现相结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补助资金,一旦发现,从重从严处理。确保圆满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目标。
副县长黄勇参加会议。(记者 任美莲)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通知
(黔府发[2001] 046号)
发文日期:2001-12-27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0年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对这项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衷心拥护,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切实抓好退耕还林(草)工程,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经济,现作如下通知:
我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全省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146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0%。由于陡坡开垦问题突出,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严重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并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退耕还林还草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进一步加快我省退耕还林还草步伐,不仅对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两江”生态屏障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抢抓机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加快我省退耕还林还草步伐。
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好全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我省到2010年规划退耕还林还草1297万亩(25度以上旱坡耕地面积)、宜林荒山造林1300万亩。“十五”期间退耕地造林种草和宜林荒山造林各650万亩,2002年至2005年每年各实施160万亩。按照“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总体要求,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与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在工程布局上,要与旅游开发、扶贫开发和建设“畜牧大省”相结合,“点、线、面”总体推进。做到“四个优先”,即25度以上坡耕地和相对集中的宜林荒山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扶贫开发任务艰巨的地区优先;地处重点城镇、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库区周围、江河源头的优先;地处主要江河沿岸,国道、省道沿线的优先;能满足退一还二要求,群众积极性高,技术力量强,种苗准备充分和地方前期工作经费落实的优先。
(一)认真落实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种苗的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300斤、现金20元;补助年限先按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8年计算,到期后可根据农民实际收入情况,需要补助多少年再继续补助多少年;国家给退耕户退耕还林(草)和宜林荒山造林每亩补助种苗费50元。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的粮食折算成现金发放给个人,严禁将补助的粮食和现金抵扣农户应交的各种税费。
(二)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林应占80%以上,经济林不得超过20%。对超过规定比例多种的经济林,国家只补助种苗费,不补助粮食。要加大针阔混交林的比例,鼓励林、草结合。林间种草的按生态林补助年限补助。
(三)粮食供应的品种为玉米或稻谷,供应比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当地主要收购品种,本着就地就近供应、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在省人民政府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发生的差价,由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补助。粮食运费按省、地、县4∶3∶3的比例从本级财政资金或粮食风险基金中解决,不得转嫁给农民。
(四)为鼓励农民退耕还林还草,对应税的退耕地,自退耕之年起,对补助粮达到原收益水平的,国家扣除农业税部分后再将补助粮发放给农民;停止粮食补助时,不再对退耕地征收农业税。进行生态林草建设的,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地区农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03号)执行。各县(市、区)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前做好有关测算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
(五)退耕还林还草科技支撑经费按宜林荒山造林基本建设投资的3%安排。省、地、县三级财政各按退耕地每亩不低于3元、2元、2元的标准安排退耕还林(草)前期工作经费。
(六)认真落实“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实行责权利挂钩。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在退耕还林(草)任务完成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60年,并由当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逐户登记造册,发放林草权属证书。退耕还林还草后一律不准林粮间作。
(七)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沼气建设等不同渠道的资金,要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提高退耕还林还草的综合效益。
退耕还林还草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退耕还林还草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县。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问题。要抽调精干力量,建立健全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机构。要稳定乡(镇)林业工作站机构,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退耕还林还草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对退耕还林还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了解退耕还林还草的建设内容、操作办法和政策规定,扎扎实实地完成任务。"para" label-module="para">
(三)落实政策,取信于民。
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对退耕农户的各项扶持政策,确保在县级自查和省地复查结束后一个月内,按退耕地造林种草合格面积和补助标准将粮食和现金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取信于民。对农户的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检查验收结果、钱粮补助等必须张榜公布。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决不允许任何坑农害农的问题发生。对虚报冒领、贪污克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种苗基础建设和供应工作。
要立足现有国有苗圃和林场,加快种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苗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大营养袋育苗的力度,提高种苗质量。凡是不具备“一签两证”(即林业或农业部门出具的标签、质量检验证和检疫证)的种子、苗木,不准进入市场。林业主管部门要把好质量关和价格关,严禁倒卖种苗。同时,要超前做好种苗供应等工作,确保种苗及时供应。
(五)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要把科技支撑贯穿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全过程,鼓励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科技人员深入退耕还林还草第一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服务工作。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
要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把质量责任层层分解到人。有条件的要实行专业队伍。
据发改委消息,日前,发改委西部司副司长童章舜率由西部司和国家林业局退耕办组成的调研组赴贵州省跟踪了解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落实情况。
发改委称,贵州是今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安排大省,全省任务160万亩,位于全国前列。调研组深入赫章、大方、黔西、双山新区、仁怀、湄潭等地就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分解、地类安排、树种选择、林下经济和后续产业发展、生态移民等退耕还林还草相关内容与基层干部和退耕农户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对当前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地方同志充分交换了意见,共同研究提出了下一步推动任务落实的工作安排。从调研情况看,贵州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动手早、投入多、农户积极,为完成今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