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建立渣土车辆污染整治行动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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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年05月10日 | 发文字号 | 冀建办城〔2016〕156号 |
文件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城管局(执法局):
为切实做好《河北省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冀气领办〔2016〕23号)推动落实,省政府要求对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市县政府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按照专项行动具体要求,我厅决定对渣土车辆污染整治情况建立月报制度,各市县主管部门要按照《河北省市县城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冀建安〔2016〕10号),严格管理渣土车辆。确定一名联络员,从6月开始,每月1日前将月报表和工作进度总结(包括各地当月和年度累计工作进度、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报省住建厅,联络员信息请于5月18日前报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2100433B
以北京市为例,渣土消纳许可证办理如下:申办资料: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统一格式的渣土消纳许可申请书;2、 施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 4.、工程图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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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安装 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从事运输的通告 通告[2001]4号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管理,防 止运输途中道路遗撒和扬尘污染,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渣土、砂石 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从事运输的有关问题 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从事渣土、砂石运输的车辆,应当安 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从事运输。 自 2002 年 4 月 30 日起,凡未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 装置的运输车辆,不得在本市四环路(含四环路)以内 从事渣土、砂石运输。 二、市 市政管理委员会在核发运输车辆准运证件时, 应当将安装全密闭运输装置作为审核的条件。 三、本市全密闭运输装置的生产企业,应当生产、 安装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全密闭运输装置,并 按照企业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市质量技术监 督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全 密 闭 运 输 装 置
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 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京沈客专河北段 JSJJF-1 标承德南站站房、雨棚及生产生活房屋 施工单位 中铁电气化局北京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交底部位 站房 工种 渣土车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交底内容: 1. 自卸汽车进人城市交道或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 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 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 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 各连接件不得船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 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 水温达到 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 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 水温未达到 70℃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 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
【发布单位】劳动部
【发布文号】劳部发[1996]214号
【发布日期】1996-07-02
【生效日期】1996-07-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
(劳部发〔1996〕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施行以来,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认真履行劳动监察职责,积极开展常规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和专项大检查等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监察活动,在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少、力量弱与劳动监察面广、任务重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劳动监察工作方法也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保险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劳动监察执法的一项有效形式。通过开展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自查,可以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管理,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同时也便于劳动部门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状况,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已开展的地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尚未开展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规定并结合实际,切实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
二、劳动用工年检的时间和范围。劳动用工年检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每年的年初或年末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自定。劳动用工年检的范围包括《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应主动接受年检。对没有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出现劳动监察的盲点。
三、劳动用工年检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是: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各地还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年检内容。
四、劳动用工年检的方法。劳动用工年检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研究年检工作内容,准备有关年检表格和资料;二是自查阶段,用人单位领取年检资料,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并按要求提供本单位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三是审查阶段,劳动监察机构认真审查各单位的年检资料,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对经年检合格的,发给“劳动用工年检合格证”;对存在违反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经整改后复查合格的发给“劳动用工年检合格证”;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拒不接受年检的,劳动监察机构可给予通报批评。
五、劳动用工年检的组织形式。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劳动用工年检工作的组织实施。为保证劳动用工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劳动监察机构要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自查,提高劳动管理水平;要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实施步骤,配备充足人员,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按照劳动监察的管辖范围实施年检;要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对模范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年检的用人单位给予表扬,对连续三年年检合格的,授予“劳动管理信用过单位”称号,此间没有群众举报的,劳动监察机构一般不再对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六、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要重视劳动用工年检工作,指它作为一项重要的综合性业务工作抓好。劳动监察机构和有关业务机构也要相互配合。同时,要积极争取工商等部门的参与,以加大劳动用工年检执法力度,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农用地土壤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农用地土壤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2100433B
日前,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一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围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所示: