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 冀建传真[201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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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 2010年11月04日 |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2010年10月3日17时许,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天海通建安公司承建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广电中心”工程,在浇筑四层6轴梁混凝土时,因梁扭曲致使作业面维护架体坍塌,导致1人当场死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多发性事故的发生规律和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责任。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本辖区在建工程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要把预防模板支撑系统坍塌、脚手架坍塌、基坑和管沟土方坍塌、塔吊倒塌等多发性事故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避免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对于模板支撑、基坑开挖和支护、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方可实施。对于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超高脚手架搭设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同时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对于地处闹市区、临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建工程,要积极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坍塌和高空坠物伤人等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发生。
三、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加大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结合今年以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作业人员加强教育。认真落实企业内部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作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针对企业和施工现场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快捷、有效。
四、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将此紧急通知转达到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要求施工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患,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二○一○年十月九日2100433B
16.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A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A.3 B.1 C.5 D.217.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保证安全措施⑴用电安全保证措施A、我公司将配备两个以上专职的持证上岗用电管理人员,对每天用电量进行计算、管理现场用电设施、用电安全教育等;B、电工组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 施工单位 检查日期 气象 工程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建(建)发 [2011] 33 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百日督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强化责任落实, 有效防范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现将近期我区几起 建筑安全事故及第一阶段百日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并就加强下一 阶段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 2011 年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置情况 (一) 2起房屋建筑和市政类事故,死亡 3人 1、2011 年 4月 13日,由宁夏石元建筑公司承建、宁夏恒建监 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石嘴山市惠农区铭城家园工程, 塔吊在吊模板 时,将一名作业人员的头部压在架体上造成一起死亡事故, 事故 原因正在调查中。 对宁夏石元建筑公司正在延期的 《安全生产许 可证》做出未予延期审核的处罚。 2、2011 年 4月 24日,由宁夏新月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宁夏房 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石嘴
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建筑业企业永恒的课题。现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希望进一步引起建筑企业的高度重视。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
水明发(2008)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有关部直属单位(自发):
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35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近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水利实际,现提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组织领导、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检查督促、事故查处等方面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巩固百日督查成果,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2008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水明发 12号)要求,围绕当前和第四季度工作特点,以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测验等为重点,组织力量深入水利基层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控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巩固今年(2008年)开展的水利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成果,梳理分类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抓紧落实隐患整改。对因资金、技术等原因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采取相关措施,制订应急预案,确保隐患处于可控状态。
三、狠抓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各单位要以病险水库和边远地区中、小型水库为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加大除险加固力度,严防溃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要健全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开展事故转移避险和救援演练,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
水库、水电站要严格按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运行,严禁超标准蓄水。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施工和除险加固期间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运行,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后未经验收一律不得投入运行。属于三类坝的水库要严格控制运用,有高危以上险情的震损水库必须坚决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小型水库要逐一落实安全责任、管护措施、看护人员、养护经费、日常巡查和应急预案。
四、强化水利工程和小水电站建设安全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强化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小水电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严格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无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进入水利工程和小水电建设市场;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要以预防高处坠落、围堰垮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为重点,对围堰、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江河堤防和涵闸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江河堤防和涵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堤防、涵闸管护责任制,落实值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巡堤查险,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闸门、启闭设备和电气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溃堤决口。要进一步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机制,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例行巡查、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确保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及航道设施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水利部办公厅
二OO八年九月十四日2100433B
湛建质〔2015〕53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正值盛夏季节,持续高温炎热天气给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就加强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重视高温酷暑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历年的统计,夏季高温期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为此,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首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针对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方案,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各施工企业要针对夏季高温特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在高温天气下正常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一要制定相关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设专人负责跟踪措施的落实,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供应,并做好施工人员宿舍通风和防暑降温工作。二要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在高温天气,要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减轻工作强度,适当延长工人中午休息时间。高空作业、室外作业要避开高温时段,室内的高温作业场所及办公室和宿舍,应加强通风和降温。
三、结合实际,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要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对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当前,我国正值汛期,天气气候异常复杂,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加,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防范事故作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前期工作措施进行再检查、再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要根据本地区特点,严格督促企业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要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地铁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地铁施工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雨水倒灌、管涌、突涌、坍塌等突发险情,要立即组织现场科学抢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避免次生灾害发生。根据气象预警等级,可暂停部分地铁线路施工。各地要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宿舍、工棚等临时设施安全管理,科学选址,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地段。要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发布预警通知,提前部署防范工作。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险情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