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 发布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发文字号 | 建办受理函〔2019〕32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6日 |
文件全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现将近期申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20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这个原则,到办理机构查就行,一般政府网都公布;到当地省市自治区建设网查建筑企业信用档案请到本省建设局网站查询
建筑企业资质查询方式: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般的企业资质还是可以查询到的,不过想要知道更多的内容还得寻找其他途径)。2、鲁班建业通(一个收集建筑行业信息平台,查询建筑行业的信息在这个平台能查到,包括...
如何查询建筑企业资质,首先我们要知道查询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我们需要查询那类企业资质,例如:监理、工程勘察、设计等资质查询。2、主要查询的那类,例如:监理-建设部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没等级...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总公司,各申报企业: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问题,目前争议很多。结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和管理以及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情况,就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必要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目的和内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用几个问题提出讨论。指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非常必要,抓住这个龙头并配以相应制度,对建筑市场建设和建筑业企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日前,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明确将在全省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试点工作于今年7月正式展开。
据了解,所谓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此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将围绕着优化资质许可、加强事后监管、完善诚信建设三大原则展开。试点工作流程共分为四个步骤:申请人首先登录试点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随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办将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全国、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颁发资质证书,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最后,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6个月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组织核查组核查,重点是对涉及的建筑业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此外,在检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据悉,全省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目标是通过审批试点,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资质审批新模式,总结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激发建设工程企业发展活力,为完善资质标准体系、优化资质审批流程、提升资质管理效能、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助推建筑业发展提供支撑。
2016年10月,我司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建市资函[2016]116号),为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业绩核查范围和内容
(一)核查范围
2016年11月1日前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申报的业绩,包括外省企业(含央企)在本地区申报的业绩。
(二)核查内容
申报项目是否真实;填报的开竣工时间、中标价及主要技术指标是否与实际一致。
二、业绩核查程序
(一)我司向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发核查表(见附件),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核查表的内容进行业绩核查,并于2017年3月1日前,将核查情况汇总报我司。
(二)我司将适时组织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对不认真核查或出具虚假核查意见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业绩核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及人员,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并对出具的业绩核查结果负责。
(二)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业绩核查工作的监督,督促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逐一到项目现场进行查验,如实记录核查结果,留存能反映工程特点的照片,做到每个项目必查,每项指标必核。每项业绩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企业相关负责人应对核查结果签字确认。
(三)有关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业绩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 系 人:胡楠 管春生
联系电话:010-58934626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中央企业。
昆明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5号
《昆明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规定》已经2009年5月3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20日起施行。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