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发布单位 |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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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1、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在外地转入本市的缴存人,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与在原缴存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放宽贷款申请人还贷能力计算。申请人配偶在外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收入计算与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同等对待;申请人配偶未缴纳公积金的,其收入按上年度公布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放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效果。对购房贷款需求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职工,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共同开展组合贷款业务,最大限度满足职工住房贷款需求。
4、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面。个贷率低于85%的管理部(分中心),可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5、推进省内异地贷款业务。实现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沧州户籍的职工在省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沧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沧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6、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间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7、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效率。积极推进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尽快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对办理完抵押登记的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8、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屋套数认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息执行原有规定。
9、改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服务。加快住房公积金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技术条件成熟时开展使用缴存额抵冲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10、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房房租。租住当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收据,每年度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支付的年租金总额。
11、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房租。租住非保障房的无房缴存职工,可以凭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信息证明、租房合同(协议)及正规发票,每年度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支付的年租金总额。
12、放宽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90m²(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个人申请和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信息证明、购房合同、专用发票或交易契税完税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
1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凭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低于10元的余额。
14、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临时救困济难。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灾难、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出事件所需个人承担费用总额。
三、其他方面
15、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强住房公积金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条款,强化法律约束。
16、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服务手段。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开展网上业务咨询、贷款初审等业务。积极协调推进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7、畅通服务职工的便捷通道。完善12329服务热线,开通短信和微信平台功能,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业务,进一步方便办事职工。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依据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由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河东大道1068 电话:0731-58577200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经潭...
据我所知,延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北京延庆东外大街80号。乘坐y1路 , 在康安小区站下车即到。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2年。20多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而产生,推动着本市住房货币化改革不断发展。多年来,特别是1999年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和2002年重新修订后,以及2011年12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出台,使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步入全面、快速发展轨道,为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住房保障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四点建议——当前,由于住房公积金在购房方面所发挥的明显作用,以及在规避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利益趋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单位,就千方百计争取多缴住房公积金;而很大一部分非公企业以加重企业负担和职工不稳定为由,则缺乏...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解读
2016年8月3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文件。
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特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城市发展取得一定成就,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针对当前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弥补城市发展短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新路径和发力点。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我省省情实际,重点在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一)强化城市规划工作。一是加强《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等区域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提出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已批准5年以上的要抓紧启动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批准2年以上不满5年的要及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三是认真总结“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经验,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
(二)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一是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充分体现甘肃地域、文化和风貌特色的要求。各地要按照《甘肃省编制城镇风貌规划指南》和《甘肃省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导则》要求,全面完成本地区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提出进一步支持我省建筑勘察设计单位和建筑师事务所的发展,鼓励设立建筑师工作室、事务所等,开展省级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带动全省设计行业水平创新和提高。
(三)提升城市建筑水平。提出落实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充实质量监督机构队伍,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出划分风险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提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各级发改、规划部门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和容积率方面给予支持,力求实现到2025年底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四)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要求;二是细化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具体任务;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建设与管理的主体责任,土地部门要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用地供应。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现有条件新建、扩建停车设施并面向公众开放,出台停车设施市场化投资运营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要确保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占地规模达到人均0.5-1平方米,逐步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五)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实施意见》对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提出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重点强调了根据各城市降雨量的差异,进行分类指导与实施。《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的目标。《实施意见》增加了督导兰州、白银国家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内容,提出力争用5年的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六)创新城市治理方式。一是提出完成权责清单制定,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确保规划建设依法依规有效实施;二是结合中央关于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提出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三是力争2020年兰州、陇南、敦煌建成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提出充分发挥省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各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强化统筹规划城乡发展、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能。提出完善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制度,确保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二是针对我省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总体相对薄弱的“短板”,提出省委组织部、省建设厅要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制度,组织各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级规划管理人员进行轮训,定期组织新任市(州)、县(市)主要领导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规划建设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省、市州党校和行政学院要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基本法规和知识列为国家公务员培训必修课。提出要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全面提升我省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有效措施。如何把《实施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需要各地各相关部门迅速消化吃透政策内涵,并结合具体工作认真执行;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过程管理工作方法:过程的改进
过程经过检查,发现有问题,就要及时进行改进。也就是对过程的结构、输出、输入、活动、人员及其它资源进行改变,甚至可能导致对过程的重新策划。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及省政府依法行政考评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到: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318室城管督查科(邮编:51151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到:qyscgw@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